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區廣中路派出所警察夥同虹口區國保,非法闖入家住靜安區(原閘北區)法輪功學員任鳳妹的家中,進行非法抄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抄走了家裏一台電腦主機、二台打印機、多份資料。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一個月內都沒有給過家屬一張被關押的通知書。家屬多次到看守所去送衣服都遭到拒絕,家屬只好再去找虹口區廣中路派出所和虹口區國保,他們相互推諉,不予理睬。
無奈家屬只好委託律師介入此事,律師與任鳳妹的家屬前往虹口分局交涉。在虹口分局門口,律師通過門衛打電話給本案承辦國保,要求其聽取律師意見。該國保拒絕告知其姓名,只是說本案承辦一個姓王,一個姓張,案子已經送到檢察院報捕了,並拒絕面見律師聽取律師意見。該國保表示律師有意見在法庭上說就行了,不用和他們說。
律師當即鄭重聲明,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案件偵查終結前,偵查機關應當依法聽取辯護律師意見並記錄在卷,因此,你們應當依法聽取律師意見。該國保當即大發脾氣,責怪律師要幹甚麼,有甚麼意見現在就講。律師要求當面提交書面意見,該國保表示不會來見,有書面材料放在門衛處。
下午一點半左右,律師再次來到虹口分局,門衛以還沒上班為由不願給那個國保打電話。於是律師將相關手續及律師意見留置在門衛處,要求其轉交。
之後,律師與家屬來到虹口檢察院遞交建議不予批捕的律師意見。在檢察院案管中心,雖然查詢到了審查的檢察官,但是依然拒絕提供。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和審查的檢察官聯繫上後,該檢察官同意接受律師意見但不願面見律師,只要律師將材料交給其同事即可。律師以還有後續材料為由需要郵寄給該檢察官,要求告知聯繫方式。但遭到了檢察院的拒絕,檢察院說直接寄給案件管理中心即可。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任鳳妹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被移送到虹口區檢察院,二月五日被移送到虹口區法院。近日虹口區法院稱移交到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分部審理。
任鳳妹被綁架前,丈夫的舊病復發,不得已下崗在家,每月只能拿社會救濟金,任鳳妹被抓後,家裏失去了生活來源;家中還有85歲的老媽媽,丈夫是又要照顧老人又要照顧孩子,真的覺得力不從心,突如其來的變故,使整個家都陷入了困頓。
這麼好的人怎麼會被當壞人抓起來了,實在是想不通啊,任鳳妹的家人在向虹口區的相關部門遞交信件中寫道:
「在分局被問及我妻子煉法輪功怎樣,我很坦率的說,煉法輪功真的好。我妻子在煉功之前身體非常不好,身體沒有力氣,腹部囊腫,醫生說要馬上開刀。就沒多久,妻子就開始煉法輪功,沒想到幾個月後,這個囊腫就消失了,任鳳妹再去醫院拍片子,醫生很驚訝的問怎麼就好了呢?她身體越來越好,人有力氣了,家務都能做,工作也能勝任了。這給我、給這個家帶來多大的安慰和感激啊。這麼多年她都沒有去看過醫生,這不就是煉功煉好的嗎?!
記得她煉後沒多久,有一次過馬路被車撞了,她褲子都劃破了,手腿上皮肉擦傷,還有很大的瘀青。肇事者趕快說要帶她去醫院看,要付醫藥費,可她卻說我是煉功人,不用去醫院,也不要對方賠錢,讓對方趕快走。回家後,煉煉功,沒幾天,身體就恢復正常了。這個事要是一般人哪能做的了,那還不趕緊訛對方點錢,可她卻傻乎乎的甚麼都不要。她煉了這個功,心怎麼就那麼好,寧可自己吃虧,也不去麻煩別人。我是看在眼裏,佩服在心裏。
她平時還一直熱心助人,善待老人,孝敬公婆,這幾年退休後,她看到樓裏的上下鄰居都很忙,說人家上班都很辛苦,家中沒有人收快遞,能幫就幫,她就主動來收快遞,晚上再送給鄰居。
她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家裏以前很窮,我為了生計,不得已去開出租車,可長期的勞累,我得了腰椎盤突出,發作的時候那個痛苦啊。可任鳳妹煉功後,我在邊上看看,不知不覺腰好了,不疼了。」
可就是這樣一封真實、質樸的表達心聲的信,卻讓中共的官員非常害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下旬,居委會和片警去找任鳳妹的丈夫,就是因為他給很多部門寄信,區長都關注了,他們嚇唬他說,如果他下次再寫,就不是他們去找他了(意思就要抓起來)。一週後,靜安區610一個人在居委會約談了任鳳妹的丈夫,說任鳳妹肯定會被判刑,他和上海市女子監獄關係比較好,可以安排他們單獨會面,只能幫這個忙,還問家裏有沒有甚麼困難,可以幫怎麼解決。
同時在十二月底,國保也讓其他警察帶話給任鳳妹說,他做了30多年警察,還沒有見過她丈夫這樣的(指給各部門寄信),讓任鳳妹帶話給她丈夫,不要再寄了,對他不好。任鳳妹想了整晚,第二天和管教說,她丈夫在外面這麼做是對的,他這麼做也是合法的,她不會去勸他,如果真的因為他做這個事情進來了,那也是對他的迫害。
上海市虹口區廣中路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208號
電話:021-56961489
沈嶸 俞劍峰
副所長 陳羽楓
社保人員:喬方順 朱孝永
虹口分局國保處
地址:閔行路260號
郵編:200080
總機:02163242200
電話:02123032130 電話:02123032131 電話:02123032068 電話:02163243434
孫黎明(科長,手機13701688766)
承辦國保 周涵宇 18918083541 徐先俊 電話:02123031233
副局長 何陳男
周俊
上海市虹口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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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席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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