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遭惡報人員殃及親友情況統計
類 | 總計 | 本人 | 殃及親友 | 殃及親友者 |
政法委 | 765 | 606 | 159 | 102 |
610(綜治辦) | 1614 | 1190 | 424 | 278 |
公安系統 | 5512 | 4540 | 972 | 681 |
各級官員 | 4047 | 3138 | 909 | 618 |
檢、法、監獄 | 989 | 862 | 127 | 88 |
勞教所、洗腦班 | 889 | 702 | 187 | 145 |
宣、教、軍、宗教 | 1332 | 1102 | 230 | 161 |
企事業單位 | 1920 | 1587 | 333 | 225 |
基層人員 | 3716 | 2908 | 808 | 568 |
總計 | 20784 | 16635 | 4149 | 2866 |
作惡殃及的親朋好友情況,前面已分類描述,我們現在來看看它的總數,在20784人中,有16634人屬於自作自受,其中有4149人是被殃及的親朋好友,殃及親友者達2866人。
在統計中,我們發現被殃及的不僅是妻子、丈夫、兒女、父母,還有兄弟、姐妹,大伯、叔叔、嬸嬸、親家、未婚妻、同學、司機、為自己辦事幫忙的朋友等。親友好友被殃及誰都覺得是非常可憐和令人同情的事,但是我們知道任何事情都沒有偶然存在的,必然有它的內在的,人們看不到的因果關係。
我們知道,他們一定都是沒有明白法輪大法真相的人,他們或反對大法,或仇視大法,或罵大法,罵大法師父和修煉人,甚至做過一些毀壞大法資料等惡事,也就是說他們的心態和作惡者的心態是一致的才能殃及到他,如果他們的心與作惡者是相反的就不會被殃及。即使在同一個家庭,你知道大法好,不助紂為虐就不會殃及到你。這就是神目如電,分毫不差的道理。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想讓同胞對大法有個正確認識,不聽信謠言,不參與迫害,不遭惡報,不被殃及。
案例:
▼河南封丘縣政法書記車禍身亡並殃及家人
河南封丘縣曾經嚴重迫害法輪大法弟子,二零零四年封丘縣政法書記雲東海五一節放假期間去封丘縣青龍洞去玩,下午四點鐘在回家的路上與一輛大卡車相撞,車上還坐著他的女兒、兒子,小姨子和她的孩子,結果四死一傷,他的兒子還成了植物人。這是迫害法輪大法弟子遭的惡報。
▼主管政法的副縣長徐水程迫害大法遭惡報禍及妻兒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衡東縣主管政法的副縣長徐水程,追隨江鬼,詆毀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很賣力。現因其惡行,遭惡報,禍及其妻子和兩個兒子。
二零零二年,徐水程的妻子突發癌症去世。二零零三年七月,在長沙財經學院團支部書記的二兒子請假一個月,回家探親,給母親上墳。六天後,在長沙報社副總編的大兒子徐海開車來到徐水程家,要接弟弟回長沙。大約不到第十天,外出時,他們哥倆的小車撞上大車,小兒子當場被鏟掉腦袋,死亡。大兒子鏟掉一塊頭骨,現在已成為植物人。徐水程破壞大法禍及親人,一個家庭連遭惡報,不值得人們深思嗎?
