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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救母親 尹峰被濟南鐵路警察非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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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早上,法輪功學員田維美與同伴去秦家窪村講真相時,被濟南鐵路公安局萊蕪東站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到強行搜身和非法抄家,田維美家的兩台電腦主機、法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手機和電話聯繫本等物品被搶劫。

田維美的兒子尹峰知道母親被綁架後急忙趕到派出所,要求無條件釋放兩位無辜老人。但是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無視尹峰的正當要求,直到半夜十二點多,警察才不得不釋放兩位老人回家,但前去找自己母親的法輪功學員尹峰卻被扣押。

九月十五日,尹峰被劫持到濟南鐵路公安處看守所。當日下午三時,尹峰家人收到「濟南鐵路公安局濟南公安處拘留通知書」。

修煉法輪功前,尹峰的母親體弱多病,常常不得不拖著沉重的身體照顧家人,經常臥床無法工作,後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恢復健康,尹峰親眼見證了母親修煉法輪功後的效果而走入修煉。從前的尹峰體質瘦弱,常常因身體供血不足而暈倒,連年的藥物治療都不見好轉。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一改往日的憔悴面孔,逐漸變得面色紅潤,身體硬朗,走路生風。性格也變的開朗起來,在日常生活中時刻按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與人為善,提高自己的心性。從小不怎麼幹活的他學習法輪功後也變得勤快起來,鄰里幫忙有求於他時從不推托,十分熱情。在工作崗位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贏得領導認可。

就這樣一位一心向善,樂於助人,並未觸犯任何法律的人,卻遭到派出所的強制拘押。看著孝順的兒子被非法拘留,七十多歲的母親整日以淚洗面,茶飯不思。天氣漸涼,老母親是多麼的盼望兒子能早日回家團圓啊!

濟南鐵路公安的迫害,又增添了一樁冤案。該案主要違法事實:

一是未向當事人出示搜查證,屬非法搜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濟南鐵路公安顯然違反了該條。

二是搜查時當事人或家人無人在場,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

三是至今鐵路公安未向當事人出示查封、扣押財物清單。這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查封、扣押財物、文件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

四是非法查封、扣押當事人合法財產。目前中國沒有一條法律明文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根據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均已被廢止。也就是說,《轉法輪》及其相關法輪功資料在中國屬合法書籍,對持有人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干涉和迫害。

法輪功是真正的佛法、正法,已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書籍被翻譯成四十種語言,其核心真、善、忍受到了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崇敬,至今獲得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信函三千五百多項。信仰是天賦人權,法律沒有權力干涉思想領域,這是普世公認的常識。任何機關和個人歧視、迫害法輪功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天滅中共」絕不是世人隨便喊出的一句口號,而是實實在在天意的彰顯。二億七千萬年前就有了「中國共產黨亡」(藏字石,百度可查詢),在巨石上天然形成「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以警告世人,現在展現給人看,說明是天意,共產黨壞事做絕了,人神共憤,該滅它了。法輪功學員順應天意勸人退出中共的黨團隊,是救人保命,是讓人遠離政治,是上天給人最後的機會,是在天滅中共時不做它的殉葬品。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救人,就是為了您在歷史的最後關頭,能邁出最關鍵的一步,棄惡向善,回歸天理,退出中共黨團隊,您就為自己選擇了一個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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