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段浴火重生的歷史,一樁樁、一件件刻骨銘心的往事依然留存在記憶的深處。
一、回憶當年,有緣得法「幸莫大焉」
1、師尊把宇宙大法送到了我們的家門口
《西遊記》中有一句話:「夫人身難得,中土難生,正法難遇;全此三者,幸莫大焉!」
一九九二年金秋十月,李洪志師父親臨太原講法傳功,將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親手送到了我們的家門口。使這座具有4700多年歷史、2500多年建城史的古城──山西省省會太原,煥發光彩,太原史冊平添神奇佳話,閃爍耀眼光芒!
這是繼長春講法班、北京講法班之後的第三站辦班。師父在世人的感佩中將大法弘傳於並州大地,這是開天闢地從來沒有過的機緣,是太原百姓莫大的榮幸!得法修煉的弟子慶幸自己此生不僅擁有人身、還生在了中國、而且又遇到了正法,成為「全此三者」,法輪功學員「幸莫大焉」!
2、師尊慈悲的啟迪、語重心長的勉勵
師父在《轉法輪》一書中慈悲的講給我們:「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在公開傳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時期開了這麼一個大門。其實是千年不遇的,萬年不遇的,但能不能度也就是能不能修還得靠自己,我講的是一個龐大的宇宙的理。」 [1]
師父點悟我們:「六道輪迴的意思就是今生是人,下生說不定是動物了。佛教中講:要抓緊有生之年,現在不修甚麼時候修?因為動物是不允許修煉的,是不允許聽法的,修了也不得正果的,功高還要遭天殺。你幾百年得不到一個人體,上千年得到一個人體,得到一個人體也不知道珍惜了。你要托生成一個石頭萬年不出,那個石頭不粉碎了,不風化了,你是永遠出不來,得個人體多不容易啊!要真能夠得大法,這個人簡直太幸運了。人身難得,講這個道理。」 [1]
師父語重心長的啟迪弟子:「這麼好的功法,我們今天給你拿出來了,我已經捧給你了,送到你家門口來了。這就看你能不能修,能不能行。你要能行呢,你就修下去;你要不能行,你要修不了,那從此以後你再別想修煉了。除了魔騙你之外沒有人再教你,以後你就別修了。我要度不了你,誰也度不了你。」 [1]
師父慈悲的叮囑我們:「 所以我告訴大家,不要因為得之於易而失之於易。這可是極其珍貴的,不能用價值來衡量的。」[1]
師父慈悲的教誨,如久旱之甘露,滋潤弟子們的心田,開啟弟子們的心智。真修弟子怎能不珍惜這千載難逢的修煉機緣?
3、法輪大法在太原的傳播
師父在太原辦班後,在未做廣告宣傳、未經媒體渲染,法輪功學員僅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在太原開始傳播。得法人數以百人、千人的數字逐步增長。集體學法、集體煉功成為當時太原一道風景線。
法輪功學員以「真、善、忍」的法理對照自己,心性在提高,境界在昇華,人人身心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學員們如沐春風,修煉大法的喜悅溢於言表。在世風日下、物慾橫流、道德下滑的濁世中,唯獨法輪功這裏是一片淨土。學員們不為世間利益所動,大家比學比修,事事對照,同化於法。以下僅舉幾例,足以證明大法度人在提高心性和祛病健身方面的奇效。
我們身邊的學員小剛母子,他們經營一間門面不大的小書屋。平時母子二人節衣縮食,生活十分儉樸,他們僅有一點微薄的積蓄。九八年,我國南方遭遇特大洪災,為解災民之憂,他們母子慷慨解囊,捐款一萬五千元。他們的善舉深受各方好評與讚譽。
學員小順騎摩托車外出辦事,路上被另一違章行駛的摩托車撞倒,對方反咬一口,讓他賠八百元錢。他毫無怨言的回家取了八百元,交給對方。他以大善大忍之心,化解了矛盾,按照修煉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高標準要求自己,體現了法輪功學員無私無我,以德報怨的精神境界。
學員小坤面對高級職稱晉升考試,他以「真、善、忍」的標準約束自己。由於外語荒廢多年,自己沒有把握。他寧可暫且放棄職稱晉升的機會,也不學常人普遍運用考場舞弊作假的手段,獲取虛名。雖然在利益上有所損失,但他心裏踏實、坦然,守住了修煉人一顆求真務實,不為個人名利所動的心。
小全是一位擔任校長的年輕學員,清正廉潔。在任職期間,從來不以權謀私,對有求於他的人,均秉持公正,熱情相助。他拒絕吃請、拒收禮金,對強行放下的「紅包」,他想辦法如數退還,以自己的言傳身教帶出了一個很好的校風,展現了法輪功學員的風範。後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上級人事部門免職。
一位現已七十多歲的女學員,修煉法輪大法後二十三年如一日,默默的做著看似不足掛齒、然而現今卻沒有人能做到的長年義務打掃、擦拖樓道這樣的事。對於給樓梯間製造「髒、亂」的鄰居,她由開始的埋怨、鄙視,到沒有怨恨,反而心生謝意的提高過程。她省悟到:通過這些事幫她修去了很多不好的人心,這正是修煉人提高的機會!時至今日,這位老年學員仍順其自然的堅持,好像這就是她份內的事。每當鄰居碰到,都會發出讚美之詞。有的說她真乾淨,有的道聲「辛苦啦」。對門男主人在她面前感激的說,我真是遇到好鄰居了!
