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錄平在任職渭濱區法院院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犯罪事實如下:
黃錄平二零零八年初到二零一二年底任寶雞市渭濱區法院院長職務期間,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史美玲、李會成、汪建文、李鵬判刑,其中史美玲被迫害致死。
史美玲女士,一九六一年生,住寶雞市渭濱區高家鎮巨家村,原來多種疾病纏身,嚴重的子宮脫垂、腰部下墜,犯病時疼痛難忍,不能走,不能坐,一九九七年修煉大法僅兩個月,就疾病痊癒,無病一身輕。自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史美玲被七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九年本村大法學員李會成三月三日被綁架後,三月十三日,史美玲和兒子李鵬再次被公安、610惡人綁架,同被綁架的還有石鼓鎮劉家村的汪建文。
當地公、檢、法、610邪惡組織互相勾結,將史美玲、汪建文、李會成、李鵬構陷到渭濱區法院。法院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非法開庭,不讓家屬進法庭旁聽,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非法宣判,汪建文被冤判八年,李會成被冤判六年六個月,史美玲被冤判六年,李鵬被冤判三年緩刑五年。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史美玲等人受到酷刑和精神雙重折磨,史美玲被非法關押不到十個月,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送回家,三個月後的四月十八日,史美玲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九歲。
開庭當鬧劇,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林濟隆判刑。林濟隆時年六十八歲,寶雞市陳倉區渭陽柴油機廠退休工人。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從外地打工回來被610邪惡組織綁架,後被構陷到渭濱區法院。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家屬接到法院四月十七日非法開庭的通知,只准六位家屬旁聽。林濟隆沒有請律師,自我作無罪辯護。法庭上,除了所謂審判長、陪審員外,還有一黑衣人上躥下跳指揮審判。開庭中,審判長小心請示黑衣人後,才讓林濟隆自我辯護。林濟隆堂堂正正講真相,指出法輪功教人向善,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而江澤民污衊法輪功的講話不是法律,他也不代表法律!這時黑衣人非常恐懼,不顧法庭裝點門面的程序,當場打斷林濟隆的辯護,大聲叫道:「別說了,別說了,拉下去!」兩個法警把林濟隆帶走了,開庭半途收場。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渭濱區法院竟然非法宣判,誣判林濟隆三年六個月!
善惡有報是天理,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大法的人員,不要再給中共和江澤民犯罪集團當替罪羊了,不要再步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的後塵,立即停止迫害,才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