▼貴州省銅仁市桐木枰鄉政法委書記遭惡報殃及家人
地處比較偏僻的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桐木枰鄉政法委書記張建勇,又是「610」主任,當年約四十五歲,他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一直跟隨江澤民流氓集團,幹著迫害當地及本單位法輪功學員的事情,致使那些只想做好人,只為說幾句真話的法輪功學員無辜被抓被打還被關進勞教所。
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張建勇從一個鄉政府辦事員提拔為鄉政法委書記、「610」主任。他還帶著幾個警察跑到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威脅說:「不許再煉功了,否則讓你過不好日子!」但是不久,他也遭了惡報:他老婆是做水果生意的,一次出門進貨,被搶劫了約兩萬元。他的岳父在二零一零年的時候,突然患肝癌去世,患病前,身體一直都還不錯的。緊接著,他的岳母又患了癌病。 他的母親在得了一種怪病,當地治不好,轉到重慶大醫院也沒治好。他的父親又於同年上半年腦溢血突發去世了。
▼原昆明市政法委書記杜敏遭惡報入獄 氣死老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雲南省楚雄州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雲南警察學院邪黨書記杜敏立案偵查。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楚雄州中院開庭審理杜敏受賄案。杜敏曾所謂「懺悔」:自己接受調查後,母親就被氣死了。父親年邁他出去也見不了。弟弟跟他一起進了監獄,兒子也牽連進去。
杜敏曾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昆明市政法委書記等職,在任期間對迫害法輪功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最後遭惡報家破人亡。
▼北京昌平區「610」科長廉學玉作惡殃及多位家人
廉學玉,男,昌平區610科長,從二零零零年開始,一直參與洗腦班迫害,把學員王桂芬逼的上吊自殺;他利用權力敲詐勒索錢財,在昌平區國嶺小區,用貪污敲詐的錢買了一百平米的房子,還給自己和兒子買兩輛私家車。由於壞事做絕殃及家人,媳婦患病子宮摘除;兒子開車出車禍撞死一人,自己腿被撞折;廉學玉的父親、大伯、嬸子、岳母也在同年相繼離世。
六、遭惡報形式分類統計及分析
圖11:1999年~2018年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不同類型惡報人數統計 |
傷殘分類 | 被打傷、自打傷 | 交通災禍 | 摔傷 | 被動物致傷 | 炸燒燙凍 | 意外器物傷害 | 雷、電擊傷 | 服毒致傷 | 小計 | 百分比 % |
傷殘人數 | 292 | 1794 | 524 | 42 | 93 | 122 | 14 | 2 | 2883 | 13.9 |
死亡分類 | 病死 | 車禍身亡 | 被人、動物殺 | 毒死 | 摔死 | 炸燒燙凍淹雷擊電擊 | 被外物擊死 | 飲食不當、死因不明 | ||
死亡人數 | 4572 | 1984 | 237 | 116 | 93 | 334 | 60 | 9 | 7405 | 35.6 |
被查處分類 | 被撤職免職降職 | 被警告記過處分 | 在司法處理中 | 有期徒刑 | 死刑 | 無期徒刑 | 死緩 | 被雙規 | ||
被查處人數 | 961 | 159 | 1362 | 881 | 25 | 83 | 44 | 157 | 3672 | 17.7 |
重病分類 | 癌症 | 其它重病 | ||||||||
重病人數 | 886 | 3095 | 3981 | 19 | ||||||
自殺分類 | 喝農藥、煤氣 | 跳樓 | 上吊 | 水淹 | 撞車、自焚 | 割脈、開槍、用刀 | 不明形式自殺 | |||
自殺人數 | 53 | 85 | 71 | 17 | 5 | 10 | 46 | 287 | 1.4 | |