九七年十一月一個初冬的夜晚,一位當年七十多歲高齡的女學員在橫過馬路時,被突如其來的一輛麵包車撞倒,頭部猛烈著地時的聲響,驚動了路人。人們圍攏過來,都說老太太撞的不輕。可是,這位學員掙扎著爬起來說,沒事,我是煉法輪功的,送我回家就行了。她還對年輕的司機說:「孩子,你走吧,我不會訛你」。眾人將司機留下。熱心的路人攙扶著她,把她送到附近一家職工醫院作檢查。當時她腦後部腫起一個雞蛋般大小的腫塊,值班醫生為她做了簡單處置,三十七元錢的費用,老學員非要自己出錢,司機也搶著掏錢付費。醫生囑咐她,次日一定要來醫院做詳查。當司機開車送她回家時,她一再安慰司機:孩子,我沒事你放心走吧,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有師父管。此後,她沒有去過一次醫院。在經歷了頭部的劇痛和身子骨散架子般的痛苦後,歷時一個半月,徹底康復。原本致命的車禍,年逾七十的老人竟然能化險為夷、平安無事,令周圍的人感到不可思議。這一真實的事例,有力證實了大法的超常。
另一位當年六十多歲的女學員,曾是一位患肝腹水晚期的危重病人,醫院已三次下達病危通知書,病魔折磨得她生不如死。正當她想用極端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時,也是她的緣份吧,她的一個朋友的兒子給她送來一套大法書籍,她越看越有精神,一個星期後能正常進食、安然入睡。不到一個月去醫院檢查:各項指標均已正常。醫護人員為之驚嘆!而與她同患此病住院治療的另外兩位患者卻相繼離世。死而復生的她,從此一直堅定的走在修煉的路上,無論甚麼困難都阻擋不了她。她的親身經歷使醫護人員及周圍熟悉她的人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4、一張珍貴的太原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圖片
太原輔導站為洪傳大法也曾組織過幾次全市大型的集體煉功和大型法會交流,也曾有現場拍照及實況錄像。一些相關資料在市、區個別學員手中也有所保存。但令人痛心的是在鋪天蓋地的瘋狂打壓、抄家時或被抄走、或被損毀。現將收集到的這張畫面不夠清晰的前期集體煉功照片,展現在本篇中,這已是很難得的珍貴歷史資料。
1998年山西太原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場景 |
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這短短的七年間,法輪功修煉群體遍布大江南北、長城內外。全國範圍內,有上億人沐浴在師尊的浩蕩洪恩之中!
5、暴風雨來臨前的輔導站交流會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正月初二),在可容納一千二百人(樓下八百人、樓上四百人)的南城區迎澤劇場舉辦了一次全省範圍的法輪功義務輔導站成員交流會。參加交流會的本地和外地輔導站輔導員及一部份太原市法輪功學員早早的就來到了劇場,場內座無虛席。就在交流會即將開始的時候,又有外地各市、縣的輔導站成員踴躍前來,聚集在劇場門口。當時參加交流會是每位與會法輪功學員期盼已久的心願,誰也不願失去這一難得的機會。此情、此景,在考驗心性的時刻主持人提議:南城區的法輪功學員退出,只見一批學員悄無聲息的自動離去。此時座位仍未滿足需要。主持人又說:北城區的法輪功學員也退出,又見一批學員悄無聲息的自動離去。外地同修在感謝聲中悉數入座,交流會順利進行。這一退場、讓座的過程,是對南、北城區法輪功學員從自我做起,踐行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一次隨機檢驗和實際行動,他們都給出了合格的答案。
初三早晨,與會的各地站長及太原市部份輔導員在學員親戚提供的某機關招待所門前集體晨煉,當時天氣異常寒冷,絕大部份同修在身、手幾乎被凍僵的情況下堅持了下來。
初三、初四在招待所會議廳組織集體學法與自由組合交流、切磋。各地的輔導員列舉了很多神奇的事例,證實大法的美好。其中給人留下印象較深的是忻州地區的輔導站輔導員講到她們那裏的同修煉第二套功法「法輪樁法」抱輪時能「抱」四個小時,每個動作一小時,個別同修在煉功過程中還出現起空現象。又如,晉城市輔導站重視對小弟子的關注與輔導,使那裏的小弟子很早就開始背法。有的小弟子在背法過程中天目能看到整本《轉法輪》寶書一頁一頁的顯現,實屬神奇,令人讚歎。
三天的集中學法、交流,同修們互相聽取了各地輔導站的經驗,不失為一次風雨降臨前的整體提高的實修演練。當時,誰也不會想到一年半後我們面對的將是血腥、恐怖的「七﹒二零」,也不會想到邪惡肆虐中華會長達二十年之久。
二、空前浩劫 資料點從無到有
