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共官方公開簡歷顯示;劉喜傑,男,一九六二年五月生,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八年曆任中共松原市長助理、黨組成員、白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四平市委副書記、市長、四平市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歷任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政府秘書長。
劉喜傑在任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特別在任職中共四平市委副書記、書記的七年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大肆綁架、抄家、關押、關洗腦班、誣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僅在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間,四平市就有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為十年。據明慧網《2012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表顯示,有二十二名四平地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三人被誣判。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四平市法輪功學員李桂新被綁架、非法刑拘,三月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其捏造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同時,四平市還綁架了六名法輪功學員:盧園園、徐淑英、朱麗豔、劉俊、徐國棟、閆文傑。
而這一切都是在劉喜傑任職四平市委書記期間發生,現在劉喜傑被以貪腐的名義被中共卸磨殺驢,是他咎由自取。中共這個當今世界上最大的貪腐黨,貪腐官員之多、貪腐金額之巨舉世無雙。中共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貪污受賄、買官賣官、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包養情婦、生活奢侈,貪污受賄金額高達百萬、千萬、上億。
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法輪功是真正的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犯下了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迫害佛法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現在那些落馬的「老虎」和被拍死的「蒼蠅」,大都是對法輪佛法和對善良犯罪的人。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