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莉萍被枉判三年 丈夫離世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尚莉萍,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去法輪功學員趙繼偉家串門時,被正在趙家抄家的撫順市公安國保大隊十幾名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被撫順望花法院冤判三年,被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她的丈夫在得知她被冤判三年後不幾日突發心梗,含恨離世。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在歷時三年的迫害後,尚莉萍走出遼寧女子監獄馬三家子監區大門,回到家中。
法輪功學員尚莉萍 |
1. 在撫順市某派出所被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七點半多鐘,尚莉萍來到趙繼偉家,被正在抄家的撫順市國保支隊、刑警當場綁架。他們搶走尚莉萍隨身帶個人物品,並逼迫到其家非法搜查,又搜走許多私人財產。
其中一個警察毫無掩飾地問:「你家的錢放哪兒了?」尚莉萍回答:「沒錢。」四個警察不甘心,繼續翻騰,又打手機請示,過了許久,又來了幾個警察,還有一個女警,拿來一張新開的搜查證。折騰了一上午,最後將尚莉萍劫持到撫順市某派出所。此派出所是平房,院子不大,名字不詳。
在派出所審訊室裏,尚莉萍的雙手、雙腳被強制銬在鐵椅子上,警察威逼、引誘後沒得逞,一個小警察手裏拿著一本書,氣急敗壞的就要打尚莉萍,還恐嚇的說:「我們知道你的孩子在哪兒念書,我們到學校一張揚,你也不想連累孩子吧……」這就是中共邪黨經常搞得那一套:株連九族。到了晚上,尚莉萍被送往指定醫院體檢後,又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裏,尚莉萍被分到308室,屋小人多,睡覺都得側著身子,不能動彈,一會兒功夫就壓得半邊身子麻木了,半夜起身上廁所,回去就沒有位子了。白天還要被逼迫幹奴工:織帽子。每天要完成四個成品帽子,少交一個帽子,就被罰值一個夜班(兩小時),一晚上總共四個夜班,尚莉萍天天被罰值二到三個夜班。每天都吃沒蒸熟的玉米麵發糕,稍涼一點就發硬,幾小塊白菜幫子湯,一點兒油腥都沒有,還時常被叫出去非法提審,還要幹超負荷勞務,晚上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僅僅一個月,尚莉萍由原來一百四十斤體重降到七、八十斤,骨瘦如柴,都脫相了。三十七天後,尚莉萍被非法批捕。無論獄警怎麼罰,尚莉萍每天只能交上一個成品帽。後來獄警都無奈了,只好讓她和一個高度近視的在押人員一起纏線團,供全號的人用。
尚莉萍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十九個月,期間,她四次被所長孫新叫到辦公室談話;兩次被非法開庭。
兩次非法開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末,撫順市東洲區法院來到看守所給尚莉萍和羅秀傑(撫順學員)秘密開庭,在庭上,尚莉萍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的同時,還講述了自己親身受益,人心向善、道德回升,還講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法官無視法律,預謀加重對尚莉萍迫害。再回號房的路上,尚莉萍質問:「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法官們啞口無言。
法輪功學員的一切信息被封鎖,家屬們心急如焚,開始紛紛為自己的親人請律師。後來撫順市中級法院以(2013)撫中立一刑他字第00010號指定的管轄決定書,將「4﹒15專案」都移交撫順望花區法院管轄。
二零一三年七月末,望花區法院來到看守所非法開庭。北京律師為尚莉萍做無罪辯護。但法官打斷律師轉移話題,或者提下一個問題,走馬觀光的草草了案。以「犯罪預備」將尚莉萍枉判三年。
望花法院審判長:金茜,代理審判員:韓政委、江佳,書記員:李海龍。望花檢察院起訴人:籍亞東、陳穎。
尚莉萍依法上訴到撫順市中級法院,然而中級法院和望花區法院互勾結、狼狽為奸,最終還是維持原判。中級法院審判長:高敬武,審判員:董晶、趙威,書記員:劉丹。
尚莉萍的丈夫在得知妻子被枉判三年後不幾日就突發心梗,撒手離開人世,年僅四十八歲,撇下一個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和一個還在上學的女兒無人照料。尚莉萍被非法關押期間,並不知道自己已被中共邪黨迫害的家破人亡了。
