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聞,男,廣東梅州人,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起歷任梅州市政法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書記等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廣東省地質局副局長。十八年來,中共政法委、「610」脅迫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讓這些人當了江澤民害人的工具。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黃偉聞任職於梅州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至少有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十二年。以下是部份典型迫害案例:
(一)梅江區法輪功學員李美萍,女法官,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日出生,原繫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刑事審判員。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李美萍在在梅縣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做出非法判決,誣判李美萍女士五年半。
(二)梅江區法輪功學員傅雪冰,女,原中國銀行梅江支行大堂經理。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傅雪冰遭受了官方各種形式的迫害。比如: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被非法關入洗腦班、被非法抓捕、虐待折磨等。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正在上班的傅雪冰被梅縣區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廣東梅江區法院非法判梅州法輪功學員傅雪冰七年。傅雪冰對此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梅州市中級法院聽從黃偉聞的指使作出非法維持冤判七年的判決。
(三)梅州城區江南法輪功學員鄧芳英,女,原梅江區嘉應中學語文老師。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正在上班的鄧芳英被梅縣區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梅江區法院非法判鄧芳英十年。鄧芳英對此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梅州市中級法院聽從黃偉聞的指使作出非法維持冤判十年的枉法判決。
(四)梅城江北法輪功學員郭雅芬,原梅縣醫藥公司職工,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被梅州市、梅江區「六一零」組織惡人綁架,遭非法判十一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以上的迫害案例只是梅州眾多法輪功學員遭殘酷迫害真相的冰山一角。而黃偉聞作為梅州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罪責難逃。
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的法則,那些積極參與迫害的黨羽即使暫時逃脫法律之網,也逃不出天理之網,惡報時刻會以各種方式降臨到其頭上。薄熙來、周永康、蘇榮、徐才厚、郭伯雄、王立軍等中共高官鋃鐺入獄,表面上因為貪腐,在政治鬥爭中被剔除,實際是遭到了天譴。
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希望那些仍在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