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下午,沂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申文鋒夥同龍家圈鎮派出所所長徐淑棟及警察魏國富、英有良等一共七人,翻牆闖入法輪功學員馬勝才的家中。此時其妻蔡紅花正在院子中洗澡。
他們無視家人的奉勸,對其所住房屋進行了全面的非法搜查,並將馬勝才和蔡紅花非法抓走。
馬勝才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後的八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批捕,蔡紅花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時隔將近一年,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沂水縣檢察院夥同沂水縣法院,在一而再再而三拒絕親人要求旁聽的情況下,開庭二十分鐘後休庭。
時隔幾日後馬勝才、蔡紅花夫婦被秘密非法判決。馬勝才被判三年並送入濟南監獄,蔡紅花被判一年半。
法輪功學員馬勝才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因此提出上訴,臨沂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蔡紅花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九點左右被龍家圈鎮派出所抓去,檢查身體時不合格。看守所拒收,當日下午五點放回。時隔四個月後的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早七點又被龍家圈鎮以英有良為首的警察綁架,強行送進臨沂河東看守所。
沂水縣檢察院 公訴人: 張青青 電話18553970598
沂水縣法院審判長:馮磊
陪審員:李玉東
陪審員:張明祥
臨沂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何守江
審判員:邱文
審判員: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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