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慶春剛到瀋陽東陵監獄時,被非法關押在第七監區,孔慶春堅持信仰真、善、忍,拒絕「轉化」與非法奴役。監區長劉健、大隊長楊明,指使犯人閻冰看管他,不讓睡覺、不讓煉功,孔慶春絕食抗議。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孔慶春被犯人閻冰用橡膠棒子打得門牙下面四顆都活動了,肩膀骨頭被打傷,至今未癒。
酷刑演示:毒打 |
(註﹕橡膠製品不是剛性的,用作打人的工具時,勢能(打擊力)不是一下子轉化到目標上,而是產生振動,容易打出穿透力,震盪傷到內臟,打到人身上,給人的皮膚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力量強大,彈力越好的橡膠製品刑具(例如警用橡膠棒)越能直接貫穿到內臟,使人受內傷,內傷比外傷重。橡膠製品刑具打人以疼痛為主,表皮還看不出來。)
剛開始,監獄方不讓家屬見孔慶春, 後經家屬多方舉報,才允許家屬見孔慶春。
孔慶春,男,今年五十五歲,原大連市第五人民醫院泌尿外科副主任醫師。一九九五年四月開始學法輪大法,他在工作中一切為患者著想,不收患者禮物,不吃請,受到患者好評。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遭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曾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七點左右,孔慶春在去臨時居所的路上,被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公安分局紅旗派出所辦案中隊長單偉等警察綁架,二十四小時不通知家屬。第三天下午,家屬到派出所,才得知他們非法搜查了孔慶春的臨時居所。
六月二十八日當天,遼寧省各地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次大綁架案由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出動大量警察採用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實施綁架。警察不出示任何證件,就要帶孔慶春走,孔慶春不從,警察拳腳相加,踹傷他的腰。
孔慶春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曾連續絕食三十七天,被野蠻灌食,警察把孔慶春的牙齒撬出血,絕食期間,孔慶春出現生命危險,被送到大連中心醫院(三院)搶救,這些事情警察都沒有通知家屬。
後來,單偉經公安局把構陷他的案件送到檢察院,由檢察官莊寧負責審核,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孔慶春被非法起訴。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第一次開庭,四月再次開庭,孔慶春後被甘井子法院誣判四年,上訴被市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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