2、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4﹒15專案」被枉判的法輪功女學員都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在押途中,尚莉萍拒絕戴手銬、腳鐐。到了監獄醫院,孫所長手緊緊的挎著尚莉萍的胳膊,怕她跑了。當聽到尚莉萍被獄方收下時,向卸下一塊大包袱,脫口而出:「太好了,終於把她收了!」尚莉萍被分到思想矯治監區。
「思想矯治」監區,實質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監區裏關押的長刑人員都是經濟犯,在獄外都是有頭有臉、有權有錢的,犯罪判了長期徒刑,她們用錢買通獄警,為的是少遭點罪。還有短刑犯,沒多久就刑滿釋放。她們幹的活是摺紙盒,相比其它監區幹的縫紉活要輕快多了,但減刑太慢了。獄警利用長刑經濟犯急於回家的心理因素,蠱惑、引誘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已達到減刑快為目的。這樣,一批批經濟犯就成了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
尚莉萍所帶的換洗衣服、洗漱用品全部被沒收,上廁所由兩個長刑犯包夾(一個是撫順某社區主任,因貪污公款被判十多年;一個是鞍山某機關單位,因挪用公款被判八年。)包夾看廁所裏沒人才能去。禁止洗漱、洗澡,長時間被罰坐小凳子,臀部被咯出兩大塊青紫色肉疙瘩,腳趾被凍起泡。晚上睡在冷板床,上面只有薄薄一層大窟窿小眼的棉絮套,只能和衣而睡。肉體上的這點苦還不算甚麼,主要是精神上的折磨:白天包夾的譏諷、辱罵、挖苦等各種方式攻擊尚莉萍,就是不讓她腦子清淨;晚上就用高音量播放DVD光盤:誹謗師父、誹謗大法,毒害自己,也毒害其她刑事犯。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獄方把五年以下的短刑犯及法輪功學員,總計三百人押送到馬三家監區(臭名昭著的各地勞教所解體後,遼寧省女子監獄就在馬三家勞教所成立了「馬三家監區」。)那裏的隊長都是原來勞教所的獄警,監區裏又分成三個監區,尚莉萍被分到二監區三小隊「裁剪車間」。她拒絕背監規、拒絕寫思想彙報,被視為不轉化人員,剝奪接見家人的權利。尚莉萍就要求休息日寫家書的機會,寫了十幾篇「申訴狀」,講述自己修煉後身心巨變;法輪大法給家人帶來的美好!自己因進京說句公道話,被非法勞教兩年;又因為自己不放棄修煉,被枉判三年。同時也貫穿著法律條文,揭露當權者亂用手中的權力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沒幾日,突然搜號房時,大隊長把「申訴狀」搜走了。
尚莉萍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回到家中,方知丈夫含恨離世近兩年了。就在尚莉萍丈夫離世的第二天,她的女兒在兩位學員陪同下,來到撫順看守所,找到相關領導,盼望尚莉萍能回家見丈夫最後一面,料理一下後事,然而卻遭到無理的拒絕。
二、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法輪功學員王玉梅遭撫順市國保支隊、市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八點多鐘,五、六個警察逼迫王玉梅到其服裝門市房非法搜查,搜走大法書籍、VCD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將王玉梅劫持到撫順市新撫區公安分局非法提審,隨之送往指定醫院抽血、化驗等一系列檢查後,將其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
王玉梅被迫幹奴工:織帽子,值夜班。三十七天後被非法批捕。王玉梅絕食反迫害,獄警指使在押人員給她強行灌食,第六天王玉梅出現吐血病狀。後來王玉梅被枉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玉梅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王玉梅在監獄醫院檢查身體時,獄醫說是膽病,而且是多發性、分布性,建議動手術治療,獄方拒收。王玉梅返回看守所。所長孫新讓她做手術,遭到王玉梅拒絕。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玉梅再次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被獄方拒收,返回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王玉梅第三次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獄方接收將其分配到七監區八小隊,張國霞隊長當晚逼迫王玉梅罰站到下半夜。此時的王玉梅已經被迫害三年零一個月,身體很虛弱,仍然沒有逃脫魔窟,後來又被強迫幹奴工:縫紉活─案板畫線。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釋放。
