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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謝宇冤獄期滿被劫入洗腦班 家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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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越秀區青年法輪功學員謝宇,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獄期滿之時,被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從海珠區看守所直接劫持到廣州市洗腦班,至今已經超過三個月。

日前家人向各級政府、監察委、公安等相關部門投訴了海珠區公安分局和廣州市洗腦班非法拘禁謝宇的違法行為。

'謝宇'
謝宇

謝宇今年三十三歲,湖南益陽人,家中獨生女,二零零九年從甘肅農業大學草業科學專業畢業後,來到廣州工作,在位於時代廣場的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任職,戶口落在廣州市越秀區八旗二馬路。

謝宇的母親二零零五年患腸癌,手術後身體虛弱,有緣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逐步恢復。謝宇自幼體質較弱,目睹了母親身體方面的明顯變化後,謝宇於二零零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體質很快變好,視力也變好了,摘掉了已經戴了多年的眼鏡。

自修煉法輪功後,謝宇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成為了單位的優秀員工,社會公認的好青年,長輩們心中的乖女兒。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謝宇在路上行走時被海珠區公安分局濱江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遭誣判兩年。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是謝宇冤獄期滿的日子,家人一早就來到海珠區看守所,準備接她回家,但家人並沒有見到謝宇。家人多方打聽,才得知謝宇被一個警察帶走了,讓家人去找謝宇戶口所在地的越秀區珠光派出所。

在珠光派出所,警察讓家人去找珠光街綜治辦。綜治辦人員明確告訴家人,謝宇被送到法制學校(洗腦班)了,綜治辦也派人去海珠區看守所「接」謝宇了,謝宇要在法制學校學習三個月,但拒絕告訴家人這個法制學校具體在甚麼地方。

家人隨後來到越秀區公安分局了解情況,分局工作人員直言:人是我們送過去的,你們可以去控告、投訴。

在謝宇被廣州市洗腦班非法關押近三個月之際,四月二十三日,家人來到越秀區珠光街綜治辦要求接謝宇回家。綜治辦人員告訴家人,謝宇還沒有寫材料,現在還不能回家,要寫了材料、思想轉變後才能回家,要家人回家等消息。

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和廣州市洗腦班已經涉嫌嚴重非法拘禁,嚴重無法律依據的侵犯謝宇的人身自由權。家人已經依法向各級政府、監察委、公安等相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位於廣州市譚崗強制隔離戒毒所內的廣州市洗腦班


位於廣州市譚崗強制隔離戒毒所內的廣州市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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