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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英再次被非法關押在鶴崗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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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法輪功學員由金英被黑龍江省綏濱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後被綏濱縣檢察院非法批捕,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鶴崗市看守所。這是她第二次在鶴崗市看守所受迫害。

一、修煉法輪功 人生現生機

由金英,女,今年四十五歲。修煉法輪功前,她體弱多病,折磨她最嚴重的是放散性、遺傳性心臟病。另外,她還患有腎病、腰痛等疾病,一痛就躺在炕上起不來,天天靠藥維持著,挺不住時就得打封閉針。她不但被病痛折磨,還承受著很大的精神壓力,女兒五歲時丈夫和她離婚,她和女兒相依為命,生活十分艱難。

一九九九年七月,由金英在人生中最灰暗的時刻,有幸得遇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法輪功,並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大法使由金英的身心發生巨變,把她從一個體弱多病的弱女子變成一個能為女兒奔波、賺錢的健康人。

修煉法輪功後,折磨她多年的疾病奇蹟般的康復了。擺脫了病痛的折磨,由金英感受到甚麼是無病一身輕的幸福。從此,她堅強的撐起了生活的重負。為了供女兒上學,她吃了很多苦,嬌小柔弱的她經常像男人一樣幹一些重體力活兒。比如:農忙時節下田插稻秧、上烤煙,閒著時乾雜活,打零工,再苦再累她都一直樂觀、向上,充滿了生命的活力,因為她心裏有一盞為人生導航的明燈!

在家中,由金英教育女兒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遇事多為別人考慮,不貪、不佔別人的便宜。一次女兒在學校被同學欺負了,孩子流著淚回到家,向媽媽訴說心中的委屈,滿以為媽媽會為她鳴不平,可是出乎意外的是,媽媽沒有去學校找老師,更沒有找欺負女兒的學生家長。她告訴女兒對同學要寬容,遇事要忍讓。漸漸的,孩子也學會了用真誠、善良、忍讓的理念歸正自己的言行,和同學和睦相處。而這一切,全部要歸功於法輪大法,沒有法輪大法的救度,由金英也不會用這樣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教育女兒。

二、傳法輪功真相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由金英和富錦市法輪功學員袁玉龍、楊淑珍、高玉敏及綏濱縣法輪功學員劉思遠到綏濱縣北崗鎮永德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綏濱縣北崗鎮永德村的劉青春惡意舉報,他們被綏濱縣北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綏濱縣看守所。

聽到消息的第二天,五位學員的親人每天都去綏濱縣公安局要求無罪釋放被綁架的家人,而公安局人員不但做不到公正無私,秉公執法,還助紂為虐,欺壓善良的民眾。公安局相關人員用搪塞、推諉、推、攆、打罵等手段態度蠻橫地對待法輪功學員家屬。七月二十日早上,高玉敏親屬被警察連踢帶推打出門外,警察回頭又給由金英十七歲的女兒兩腳,連打帶罵將他們一起推出公安局大門。身為警察,身為一名男子漢,如此對待一個十七歲的學生,這是公安人員的恥辱!

在媽媽出事的第三天,由金英十七歲的女兒還到過綏濱縣公安局要媽媽。天真、善良的孩子滿以為接待她的警察叔叔會像課本裏說的那樣熱情和值得信任,可當孩子拉住那位被她稱為叔叔的局長陸建生時,不但沒有得到一絲善良的同情和安慰,還被陸建生狠狠的甩開了,陸甚至於對孩子說:「你媽要被槍斃了。」這句話在孩子聽來真是如雷震耳、撕裂心肺。要知道和媽媽相依為命的孩子剛剛十七歲,有誰能想過,在媽媽蒙受千古奇冤時,孩子哭過多少回,傷過多少心?能踏進公安局的門檻,能面對公安局長要媽媽,這需要孩子付出多大的勇氣呀!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如果有人這樣粗暴的對待這位局長的子女,他會如何呢?

身為綏濱縣的公安局長,無論從人格、從道義、從做人的道德修養和警察的職業素質等方面,都不應該這樣落井下石啊!古人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是尊敬愛戴自己的長輩,也尊敬愛戴別人家的長輩,愛護自己的孩子,也愛護別人家的孩子。

不久,由金英和另外兩名女法輪功學員被秘密轉移到鶴崗市看守所。鶴崗看守所曾電話通知家屬可以去接見。由金英未成年的女兒在大人陪同下風塵僕僕的從數百里外趕到鶴崗市看守所前去探望,不料卻遭看守所拒絕。由金英在看守所曾遭受酷刑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綏濱縣法院對由金英等人非法庭審。具體情況請見明慧網報導《由金英等五人冤案上訴-鶴崗市中院強行結案》《受中共洗腦操縱-黑龍江綏濱縣法官刁難律師》

參與迫害由金英的有:

黑龍江省鶴崗市政法委書記楊賀新;
鶴崗市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張達力;
鶴崗市公安局長徐連斌;
副局長何慶岩(主管國保);
綏濱縣政法委書記王玉海、趙興濱(原任);
綏濱縣公安局長樊明亮、陸建生(原任)
國保大隊隊長張振強
副隊長劉運財、李佔林
警察高鐵軍;
綏濱縣檢察院檢察長王雪東,公訴科科長黃作龍;
鶴崗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李巍(參與二零一二年非法判刑案);
綏濱法院刑庭庭長吳軍(參與二零一二年非法判刑案);
鶴崗市看守所所長石萬林,副所長朱小亮、於海龍、毛玉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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