精神折磨 | 殃及親友 | 離婚、分手 | 被海外起訴 | 下崗落選 | 被追殺、綁架打罵 | 悲痛、不堪忍受 | 害人害己 | 惡報 不明 | ||
人數 | 1314 | 268 | 59 | 48 | 29 | 257 | 47 | 7 | 2029 | 9.9 |
經濟損失 | 賠償 | 事故損失 | 火災 | 被盜被騙綁架 | 牲畜死、無收成、下崗 | 用錢私了 | 龍捲風、雷擊 | 付藥費、揮霍、賭博 | ||
人數 | 139 | 61 | 83 | 57 | 68 | 16 | 17 | 24 | 465 | 2.2 |
失蹤 | 離家出走 | 畏罪潛逃 | 被殺逃命 | 騙取家財 | 被拐、被綁架 | 躲債不回 | 不敢在家 | 杳無音訊天災失蹤 | ||
人數 | 7 | 27 | 2 | 2 | 2 | 4 | 4 | 14 | 62 | 0.3 |
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惡人遭惡報的形式多種多樣,我們把它歸納為八大類,通過表11我們看到,在這八類中死亡人數是最多的,達到7405人,佔總數的35.6%;其次是重病,共有3981人,佔總數的19%;再就是被查處人數為3672人,佔總數的17.7%;傷殘人數為2883人,佔13.9%;受精神折磨的有2029人,佔總數的9.9%;遭受經濟損失的有465人,佔總數的2.2%;自殺的有287人,佔1.4%;失蹤的62人,佔0.3%。
(一)傷殘2883人
傷殘是自己作惡的報應,也是神對該人的警告,如果及時悔悟傷病很快就好,如果不聽真相,那更慘烈的結果還在後頭。
導致傷殘的原因也很多,我們把它歸納為八類:
1、被打傷共有292人:這類傷害中公安人員88人,基層人員65人,各級官員50人 ,「610」人員29人,企事業單位18人,宣傳教育15人,勞教所、洗腦班人員12人、 檢察院、法院、監獄人員8人,政法委7人。
2、交通事故傷殘1794人:交通事故,主要是汽車車禍,其次是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艦艇。交通事故在傷殘類佔人數最多,其中公安局為577人,各級官員316人、基層人員269人,「610」人員158人,企事業單位141人,宣傳、教育137人,檢察院、法院、監獄78人,勞教所、洗腦班75人,政法委43人。
3、摔傷524人:摔傷包括平地摔傷,樹上、房上、樓上掉下等。在這類傷害中基層人員167人,各級官員111人,公安局有73人,「610」人員41人,企事業 單位40人,勞教所32人,宣傳教育32人,檢察院、法院等14人,政法委14人。
4、被動物致傷42人:被動物致傷包括被狗、馬、蛇咬傷,被馬踢傷,被鳥啄傷等。其中基層人員14人,檢察院、法院10人,公安局有7人,「610」人員5人,各級官員5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
5、炸傷、燒傷、燙傷、凍傷93人:其中基層人員32人,公安局19人,各級官員17人,企事業單位10人,「610」人員6人,宣傳、教育4人,勞教所、洗腦班4人,政法委1人。
6、意外器物傷害122人:其中基層人員67人,各級官員14人,企事業單位11人,檢察院、法院10人,宣傳、教育8人,公安局6人,勞教所、洗腦班 4人,政法委2人。
7、雷電擊傷14人:其中各級官員4人,基層人員5人,勞教所、洗腦班 2人, 政法委2人,企事業單位1人。
8、服毒致傷2人:其中級官員1人,基層人員1人。
(二)死亡7405人
死亡是人在世間遭受的最後報應,此後就沒有了再想通過自身改變自己的機會。甚麼樣的死亡方式,都是由他自己作惡所累積的結果決定的。
圖12:1999~2018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部門人員遭惡報死亡人數統計 |
遭惡報死亡人數最多的來自公安局和基層人員,這些人是直接參與、執行迫害行動的人,希望這組數據能夠警醒仍在執行迫害指令的基層人員和警察,儘早了解真相,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為自己也為家人親朋著想,不要為自己造下償還不清的罪業。
病死 | 車禍死亡 | 被人、動物殺死 | 毒死 | 摔死 | 炸、燒、燙、凍、淹、雷擊、電擊 | 被外物擊、砸、擠、埋死 | 飲食不當、死因不明 | 總計 | |