三、汪桂華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六點來鐘,撫順市國保支隊、刑警等十幾個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汪桂華所住的平房。其中一個警察拉開鋁合金窗戶跳進屋,打開房門,所有警察全擁進屋,二話不說開始翻箱倒櫃,甚至連鞋盒都要打開看一看,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手機(包括不修煉家人的手機)、一千元現金等私人財產。之後將汪桂華劫持到撫順市東洲區公安分局。
在東洲區公安分局,警察把汪桂華手腳銬在老虎凳上非法提審,預謀錄音、照相,汪桂華不配合、拒絕。隨即又將汪桂華送往指定醫院體檢後,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裏,汪桂華被強迫幹奴工:織帽子,每天織四個,完不成定額就被罰值夜班。每天洗漱、上廁所都限時間、限次數,寒冷的冬天洗冷水澡。後來被枉判三年六個月,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汪桂華被分到思想矯治監區,白天被迫幹摺紙盒,晚上又被罰坐小凳子到半夜,遭到犯人辱罵。二十來天後,被分到新成立的馬三家子監區(原馬三家男子勞教所)一監分區(隊長:王琳),被迫幹奴工:縫紉活─案板。因為不寫「思想彙報」被隊長叫到外面責罵,用拳頭推搡,禁止購物、接見家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被釋放回家。
四、丁連美、崔玉梅遭綁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下午,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丁連美、崔玉梅在喜來登一樓,被兩名巡警一人架一個綁架到新賓派出所。警察說:「你們是被人舉報的。」後來得知,舉報人是公安局退休職工董志安。
丁連美、崔玉梅分開被非法提審,警察問丁連美:「你是哪的?煉法輪功幾年了?」丁連美開始講述自己煉功受益經過。之後警察讓她簽字,遭拒絕,於是丁連美被關在鐵籠子裏。又過了一會兒,警察讓其帶路,預謀非法抄家。丁連美不同意,警察就要給她戴手銬,丁連美義正詞嚴道:「我看你們誰敢給我戴手銬,憑甚麼給我帶,我沒犯法,看誰敢給我帶,我就告他。」警察就往門口推她,她就緊緊的拽著鐵門,警察沒拽動,丁連美趁機邁進鐵籠子裏說:「你們不是讓我在這裏呆著嗎?我就在這裏呆著。」警察沒辦法,將她手提包裏的房門鑰匙搜走非法抄家。結果一無所獲,甚麼也沒搜到。只是在丁連美的手提包裏搜走兩本《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兩個MP3幾張護身符。
當天晚上八點多鐘,丁連美被罰一千元後,回到家中。
崔玉梅被非法提審後,警察強迫她帶路,將其非法搜查,家中被非法搜走大法書籍、MP3等私人財產。隨後將崔玉梅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行政拘留十天,罰金一千元。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
五、馬恩芝、王紅遭綁架、關押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三點鐘左右,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馬恩芝、王紅在客運站(勝利村)附近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遭新賓派出所、國保大隊綁架,二位學員被分開提審。
夜間,兩人家裏被非法抄家,馬恩芝家非法搜走大法書籍等個人私有財產。隨後兩位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市看守所迫害。
在派出所,馬恩芝被檢查身體不合格,血壓高。國保大隊隊長趙連科說:「檢查甚麼呀?快給她送進去吧(看守所)。」一個小警察說:「現在多緊哪!」隨後又送往撫順礦務局醫院和市醫院進一步檢查:血壓二百多,肝出現問題。
下午,馬恩芝、王紅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在途中派出所警察向馬恩芝兒子要了四百元費用。國保大隊隊長趙連科說:「你給我一百元,我得加油了。」
王紅在看守所204室,被稱為「魔鬼號」。嫌疑犯罰她打掃廁所、值夜班。
馬恩芝、王紅先被行政拘留三天,又轉為刑事拘留七天,各被罰金一千元,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同一天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