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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陽市多名中共官員、警察遭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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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最近河南安陽又有多名官員、警察被查,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或充當黑社會保護傘。這些人表面因反腐、掃黑被拋出,不是他們運氣不佳,實則內蘊天機,皆因參與迫害佛法遭了報應。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與中共開足馬力迫害法輪功,明知迫害無理,難以立足,遂以利益仕途為誘餌,編造謊言毒害,裹脅全國大小官員、警察為其賣命,縱容他們貪腐墮落,道德淪喪,不計後果,其目的是毀滅眾生。這些人仕途與迫害同步,一路飆升,被提拔安插在政府機關、公安重要部位,成為執行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指令得力工具,大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洗腦、抄家、勞教、判刑、經濟勒索、開除公職,導致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家破人亡等,致使安陽市、安陽縣、林州、文峰區淪為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區域。

在這場前所未有的迫害中,這些人都起到了直接、間接或推波助瀾作用。誰做了甚麼都得買單,最終他們落得可悲下場。希望所有相關人員引以為戒,趕快覺醒,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將功補過,才是自己和家人的唯一出路。

公布以下個人資料、他們的工作經歷、權限、職能及應承擔的責任。順序按各級紀檢監察宣布被查時間排列。

(一)陳潤超,安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副縣級)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宣布被查。

陳潤超
陳潤超<

陳潤超,男,漢族,一九六三年五月出生,河南澠池人,其歷任:

1984.07─2003.02安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警察、副中隊長、中隊長,安陽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副局長,安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
2003.02─2009.07安陽市文峰區公安分局局長;
2009.07─2011.06安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刑偵支隊支隊長;
2011.06─2011.12安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縣級);
2011.12─安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潤超任安陽市文峰區公安分局局長六年期間,指揮轄區公安、國保警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僅舉部份案例:

◎法輪功學員馬瑜,女,安陽市藥品檢驗所職工,被文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610」人員多次非法搜查、綁架,她遭洗腦班迫害後,又長期被剝奪上班權利,停發工資,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初含冤離世,年僅三十四歲。

◎安陽市農行退休職工李俊英,女,年近八十歲,修煉法輪大法後身患十幾種頑固病症都不翼而飛。老人多次遭文峰區「610」、文峰區公安國保警察騷擾、綁架。約二零零五年李俊英在家被文峰國保警察白東明等非法抄家、綁架,欲非法勞教三年,因體檢不合格未能得逞,又將李俊英老人綁架至市洗腦班,李俊英被迫和體弱多病的丈夫離開家鄉,多年在外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法輪功學員常玉英,女,家住安陽市文峰區光華社區育才路附近。二零零五年九月前後常玉英在家中遭警察秘密綁架、抄家,因從家中抄出幾本《九評》,安陽法院判以七年重刑,關入新鄉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李愛英,女,原安陽市地稅局正科級幹部,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早上六點多,市局、文峰區國保警察在她家樓道蹲坑,從她出門上學兒子身上搶走鑰匙,強行開門入室抄家、綁架,抄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李愛英被迫流離失所十多年。

◎法輪功學員蘇麗芬,女,原安陽第一製藥廠職工,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早晨出門上班,被早已蹲坑在樓下的安陽市文峰區公安分局十幾個警察劫持,並強行入室抄家、綁架,被公安蒙面雙臂吊起審訊。後判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

陳潤超任安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分管保安公司,遍布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商場、小區、巡警等無所不在的保安人員成為迫害法輪功的又一龐大專業群體,加劇當地迫害形勢。

陳潤超妻子李秀萍,原安陽市供電局職工。有一兒子三十歲左右。

(二)耿開峰,安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副縣級),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宣布被查。

耿開峰,男,漢族,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河南濮陽人,其歷任:

1980.11─2003.08 北京武警總隊副連長,安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三中隊副指導員,安陽市公安局巡警支隊防暴大隊大隊長、特勤大隊大隊長、巡警支隊副支隊長;
2003.08─2007.05 安陽市公安局北關分局副局長、正科級偵查員;
2007.05─2011.06 安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
2011.06─ 安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副縣級)。

耿開峰所處安陽市公安局巡警支隊、防暴大隊、特警支隊都是迫害法輪功的要害職能部門。

(三)呼雪昌,林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宣布被查。

呼雪昌,男,漢族,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安陽林州人,其歷任:

1985.08─1999.01 歷任林州市桂林派出所警察、東崗派出所副所長、姚村派出所所長、城關派出所所長;
1999.01─2002.03林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科級偵查員;
2002.03─2004.12林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2004.12─2010.02林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0.02─2017.08林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科級);
2017.08─至今 林州市公安局保留正科級待遇。

呼雪昌任副局長期間負責部門: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隊;網安技偵大隊;消防大隊、出入境。

呼雪昌負責分管的看守所、拘留所是具體關押,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場所,網安技偵大隊是使用科技手段監控法輪功重要部門。林州大批學員先後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遭迫害。

(四)王丙偉,林州市公安局警察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宣布被查。

王丙偉,男,漢族,一九五七年三月出生,安陽林州人,其歷任:

1980.03─1999.07林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隊長、教導員;
1999.07─2005.12林州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
2005.12─2011.10林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
2011.10─2017.03林州市公安局警察;
2017.03退休