公安局 | 1112 | 626 | 92 | 26 | 28 | 118 | 2002 | ||
基層人員 | 986 | 313 | 42 | 29 | 32 | 66 | 28 | 1 | 1497 |
各級官員 | 832 | 387 | 39 | 21 | 10 | 50 | 19 | 3 | 1361 |
企事業單位 | 490 | 214 | 16 | 10 | 9 | 27 | 4 | 1 | 771 |
610人員 | 397 | 138 | 11 | 11 | 4 | 17 | 2 | 580 | |
宣傳、教育 | 282 | 141 | 15 | 12 | 3 | 12 | 1 | 1 | 467 |
政法委 | 190 | 62 | 6 | 2 | 2 | 14 | 3 | 1 | 280 |
檢察院、法院 | 184 | 58 | 12 | 1 | 3 | 23 | 1 | 2 | 284 |
勞教所、洗腦班 | 99 | 45 | 4 | 4 | 2 | 7 | 2 | 163 | |
總計 | 4572 | 1984 | 237 | 116 | 93 | 334 | 60 | 9 | 7405 |
1、病死4572人:其中公安局1112人,基層人員986人,各級官員832人,企事業單位490人,「610」人員397人,宣傳、教育282人,政法委190人,檢察院、法院184人,勞教所、洗腦班99人。
2、車禍死亡1984人:其中公安局626人,各級官員387人,基層人員313人,企事業214人,「610」人員138人,宣傳、教育141人,檢察院、法院58人,政法委62人,勞教所、洗腦班45人。
3、被人、動物殺死237人:其中公安局92人,基層人員42人,各級官員39人,企事業單位16人,宣傳教育15人,檢察院法院12人,「610」人員11人,政法委6人,勞教所洗腦班4人。
4、毒死116人:其中基層人員29人,公安局26人,各級官員21人,宣傳教育12人,「610」人員11人,企事業10人,勞教所洗腦班4人,政法委2人,檢察院、法院1人。
5、摔死93人:其中基層人員32人,公安局28人,各級官員10人,企事業9人,「610」人員4人,檢察院、法院3人,宣傳教育3人,勞教所、洗腦班2人,政法委2人。
6、炸、燒、燙、凍、淹、雷擊、電擊334人:其中公安局118人,基層人員66人,各級官員50人,企事業27人,檢察院、法院23人,「610」人員17人,政法委14人,宣傳教育12人,勞教所、洗腦班7人。
7、被外物擊、砸、擠、埋死60人:其中基層人員28人,各級官員19人,企事業4人,「610」人員2人,政法委3人,勞教所、洗腦班2人,檢察院、法院1人、宣傳教育1人。
8、飲食不當、死因不明9人:其中各級官員3人,檢察院、法院2人,基層人員1人, 企事業1人,宣傳教育1人,政法委1人。
(三)被查處3672人
被查處、判刑表面看是因為貪腐或其他原因,實際上是因為其迫害法輪功導致的。貪污腐敗、各種犯罪在中共體制中幾乎比比皆是,但是哪一種罪過都沒有迫害佛法,殘害修煉人嚴重,如果他不迫害法輪功,可能暫時查不到他,如果他參與迫害法輪功就必查無疑。
我們將當時的情況分為八類(時過境遷,有的可能早已發生變化):
1、被撤職、免職、降職961人:其中公安局363人,各級官員185人,企事業121人,宣傳教育95人,「610」人員47人,基層人員11人,檢察院、法院52人,勞教所、洗腦班52人,政法委35人。
2、被警告、記過處分159人:其中公安局47人,各級官員30人,勞教所洗腦班23人,「610」人員18人,基層人員14人,檢察院、法院9人,基層人員7人,宣傳教育7人,政法委4人。
3、在司法處理中1362人:其中公安局404人,各級官員386人,檢察院、法院162 人,企事業109人、政法委106人,宣傳教育86人,勞教所、洗腦班53人, 「610」人員47人,基層人員27人,
4、有期徒刑881人:其中公安局245人,各級官員212人,企事業100人,宣傳教育98人,檢察院、法院94 人,「610」人員47人,基層人員36人,勞教所、洗腦班29人,政法委1人。
5、死刑25人:其中公安局7人,企事業6人,各級官員6人,檢察院、法院2人,勞教所、洗腦班 2人,「610」人員1人,基層人員1人, 政法委1人。
