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法輪功修煉者按照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在這裏,就二零一六年以來邯鄲法輪功學員被構陷、非法判刑情況作一簡述。
一、栗叢春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栗從春等六名法輪功學員,為救肥鄉百姓,在原肥鄉縣城掛控告江澤民的條幅和張貼不乾膠時遭當地公安綁架,被批捕、起訴。當事人的家人都給他們請了辯護律師,但都遭到肥鄉相關人員不同程度的刁難和迫害。庭審前,栗從春的辯護律師董前勇曾三次到肥鄉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但連續三次遭到辦案方的刁難、拖延、阻止(律師證件齊全)。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原肥鄉縣法院對已非法關押了近九個月的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王英如、萬梅花、羅金玉六人第一次開庭。那天法院外面戒備森嚴,公安局巡警對法輪功學員跟蹤、盤查、審問、搜身、搜包;並綁架法輪功學員尋建強、杜秀英、李愛秀、魏秀芳、馬美芳、王淑芹、復興陽春、金澤等八人;四人被非法抄家,4人被非法拘留。
法院內,執行庭庭長、本案主審法官柳延峰的指使,法警二次毆打辯護律師董前勇,其中有一名打手是邯鄲市中級法院的,並搜身、侮辱,董前勇律師的眼鏡被摔壞、裝文件的背包被撕毀、文件被扔一地,後被逐出法院,董前勇律師未能參加庭辯。
武海明、李明濤的辯護律師張讚寧(著名法律專家、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七十二歲,千里迢迢三次專程來到肥鄉縣法院要求閱卷(律師證件齊全),三次遭到柳延峰無理拒絕。
其他律師,家屬因受柳延峰多次要挾、恐嚇和誘騙,一名律師被辭退(給家人造成一萬五千元損失); 一名被換掉(換成柳要的人,造成一萬元損失)。
非法庭審中,主審法官柳延峰和公訴人多次阻止律師發言:張讚寧為李明濤辯護,中間被打斷十多次,最終被警告終止發言。
李明濤的代理人蒲鳳枝在為李明濤辯護時,只因多說了兩句話,被柳延峰瘋狂吼叫:法警!法警!把她給我扔出去!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竟被幾個法警拽胳臂拎衣領的拖出法庭二十多米遠,隨後聽到的是法庭門外法警的狂叫聲:給我扔出去!把她拖遠點!
對六位當事人,柳延峰幾乎沒有給他們辯護的機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肥鄉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宣布枉判結果。開庭前肥鄉突然停電,法庭內一片漆黑,柳延峰只好點蠟燭宣判。在柳延峰給律師桌上點蠟燭時,張讚寧律師語重心長地跟他說:「你也就這麼一點點光亮了,還不知道珍惜、還在害人!」柳延峰沒有作聲,宣讀了六位同修被枉判的結果:栗從春被判刑五年,罰金五千;李明濤被判刑四年,罰金四千;申有亮被判刑三年,罰金三千;萬梅花、羅金玉、王英如分別被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二千。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和武海明鈞被送河北唐山冀東監獄迫害,三位女學員在邯鄲市第三看守所關押。
對這些好人的判刑已經是枉判了,罰金又是根據甚麼文件?哪條哪款的規定罰的呢?有這樣的文件嗎?
