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審階段如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迫害,同修在運用法律反迫害的交流中都有詳述,這裏不再贅述。
一、看清舊勢力的安排 才能否定舊勢力的迫害
師尊講過:「因為不被承認而強加的迫害是犯法的,宇宙的舊理也是不允許的,無理的迫害是絕對不行的,那樣舊勢力也不敢幹。就是大家儘量的走正。」[1]所以舊勢力為了能找到藉口實施迫害,會想盡辦法操控利用公檢法人員、看守所管教、犯人,強加給我們「這個事,要給你判幾年刑」的概念,只要我們在思想中承認了這個概念,或自己順著他們的思維想:我這些資料、光盤等,按「邪黨的法律」得判幾年,當我們分不清那些思想不是自己、順著邪惡的迫害思維想問題時,那麼舊勢力就得逞了,就等於是我們承認和接受了舊勢力通過公檢法、管教、犯人強加給我們的迫害,這時舊勢力就堂而皇之的操縱惡人判你了。
以刑事拘留為例,當我們被舊勢力操控的警察綁架、關押到看守所的那一天開始,舊勢力就是要對我們實施「步步為牢」的迫害。怎麼個「步步為牢」?舊勢力會操控辦案警察、看守所管教和身邊犯人、檢察院、法院,給你灌輸他們對你目前處境和以後判刑結果的認識,辦案警察說:你這些東西少說也得判你幾年,態度好能少判幾年;看守所犯人說:你們法輪功判刑都是三年打底,等等。
聽到犯人嘴裏說出的這些話的時候,我在心裏不承認,隨時發正念:否定對我判長刑(三年以上刑期)的迫害。因為當時的我認為判一年半載的還能承受的住。過不久,刑事犯人就對我說:你這個事不算啥,也就判你一年半、二年的。這時,我知道舊勢力對我判長刑的迫害解體了,我在心裏依然不承認並發正念徹底否定:解體對我判短刑的迫害,長刑短刑都不承認。
而且在非法關押的過程中,總是對你在判刑去監獄和回家問題上的選擇,看你要甚麼。比如:一次一個刑事犯人把我的被子整上經血洗不掉了,因為一般刑事犯人都會準備乾淨被褥上監獄去服刑用,因為看守所規定,被褥誰整髒的誰包賠。我當眾沒讓那個刑事犯人包賠,並說:沒事的,這個被子我不要了,快回家了,要被子幹啥!(其實是否能回家,我當時心裏是沒底的),這個刑事犯中毒很深,以前跟她講真相,她總是拿邪黨的謊言頂撞我,經過這件事,我跟她講真相勸她退團,她欣然同意了,並說:一看你,我就知道法輪功是好的。後來有一次,負責鋪被的犯人把我的被子放到了最上層,五、六個犯人在上面躺坐,在看守所裏,誰也不願意把自己的被子放在最上層讓大家睡,因為看守所很少讓犯人洗澡和洗腳。時間長了被子會弄得又髒又臭。當看到這個情景時,我就想:我為甚麼不想別人弄髒我的被?不就是怕被判刑,到監獄沒有被子嗎?我也不去監獄,我要回家,被子我不要了。想到這,心裏釋懷了。
法官來看守所見我時,我對法官說:掐期判吧(按照現在關押的幾個月時間判)。開庭時沒做的太好,還是說了句認罪的話,如果能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給師尊,堂堂正正證實法救人一定會更好。在我不寫「三書」的情況下,對我掐期判了幾個月,就放回家了,這在該看守所的歷史上都是從來沒有的事。
我認識的一位同修H,邪黨法院已開完庭一段時間,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同修H,告訴她:你們開庭結果出來了,你和其他兩同修都被判了三、四年,同修H說:不可能,絕對不可能!律師說:我都到法院看到你們的判決書了,還有啥不可能的!同修H回到看守所,犯人問她,她就說:判她三、四年她不接受,根本不可能的事!犯人就問她:那判你三、四年你接受不了,那判你多長時間你能接受得了啊?同修H想了想說:判我一年半吧,我還能接受。結果審判結果下來時,同修H真的被判了一年半。
二、身陷囹圄 也要講真相救人
我被非法關押的幾個月中,給多名犯人和管教講真相,後來才知道,看守所和辦案機關是信息互通的,我給管教講明白了,管教就把我被冤枉的事情反應到辦案機關、檢察院、法院。海外同修不停的打真相營救電話對公檢法也起到了震懾的作用,加之外邊同修不停的發正念,這些對我後來被順利營救回來都起到了無法估量的作用。我們那一批被綁架刑拘的同修中,包括我在內只有三個同修被營救回來,其中一位同修在看守所證實法救人做的很好。
三、冤獄回來更要多學法 實修自己
我認識的兩位同修從冤獄回家後,在做證實法救人的事時,又被舊勢力鑽空子迫害,一位原來判五年,回來後不久又被判九年;另一位原來判六年,這次又被判三年。原因都是沒有重視學法,及時清除和歸正自身存在的問題。希望同修都能警醒,從冤獄回來後,別太急於做事,一定要大量靜心學法。法扎到心裏,證實法救人才能正念正行!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