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點多,任縣公安局來了幾個人,把他們三個強行帶走,並進行非法審訊。
大約晚上十點鐘的時候,警察把同修B帶到另一個地方去審問。他們讓同修B坐犯人坐的鐵椅子,同修一看說:「我不坐,我又沒犯罪,犯了法的人才坐那裏。」他們拿著印好的法律條文讓同修看。
過了一會,他們問同修B:「上面寫的你看明白了嗎?」同修B回答:「別的我都沒看清,只有最後一條,我看清了,上面寫的你們有違法行為,我可以告你們。」同修給他們講真相,他們說同修唱的歌好聽,就讓同修給他們唱歌。同修就給他們唱大法歌。還告訴他們天滅中共,中共是邪黨,法輪大法好。他們把同修說的都記下來。
審完後,他們拿著記錄讓同修看,同修說:「天滅中共沒有寫。」他們就寫上去。同修又說:「共產邪黨你寫成了共產邪當,你們得改過來。」他們就改過來了。最後他們讓同修簽字,同修說:「我不簽字,啥也不能簽,我是為你們好。」他們沒辦法,只好寫了一個無名氏1。
第二天下午兩點多的時候,來了好幾個人,來勢洶洶,又是錄像又是戴手銬,並要強行把同修帶走檢查身體。同修C一看形勢不對,趕緊說我要上廁所,同修B也要去,兩個人商量一下說堅決不能配合邪惡,他們要迫害我們。不管邪惡怎樣玩花招,我們都不配合。他們又捏造了幾條罪名,說同修擾亂公務,要處以行政處罰罰款500元,拘留5天,上面署名無名氏1、無名氏2。
同修不斷地給他們講真相,同修B說:「你們拿出明文規定來,哪一條說法輪功是×教了,我告訴你們,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我們大法弟子是來救你們的,可你們卻往死裏整我們。你們都沒有良心嗎?」
就這樣,三位同修在師父的加持下,在同修們的正念配合下,看似兇猛的邪惡迫害,頓時煙消雲散了。
過了一會,他們告訴大法弟子:「你們可以回家了,已經通知A家人來接你們了。」通過兩天的正邪較量,同修A的兒子開車來接人。 三位同修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