6、無期徒刑83人:其中各級官員36人,公安局12人,企事業11人,檢察、法院10人,宣傳教育4人,政法委4人,基層人員4人,「610」人員1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
7、死緩44人:其中各級官員20人,企事業7人,政法委7人,公安局3人,宣傳教育3人,勞教所洗腦班 3人,「610」人員1人,
8、被雙規157人:其中公安局45人,各級官員48人,企事業19人,「610」人員15人,政法委11人,檢察院、法院10人,宣傳教育7人,勞教所洗腦班 2人。
(四)重病3981人
重病是人作惡的報應,同時也是阻止人行惡,逼迫人反省自己,尋找生命真諦的機會,如果明白了法輪功真相,轉變了無神論的觀念,就會獲得新生。
我們將其分為兩類:
1、癌症886人:其中公安局239人,各級官員134人,「610」人員99人,基層人員128人,檢察院、法院49人。勞教所洗腦班 45人,企事業83人,宣傳教育42人,政法委67人。
2、其他重病3095人:其中基層人員748人,公安局732人,各級官員531人, 「610」人員280人,勞教所洗腦班 272人,宣傳教育164人,企事業228人,檢察院、法院99人。政法委41人。
(五)自殺287人
在神的眼裏,自殺是有罪的,就像他殺一樣有罪,任何人都不能隨意結束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因為命是神安排、神掌管的,誰打亂了神的安排,神必究其責。
而中共官員自殺就是一個普遍現象,因為受中共無神論洗腦,不知道人死後還有靈魂的存在,還要接受神的審判。
統計中顯示,全國共有287人自殺,多數官員是被查後畏罪自殺,有的得抑鬱症自殺,患精神病自殺,有的病痛難忍自殺,有的家人承受不了精神折磨而自殺,有的因小事爭吵自殺等等。我們按照自殺的形式分了七大類:
1、喝農藥、煤氣53人:其中各級官員19人(7名本人),基層人員17人(作惡者本人14人),公安局8人(1人是公安人員),「610」人員4人(2個本人),檢察院、法院2人(家人2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本人),企事業1人(本人),宣傳教育1人(本人)。
2、跳樓自殺85人:其中公安局20人(13名公安人員),各級官員13人(8名本人),企事業11人(8名本人),基層人員9人(作惡者本人8人),宣傳教育9人(5名本人),「610」人員9人(3個本人),檢察院、法院8人(6名本人),政法委4人(3名本人),勞教所、洗腦班3人(1名本人),
3、上吊71人:其中各級官員17人(10個本人),基層人員13人(本人9人),公安局12人(10名公安人員),企事業10人(7名本人),檢察院、法院7人(5名本人),政法委5人(本人),宣傳教育4人(3名本人),「610」人員2人(1個本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
4、水淹(跳河、跳江、水缸)17人:其中各級官員6人(4個本人),公安局3人(1名公安人員),基層人員2人(本人1人),「610」人員2人(2個家人),企事業2人(1名本人),宣傳教育1人(本人),政法委1人(家人)。
5、撞車、自焚5人:其中各級官員2人,基層人員1人,宣傳教育1人(本人), 「610」人員1人(本人)。
6、割脈、開槍、用刀10人:其中公安局5人(全部是公安人員),宣傳教育2人(本人),政法委2人
(本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家人)。
7、不明形式自殺46人:其中公安局18人(14名公安人員),各級官員11人(7個本人),企事業4人(1名本人),基層人員3人(本人1人),政法委3人(本人),檢察院、法院2人(1名本人),勞教所、洗腦班2人(本人),宣傳教育2人(本人), 「610」人員1人(本人)。
(六)精神折磨2029人
精神折磨一類,大部份是自己作惡,但自己沒受到身體上病痛、傷害,但卻殃及家人、親友遭到惡報,使其精神上遭受痛苦,有的是殃及孩子死亡後,致使妻子、丈夫、父母痛不欲生。有的是工作不利、受排擠遭受精神痛苦,有的是高官因迫害法輪功遭到海外法輪功學員的起訴,這部份人雖然在中共的保護下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但其精神上受到震懾,所以暫歸此類。
