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哈爾濱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玉方,在道外區報達小區和紅河八街區內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刑水利惡意舉報,被大有坊派出所警察綁架。辦案人員是蔣宏,後轉到道外國保大隊,由李冰辦理。九月十二日凌晨三點,老人被劫持到哈爾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九月十八日下午,律師接見李玉方,得知案子已經移交檢察院。
十月十日上午,哈爾濱市道外國保警察李冰等和道口街派出所兩警察闖到李玉方家中,非法抄家。過程中,李玉方的女兒向他們講法輪功有益身心健康等。李玉方的老伴,將近八十歲的老人,不停的抹眼淚,女兒默默安撫,全屋鴉雀無聲,所有人都充滿同情的默默的注視著父女倆,只有李冰像冷血人一樣記錄著。
這時,李玉方的女兒向他們講母親是如何滿身疾病,被醫院判死刑,是大法救了她。女兒說:「我們全家都支持媽媽修大法,大法救了我媽的命。」所有人都靜靜的聽著。
李冰讓李玉方的女兒在搜查令上簽字,被拒絕。最後李冰自己寫上家人拒絕簽字。
二、黑箱操作 七旬老人被冤判一年
1、秘密判刑 耽擱上訴
十一月五日,道外區檢察院對李玉方非法提起公訴,公訴人趙小嬌,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道外區法院開庭對老人非法判刑一年。
十二月十日,律師會見李玉方老人,了解到老人並不知道十一月二十七日是開庭,還以為是在檢察院,也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冤判。老人很樂觀,讓大家都放心,她會做好的。律師隨後與家人去檢察院,檢察院說已經到法院了。然後律師和家人到法院,找辦案的法官孔令紅,但是沒見到本人,同辦公室的人告訴說,孔令紅休假,讓下週一再來。律師問,李玉方是否申請上訴,辦公室的人回答說,已經口頭上訴了。
但下週一再來時,家人和律師不斷申請要見法官孔令紅,但是孔令紅一直不接見,派兩個年輕人來接見家人。
當家人問都是甚麼情況時,年輕人說已經過了上訴期了,家人不斷追問時,年輕人又說李玉方已經撤訴了,當家人問上週來時,並沒有過了上訴期,為甚麼不讓辦理手續?
此時,法院的年輕人態度就不很好,在家人耐心、善意的安撫下,他們的態度才緩和,情緒才不那麼激動,好像受傷的是他們。然後,年輕人說,案子已經結了,如果有疑義,可以到檢察院去申訴,然後重新審判。第二天,律師自己去法院要判決書,但是法院不給,後來律師經過努力,要來複印件。
哈爾濱公檢法對李玉方構陷的整個過程都是欺騙,律師對此很氣憤,說:「一個老太太,甚麼都不清楚,就(被中共構陷)稀裏糊塗的蹲笆籬子,真是不公正啊!」
2、暗箱作業 劫持入監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家人去哈爾濱看守所給李玉方存錢,但一查,說人已經被轉走了,經過不斷詢問,才知道是十二月二十五日(聖誕節)被轉走的,轉到哪裏去了,也不告訴家人。
第二天,家人去哈爾濱女子監獄去查詢,確認李玉方已經於十二月二十五日轉到十一監區,但現在在八監區,要經過三個月的集訓期。而且監獄方說,集訓期只能見一次。現在家人正在辦理接見證,打算會見李玉方。
道外國保大隊辦案人:李冰 13945171266
道外大有坊派出所 地址 道外區民強大街2號 電話 0451-57646578 郵編 150050
派出所所長 周龍 18846913456
教導員 於立珩 13936511077副所長 劉曉東 13946184155副所長 吳子文 13945195866副所長 楊哲 15765537678辦案人:片警 蔣宏 15545187070
哈爾濱道外法院:
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哈爾濱市道裏區工農大街158號,郵編150070
電話:0451-84305458
所 長:劉芳13945155333
教導員:王悅
副所長:李彥英、鄧威
獄 警:石銳、郭娜、宋玉紅、朱曉寧、張明、孫宇、張羽娜、李淑雲、李穎、馮亞娟、王淑紅、李曉玲、劉明、張華、張也、呂常君、徐晶、趙研言、於琳娜、李慶軍、吳豔麗、郭書蘭、柴瑩、劉爽、侯寶珠、郭欣莉、楊錫文、楊立紅、李璐、馬文波、朱曉丹、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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