二、邯鄲市法輪功學員顧大平 張華娥夫婦被枉判
邯鄲市法輪功學員顧大平、張華娥夫婦,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在張貼「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不乾膠時,被邯鄲叢台區分局光明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非法劫走法輪功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張華娥被非法關押在邯鄲市第三看守所,顧大平被關在邯鄲市第一看守所。
從顧大平和張華娥被關押到現在,家人到公安局、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不知找了多少次,所涉相關辦案的單位人員對待顧大平和張華娥的家人總是惡狠狠地對待,不是趕人走,就是恐嚇、欺騙,從未得到過一句真話、一句實話,一句好聽話。
據最近打聽到的消息,顧大平和張華娥夫婦,叢台區法院已經秘密開庭判決:顧大平被枉判二年;張華娥被枉判一年,但直到現在家人沒有接到通知:甚麼時候開庭審判的,為甚麼不通知家人旁聽,現在人關在哪兒,家人、親戚、朋友無一人知曉。
三、原肥鄉縣法輪功學員武海明被枉判
原肥鄉縣法輪功學員武海明因想出國打工掙錢,夥同一起去打工的幾個人一起辦出國護照,別人都沒事,因武海明煉法輪功就被枉判三年徒刑、罰金三千,送冀東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肥鄉公安局出動了九輛車,約五十人左右,局長潘紀強、政法委書記魏錫平親臨現場,綁架了武海明;家裏打印機、電腦和一些學習資料被搜去。原因是:二零一四年底武海明辦出國護照被人舉報。
因沒有找出武海明的犯罪事實,於二零一五年底,公安局答應家屬放人,並要求家人拿三萬元做保證金。最後還特別強調說:給縣(那時是縣)領導再彙報一下,三二天就放人。就在公安局長答覆家屬三兩天就放人的當口上,區委書記殷立君干預司法,阻止放人,案子再次被快速報送檢察院,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檢察院將武海明提起公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九時,肥鄉法院對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法輪功學員武海明非法開庭。過程中,法官柳延峰聽不得律師句句是理的無罪辯護,敲錘阻止、打斷律師的發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邯鄲市肥鄉區法院對武海明第二次開庭,主審法官審判庭庭長柳延峰。律師問武海明:今天開庭,事前是否有人通知你?武海明回答,沒有。律師說:「請書記員記錄在案。」
對公訴人的每一個指控,律師依法一一於以反駁與否定:公訴人對武海明的指控與當事人被強加的罪名無關,並提醒審判長阻止公訴人對當事人進行沒有關聯性的指控。律師再次從十一個方面講述了武海明無罪的辯護意見。
在自由發言時武海明表示:我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公訴人對我所有的指控都是對我的誣陷。武海明被誣判三年徒刑。
武海明結束三年冤獄迫害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日出獄回家。
四、七十多歲李繼澤被非法開庭
邯鄲市館陶縣魏僧寨鎮山才村法輪功學員李繼澤,男,七十多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被非法關押了八個多月的李繼澤,在館陶縣法院被非法庭審,但沒有告訴家人結果。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八點左右,邯鄲市館陶縣公安局魏僧寨派出所長王立昌帶人非法闖到魏僧寨三才村李繼澤家,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李繼澤,並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二台、打印機一台、現金等私人財物。
魏僧寨鎮派出所警察在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於九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和九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左右,又兩次到李繼澤家非法搜查並恐嚇其家屬。
現在,李繼澤被非法關押在館陶縣看守所,他家中有八十多歲的老伴不能自理,還有一個精神不正常的兒子,都需要李繼澤回家照顧。
五、七十七歲候巧珍被復興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下午,邯鄲市復興區兩名女法輪功學員候巧珍(七十七歲)、張培英(四十三歲)在復興區彭家寨附近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被不明真相者惡告,遭復興區公安分局彭家寨派出所警察綁架。兩位法輪功學員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邯鄲市第三看守所。
十六日晚,張培英家中被彭家寨派出所長劉志強帶人非法搜家。搶走多本大法書籍。二十三日前後,彭家寨派出所長劉志強又帶人到候巧珍家中非法搜家,搶走兩個MP3播放機。
大法弟子張培英在看守所見人就講真相,邪惡把她關入單間,因不穿囚衣,派出所人員無法提審她。
目前候巧珍、張培英案卷已被復興區公安分局移交檢察院,現在兩人已被非法批捕。
此外,武安市法輪功學員張世超(女,三十五歲)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下午三點多,在自己開的服裝門市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誣陷,被土山鄉派出所綁架、非法搜家,搶走一台電腦和打印機。張世超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到期後又改為刑事拘留。案卷已於近日交到武安市檢察院批捕科。張世超現被非法關押在邯鄲市第三看守所。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以法律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在此奉勸邯鄲市公、檢、法、司及其他單位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員們儘快了解真相,停止迫害,將功贖罪,給自己和家人留下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