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勝國,男,一九六二年五月生。劉勝國自一九八六年起,就一直在房山區隸屬的鎮、街道任鎮黨委書記、街道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等職務。二零零二年起,歷任北京市房山區民政局局長、房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三年七月,任房山區政府副區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房山區政協副主席。二零一九年三月,被「雙開」(開除邪黨黨籍和公職)。
劉勝國在房山區任職三十年,可謂三朝元老,劉積極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全程參與迫害法輪功,由於迫害法輪功「政績顯著」,劉勝國由一個街道工委副書記躥升至房山區政府副區長位置,他是房山區迫害法輪功主要負責人之一。
北京市房山區、大興區歷來是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劉勝國在房山區任副區長的三年中,房山區公檢法大肆綁架、關押、誣判、冤判法輪功學員更是有恃無恐。
房山區當局僅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一天之內,就綁架四十六名法輪功學員,房山區委、區政府糾集大批警力到法輪功學員家中去綁架、抄家。
警察採取蹲坑、盯梢、跟蹤、欺騙、斷電等卑鄙手段,闖進法輪功學員的家,抄走多套電腦、打印紙、手機、大法書及其它大法資料,法輪功學員大部份被關進洗腦班、看守所遭受迫害,有的人遭兩次綁架。
房山區受江澤民邪惡勢力影響最深,二零一五年上半年北京當局要求各區縣綁架法輪功學員,房山區委、區政府積極執行邪惡命令,令各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七十多人、非法批捕二人。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房山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公安、國保、「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各派出所至少綁架了五十五名法輪功學員。綁架的表面原因大都因控告江澤民一事引發,不少人被劫持到洗腦班。
房山區法院徇私枉法誣判法輪功學員,副區長劉勝國罪責難逃。下面僅舉幾例:
1、北京市房山區法輪功學員劉鳳霞二零一四年與同村法輪功學員張繼國在集市上因花真相幣被警察綁架,劉鳳霞被放回,張繼國被拘留,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隨後不久,劉鳳霞被法院通知遭判刑。
2、北京市房山區官道鄉法輪功學員胡慶貴,二零一五年被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3、北京市房山區法輪功學員王磊女士被非法判刑八年。
4、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法輪功學員許秀芬被非法超期關押一年多,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兩年,並處罰金四千元。
5、法輪功學員張秀芬,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被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
6、房山區法院採取非法秘密宣判手段,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誣判法輪功學員楊秋英七年、胡慶貴三年、李雙利三年。
7、參加庭審旁聽的法輪功學員王秀鳳,旁聽出來時被警察扣留。二零一五年十月下旬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誣判年逾七旬的老人七年刑。
8、饒樂府法輪功學員張繼國,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訴被駁回,同年十二月九日,被送往北京女子監獄迫害。
9、良鄉鎮法輪功學員許秀芬,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並被勒索四千元。
10、法輪功學員王樹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十四日提出上訴,遭房山區看守所警察有意拖延。三十日,家屬被告知上訴過期,沒被法院接受,家屬非常氣憤,指有意刁難,程序完全違法。
今天,劉勝國被中共邪黨政治清洗,是他昔日迫害法輪功的報應。
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已經持續二十年。對法輪功學員的立案、偵查、抄家、罰沒、拘捕、洗腦、酷刑、勞教、判刑等系列行為全都是違反法律,濫用職權犯罪的。
江氏流氓集團利用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邪惡政令,指揮各省市區級政府編造謊言,製造了人類歷史上最大之冤案,對善良人無辜地迫害,犯下了滔天的群體滅絕罪。
作為堅定執行邪黨命令的副區長劉勝國,將接受天理、道義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