我們將這類人群分為八類:
1、殃及親友1314人:其中公安局334人,基層人員259人,各級官員232人;勞教所、「610」人員141人;企事業104人;洗腦班75人;宣傳教育71人;政法委52人;檢察院、法院46人。
2、離婚、分手268人:其中各級官員64人;公安局58人;基層人員56人;「610」人員29人;企事業17人;宣傳教育17人;勞教所、洗腦班15人;政法委7人;檢察院、法院5人。
3、被海外起訴59人:其中各級官員28人,「610」人員12人,宣傳教育9人,企事業7人,公安局1人、檢察院、法院1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
4、下崗落選48人:其中各級官員12人,公安局11人,基層人員8人,「610」人員7人,勞教所、洗腦班4人,政法委3人,檢察院、法院2人,宣傳教育1人,
5、被追殺、綁架打罵29人:其中各級官員10人,勞教所、洗腦班6,基層人員4人,企事業4人,人公安局1人,宣傳教育2人,「610」人員2人。
6、悲痛、不堪忍受257人:其中公安局60人,基層人員66人,各級官員44人,企事業20人,檢察院、法院19人,宣傳教育19人,政法委11人,「610」人員10人,勞教所、洗腦班8人。
7、害人害己47人:其中公安局15人,各級官員15人,基層人員7人,企事業4人,勞教所、洗腦班3人,宣傳教育1人,政法委1人,「610」人員1人。
8、惡報形式不明7人:其中公安局2人,「610」人員2人,基層人員1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各級官員1人。
(七)經濟損失465人
錢財是由人的德所化生,如果得到不義之財,那到一定時間神就會收走。
我們將遭受經濟損失惡報的人群分為八類:
1、經濟賠償139人:其中基層人員43人,各級官員34人,公安局31人,「610」人員9人,宣傳教育8人,企事業7人,檢察院、法院3人,勞教所、洗腦班2人,政法委2人。
2、事故損失61人:其中基層人員18人,各級官員16人,企事業10人,公安局8人,「610」人員5人,宣傳教育2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政法委1人。
3、火災83人:其中基層人員40人,各級官員14人,企事業10人,公安局9人,政法委3人,「610」人員3人,勞教所、洗腦班2人,宣傳教育2人。
4、被盜被騙綁架57人:其中基層人員21人,公安局9人,各級官員9人,企事業6人,宣傳教育4人,政法委4人,勞教所、洗腦班2人,「610」人員2人。
5、牲畜死亡、無收成、下崗68人:其中基層人員33人,企事業12人,公安局6人,各級官員6人,「610」人員4人,宣傳教育3人,政法委3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
6、用錢私了16人:其中各級官員7人,基層人員4人,「610」人員2人,公安局1人,宣傳教育1人,政法委1人。
7、龍捲風、雷擊17人:其中基層人員8人,各級官員4人,「610」人員3人,公安局1人,宣傳教育1人。
8、付藥費、揮霍、賭博24人:其中公安局9人,基層人員5人,勞教所、洗腦班3人,政法委2人,檢察院、法院1人,企事業1人,宣傳教育1人,各級官員1人,「610」人員1人。
(八)失蹤62人
在失蹤的62人中,有27人屬於畏罪潛逃,中共官員就是這樣膽大時甚麼都敢做,甚麼都敢說,無法無天,追究責任時由膽小如鼠,不是自殺就是逃亡。
1、離家出走7人:其中基層人員6人,「610」人員1人。
2、畏罪潛逃27人:其中公安局13人,各級官員9人,檢察院、法院2人,企事業2人,政法委1人。
3、被殺逃命2人:其中公安局1人,各級官員1人。
4、騙取家財2人:基層人員1人,各級官員1人。
5、被拐、被綁架2人:其中公安局1人,宣傳教育1人。
6、躲債不回4人:其中基層人員2人,企事業2人。
7、不敢在家4人:其中企事業3人,基層人員1人。
8、杳無音訊天災失蹤14人:其中公安局6人,各級官員4人,基層人員2人,勞教所、洗腦班1人,「610」人員1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