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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王明德、尹德蘭夫婦被非法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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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青島市法輪功學員王明德、尹德蘭夫婦,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下午和客人在家中吃飯,有人敲門說是樓上住的人,洗的衣服掉到下面來了,要求開門拿衣服。等王明德開了門,幾個警察闖進來,說是大港派出所的。警察開始抄家,並把三個人綁架,後移交到瑞昌路派出所。

王明德、尹德蘭夫妻被劫持到青島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夫婦兩人何時被庭審的,情況不明。近日得知,夫婦兩人都被非法判刑三年,兩人都上訴至青島市中級法院。主審法官宋正峰0532─88691190

二零一七年十月份,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共綁架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宿桂花、王明德、尹德蘭夫婦,姜小莉是在家中被非法闖入的警察和國保綁架的,而其他法輪功學員則是因為到這幾家去串門被預謀等待在那裏的警察綁架的。參與綁架的除市北區公安分局的國保、警察外,還有市北區大港派出所、瑞昌路派出所、河西派出所、寧夏路派出所、鎮江路派出所等。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是六七十歲的老人,有的身體狀況很不好,不符合看守所關押的條件,如宿桂花已經七十多歲,當時血壓到達二百八十多,看守所不敢收,但是實施綁架的警察向「上面」(這是警察的話)請示,看守所就違法關押了宿桂花老人。

三十天後,王明德、尹德蘭、宿桂花、於憲榮、藏詠梅、呂永華,公丕啟、姜小莉、宋桂香等九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這九位法輪功學員後來被構陷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這是青島市市北分局故意製造的冤案錯案。

法輪功學員公丕啟(軍隊退休上校、正團職軍官)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在即墨普東鎮青島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開庭,後被誣判七年半刑期。

青島市市北區法院於七月十八日再次非法在普東第二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宿桂花、於憲榮、呂勇華開庭。在610的監督下,法官厲建軍和第一次開庭的態度決然不同,不顧宿桂花老太太的病情,不斷地打斷律師的辯護,堅持所謂「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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