張明今年已經60歲了,原在東港市中行工作,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從2005年開始就被迫買斷工齡,第二份工作是在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做了半年不到就被丹東市政法委直接下令開除。張明一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2018年6月29日,張明與法輪功學員李全臣在丹東寬甸路上被交通巡警以查酒駕為由從車上搜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隨後被綁架。家中在無人情況下被抄,大量私人物品被掠走,被非法關押於寬甸看守所至今已3個多月。
在非法關押期間,寬甸國保警察王金海多次對張明進行非法審訊,威逼利誘,誘騙張明簽字。在此期間張明被迫害的血壓極高到200 低壓140,心率過速,家屬多次向相關部門闡述實情及張明被冤事實,要求依法辦案立即釋放張明。
張明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寬甸公安局、檢察院在毫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7月12日非法對張明實施逮捕。寬甸公安妄圖繼續羅織罪名,在八月份責令東港市(張明老家)警察調查張明家屬,以調查房產普查戶口為由,反覆詢問張明老父的房子。家屬感到奇怪,因當地政府並沒有普查戶口房產這一行動。後警方自我招認,直接問張明老父是否煉法輪功,張明父親已經90多歲,生活不能自理,言語不清,耳朵失聰,中共警察竟然連90多歲的老人都不放過,令鄰里家屬憤慨。
相關辦案人員在明知張明沒有違法犯罪是被冤枉的情況下,依然將其鉤陷到檢察院。寬甸公檢部門相關人員已構成嚴重違法犯罪。寬甸公安局國保警察王金海、高勇、寬甸公安局局長肖聯濱策劃、製造對張明的迫害,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
張明的妻子修金秋,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因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遭人構陷舉報,被非法抓捕到丹東臨江派出所。丹東國保帶三個警察又將張明從工作單位將其綁架,後與丹東臨江派出所警察,闖入修金秋女兒單位將其非法抓捕。修金秋遭丹東市振興區臨江派出所警察暴力綁架、坐鐵椅子酷刑折磨,致使高血壓達230,全身浮腫、抽動厲害,身體極度虛弱,出現小便失禁,拘留所拒收,警察見修金秋快不行了,為推脫責任,才將一家三口放回家。十多天後,丹東市政法委下令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將張明開除,致使張明一家經濟上造成很大的困難。修金秋回家後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法輪功教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是令人道德回升的佛家大法。江澤民由於妒嫉學煉法輪功的人數眾多而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滅絕人性的迫害,栽贓污衊法輪功,無數中國人被毒害,無數被矇蔽的公檢法司人員在泯滅良心犯罪。
寬甸公安局長肖聯濱 電話:13841538977
國保隊長高勇 電話:13898538000
國保辦案負責人王金海:13591513779
國保大隊教導員 霍喜慶 宅0415-5187380、手機13842573077
寬甸檢察院 公訴人:李海濱:0415-6276179、0415-6276130
遼寧省丹東市寬甸縣法院 常有斌:0415-3156115、宅0415-6166899、1370415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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