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俊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後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十一年重刑。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在寒冷的冬天,獄方很長時間不給李國俊棉衣,令她只能穿件單薄的半袖,室內還開著窗戶通風。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政法委指使全市警察大規模騷擾、綁架轄區居民,騷擾綁架二百餘人,其中近百人被非法關押拘留,五十多人遭誣判,最多刑期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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