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2日原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職工郭玲娜女士被昆明市西山區永昌派出所等候在門外的警察綁架、抄家、拘留了15天。
郭玲娜曾於2019年8月7日被警察騷擾。當日下午兩點左右,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楊兆錦、永昌區片警(女)和永興社區辦事員(男)一行三人敲門入室後,說是奉上邊的命令而來,郭玲娜善勸無果,國保大隊警察楊兆錦到各房間查看,搶走法輪大法書籍六本,單張日曆數張。
此前,2007年郭玲娜曾被非法勞教兩年。2009年12月13日,她從勞教所出獄回家僅四個月,郭玲娜在給兩個學生神韻光碟時被兩學生誣告,被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長邱學彥等警察綁架,非法判刑3年。
下面是郭玲娜自訴此次被綁架的經過:
我叫郭玲娜,今年58歲,原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職工。2019年9月22日上午11點20分當我回家打開門時,在樓道口蹲坑的永昌派出所便衣警察肖明一下竄出來把我堵在門口,隨後他即刻打電話叫來了一個很胖的便衣警察和兩個二十多歲的警察(其中一個叫張梓童)。肖明把我按在客廳的椅子上,後來的其中一人向我出示了蓋有西山區公安分局印章的搜查證,隨後開始在房間各處翻找,將我所有的法輪大法書籍、真相掛件、書籤、手抄經文、修煉心得和煉功播放器等共計一百餘件私人物品抄走。肖明還從我手中搶走了我的手機和鑰匙,連推帶拉的把我綁架到永昌派出所。
下午2點左右,兩個身穿便衣的西山公安分局警察來給我做筆錄,其中一個警察說普通話,跟我說他叫和平。訊問結束後,因我拒絕在筆錄上簽字,被八個男的又抓又扭地在筆錄上強行按上我的手印,還對我強行進行採血,我手腕以下整個手背都被他們弄得青紫。後來,他們又把我家中抄走的私人物品放在地上要我進行所謂的指認拍照,被我拒絕後,還是這八個人抓住我的頭髮,扭住我的手,用膝蓋頂著我的腰強行進行拍照。
當晚7點左右,永昌派出所的警察把我綁架到昆明市拘留所,非法將我拘留15日(昆公(西永)行罰決字﹝2019﹞35號)。
事後,我問永昌派出所的警察為甚麼要綁架我,他們說他們也不知道為甚麼,是西山國保叫他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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