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肖敏華老人訴述情況。
我叫肖敏華,今年六十八歲, 湖南零陵區交通運輸局退休職工,家住零陵區交通運輸局職工宿舍。一九九七年冬季因患嚴重腰椎間盤突出。整天坐臥不寧,在痛苦中煎熬。偏頭痛的不能見太陽,肝硬化,腸胃疾病,吃一點不淨食物就拉痢;因為丈夫故世,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女兒,精神糟糕透頂,生死兩難,每天在痛苦中度日。有人跟我說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 而且還不要錢,我就每天到公園裏和大家一起煉法輪功,並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久我的身體疾病全好了,精神也好了,不再在生死兩難中徘徊。是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是師父給了我全新的人生,我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更好的人。
在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十月我被非法勞教,被扣發一年一個月薪金。二零零一年九月我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勞教)被停發兩年二個月退休養老金;連生活費也不曾給過一分錢。當時我還有年邁的父母親要養,不知道他們是根據那條法律法規行使職權的?
二零零六年九月,我被迫流離失所,警察沒抓到我,就在我家住處蹲坑。從二零零六年九月開始我的退休基本養老金及退休人員應享有的待遇全部被剝奪;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晚我回家取冬服,被蹲坑發現了,六日清早一出門就被國保隊長揚武一夥綁架了,直接就送零陵區看守所,他們編造舉報人好像有幾個人。二零零八年六月我被誣判五年(開庭只是個形式),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五年冤獄期滿,才給我辦發退休養老金。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去雙牌縣五里牌集市發資料講真相,被不明真相者惡意舉報,雙牌縣法院就憑一本(起訴江澤民)小冊子,誣判一年。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冤案期滿,當時發了退休費及應享有的待遇。可二零一八年九月我去銀行刷錢,發現沒有錢,我當時找了相關部門及610負責人,他們說坐牢就要停工資,你先領了的就要扣回來,當時說扣一年,至二零一八年九月應發養老金了,可是還沒發,我去社保部門去問,他們說我的退休養老金全部停發了。我問找誰說理?他們說找人事局去。找律師事務所,本地律師不接法輪功案子。
早些時候我去局財務部門查了一下,並沒有甚麼法律文件,就是610副主任李陽軍寫了一個三寸大的便條說扣發我的養老金,單位局長唐宏林在局邪黨會議一討論就扣了。現在物價這麼高,我一個老人怎麼生活呢?
因為我們是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兩年一調,這麼多年來,我記不清勞教期年度的工資是多少了,從二零一三年到現在我的月退休金是3440元,比同時退休的職工少,就按這標準計算,3440元×12月×6年,共247680元;勞教三年每年算少點也有20000×3年就是60000最少也是這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