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三月份,我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大廠區葛塘派出所綁架,警察在抓我時,把我的肋骨打斷了,叫我的丈夫送我去醫院治療,醫藥費自理。
二零一四年夏天,江北新區國保大隊教導員周國義帶一幫警察闖到我家,把我綁架送去洗腦班,強制洗腦一個月。二零一五年被送去檢察院起訴;二零一七年法院開庭,沒有結果。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法院開庭沒有幾分鐘就對我宣判一年徒刑,給我戴上手銬腳鐐劫持到南京女子監獄十一監區。
在獄中,獄警對我進行強行「轉化」,逼我寫不煉法輪功保證書,不寫就叫犯人輪流折磨我,不准我睡覺,不准吃飽,上廁所受限制,逼我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天天逼我罵師父罵大法,還要被迫做奴工。
長時間的迫害,將我的身體整垮了。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我被送去南京明基醫院搶救,心臟做了三個支架,血糖二十幾,被送入重症病房,不准家屬看護,在重病間還給我戴上腳鐐。直到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冤刑期滿,才在重症室把我交給我丈夫回家治療,醫院費用由自己付。
回家後,我全身水腫,生命危險,又被家人送去南京中大醫院,住院十三天,現在還是不行。我原本煉功後身體很好,都是因為迫害才造成的。
我在南京明基醫院費用是20760元,在南京中大醫院費用是29890元。在監獄一年,我的養老金40520元被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