王丙偉擔任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六年,110是二十四小時隨時接受誣告,指揮協調警力到一線實施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機構。許多法輪功學員在街上講真相、發資料時,經常被受中共矇蔽不明真相的人打110誣告,警車立刻趕到現場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隨即將他們關押、抄家、勞教、判刑、勒索罰款等。

(五)李現江,安陽縣委書記,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宣布被查。

李現江,男,漢族。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生,現年五十二歲。河南省安陽湯陰縣人,其歷任:

1997.04─2002.05 安陽市郊區供銷社主任、黨總支副書記,東風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2.05─2004.08 安陽市北關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04.08─2006.05 安陽市文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6.05─2009.05 安陽市文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9.05─2012.12 安陽市文峰區委常委、副區長;
2012.12─2013.10 安陽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3.10─2017.12 安陽市殷都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長;
2017.12─至今安陽縣委書記。

李現江在北關區、文峰區、殷都區、安陽縣任職期間,對所在區、縣迫害法輪功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特別是任文峰區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期間,是該區部署宣傳誹謗污衊法輪功;直接策劃、指揮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舉例: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奧火傳遞河南省安陽市,當天晚上市「610」秘密部署,文峰區「610」、文峰分局警察積極行動,對部份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和騷擾。段豔林在被邪惡之徒非法抄家時以搜出真相紙幣為由,將他關押在安陽市看守所,後被勞教三年,在許昌勞教所遭警察毆打,膝蓋處被打傷,還被警察穿著皮鞋照腳面上跺,造成腳腫的穿不上鞋,不能走路兩個多月。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早八點半左右,文峰區「610」指揮文峰國保警察,在文峰區政府大樓前綁架兩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張季安、張玉景。在文峰分局,一警察高聲謾罵張玉景,並一拳將張玉景打倒,致使老人失去知覺好幾分鐘。張季安由於出現嚴重高血壓被送到醫院搶救。

李現江任安陽縣委書記期間,對該縣迫害法輪功負主要責任: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安陽縣法院違背法律程序,在不通知家屬、不告知律師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李全貴非法判刑四年。李全貴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給民眾講真相時,被安陽縣警察綁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早上七時,安陽縣國保大隊夥同許家溝鄉派出所五個警察翻牆入室,綁架許家溝鄉小寨村法輪功學員秦香花。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時,安陽縣國保大隊夥同許家溝鄉派出所警察翻牆入室,許家溝鄉小寨村法輪功學員韓果霞,搶走了一台筆記本電腦和兩台打印機,及部份真相期刊。安陽市龍安區法院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非法庭審安陽縣法輪功學員韓果霞,二十天後對她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李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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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張鈞,安陽市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宣布被查。(明慧網已報導)

張鈞,男,漢族,一九六零年九月出生,河北省涉縣人,其歷任:

1989.06─2002.03安陽市鐵西區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區法院副院長,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2002.03─2007.04安陽市郊區檢察院檢察長,龍安區檢察院檢察長;
2007.04─2015.06安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8.11正縣級),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2015.06 因嚴重違紀,被降為安陽市委政法委副縣級幹部;
2015.12 提前退休。

(七)鄒東波,安陽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政委(正科級),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宣布被查。

鄒東波,男,漢族,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安陽市人,其歷任:
1996.7─2001.11 安陽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2001.11─2003.07 安陽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刑警大隊教導員;
2003.07─2007.04 安陽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2007.04─2007.08 安陽市公安局文峰分局黨委委員、大隊長;
2007.08─2010.10 安陽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副局長;
2010.10─2011.06 安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正科級偵察員、黨總支委員;
2011.06─2012.07 安陽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黨委副書記;
2012.07─安陽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政委。(文峰區紀委監委)

鄒東波所在文峰分局刑偵大隊、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都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推手。鄒東波妻子為龍安區公安分局警察。

鄒東波
鄒東波<

(八)王尚譜,安陽市公安局文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正科級),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宣布被查。

王尚譜,男,漢族,一九七四年四月十日出生,安陽市人,其歷任:

1998.01─2003.12 安陽市公安局巡警支隊一大隊警察;
2003.12─2004.09 安陽市公安局巡警支隊四大隊中隊長;
2004.09─2006.09 安陽縣公安局幫助工作;
2006.09─2007.09 安陽市公安局巡警支隊二大隊中隊長;
2007.09─2010.04 安陽市公安局巡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副科級);
2010.04─2012.04 安陽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正科級偵察員;
2012.04─安陽市公安局文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

王尚譜所在公安局巡警支隊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部門。

(九)魏玉科,安陽市公安局原調研員(正處級)。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布被查。

魏玉科,男,漢族,一九五二年七月出生,河南濮陽人,其歷任:

1995.05─2002.02 安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2.02─2008.09 安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8.09─2011.11 安陽市公安局調研員。

魏玉科從迫害開始至二零零二年二月擔任安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正是迫害法輪功最瘋狂時期,鐵西分局對轄區法輪功學員經常監控、騷擾、綁架、抄家、關洗腦班,長期關押去北京上訪的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市看守所迫害,並勒索罰款、勞教法輪功學員。是鐵西區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

(十)王全福,安陽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宣布被查。

(十一)張朋磊,原水冶派出所警察,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 日宣布被查。水冶鎮是迫害法輪功較嚴重地區。

河南省紀檢通報王全福、張朋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開除黨籍與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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