正當「真善忍」的法光照耀中華大地,人心嚮往回歸淨土之時,中共邪黨罪魁禍首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揚言「三個月消滅法輪功」。江氏流氓集團,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傾盡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動用全部國家機器,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
1、「七﹒二零」警方的非法抓捕與法輪功學員的和平請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七位市、區義務輔導站的輔導員被太原警方非法抓捕。
為了證實法,為了講清真相,為了營救被非法抓捕的同修,太原市南城區、北城區、河西區三大城區的學員與省內其它縣、市聞訊專程趕來的學員於七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陸續來到省委門前和平上訪。學員們井然有序的排列在省委門前東、西兩側的人行道上,等待省委領導接見,要求他們傾聽真相,釋放被市公安局非法抓捕的本市幾名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和輔導員。
七月二十日,從上午等到中午,省委沒有人出面,學員們仍耐心等待。下午,天下起了雨。兩位年輕的男學員其中一人手撐著雨傘,另一人用雨衣護衛在胸前,他們冒雨保護著正在播放《普度》、《濟世》音樂的錄音機,由東向西、再由西向東沿著上訪學員的隊伍巡迴播放。《普度》、《濟世》那莊重、悲憫的旋律在學員們的心中迴盪。
夜幕降臨雨還在下著,全天的等候無任何結果,學員們不無遺憾的漸漸離去。
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法輪功學員繼續上訪,繼續等待。午後,晴朗的天空,突然狂風大作,烏雲翻滾,雷聲轟鳴。瞬間天昏地暗,瓢潑大雨傾盆而下。風雨夾雜著樹枝、樹葉、塵土一齊向學員們襲來。大家起身站立仍原地不動,繼續背誦著師父的《論語》、背誦著師父的經文《精進要旨》和師父的詩詞《洪吟》。
大約一個小時,天又突然轉晴,火紅的太陽從新普照大地。「看哪!法輪!」不知誰驚喜的喊了一聲。大家仰天望去,只見天際間出現無數大大小小、色彩絢麗、飛速旋轉的法輪,學員們眼含熱淚,驚喜相告、備受鼓舞;連過往行人都驚奇的駐足觀看,天地間呈現出一派祥和景象。那場景、那一幕永遠定格在上訪學員們的記憶中。
二十一日下午四時許,官方提出與學員代表對話。八位學員代表進入省委辦公大樓。學員代表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正常出版大法書籍;還法輪功學員一個寬鬆的學法、煉功環境……
這時一位五十來歲滿臉怒氣的官員,歇斯底里地打斷學員代表的訴求,污衊法輪功學員的和平上訪是:「非法行為! 是與政府對抗! 要堅決予以打擊!」他劍拔弩張、咄咄逼人,每句話都充滿火藥味,最後命令:「必須立即撤離!否則後果自負!」說完,他揚長而去。此時,省委門前道路已全線戒嚴,街邊、路口、目之所及,到處都是警察在嚴密把守,恐怖如斯,空氣中充斥著肅殺氣氛,如臨大敵。
臨近傍晚,位於省委門前的上訪學員(東西兩側的情況未知)被市公安局特警及防暴警察強行圍困,警察以暴力方式企圖驅散學員隊伍。法輪功學員們臂挽著臂,緊緊地靠攏在一起。面對殘暴,沒有一人回手還擊。很多學員被打傷,有的被打倒在雨後的泥水裏。警察兇狠的將學員抓進事先停放在省委門前待命的公交車內,有的被打倒的學員甚至是由兩個警察像扔麻袋包一樣兇狠地扔進車裏。場面淒慘、悲壯。這是在江澤民操控下太原市也是山西省發生的第一起針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野蠻暴行,是對公民信仰自由的鐵蹄踐踏!
僅七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兩天之內,太原市輔導站正、副站長和南城、北城、河西區輔導站的正、副站長幾乎全部被非法抓捕,此時三大城區被劃分為六個城區即:迎澤區、小店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整個太原城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接下來全國上下聽到的是不絕於耳的中共媒體的妖言惑眾;看到的是公檢法的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以莫須有罪名,瘋狂抓捕、關押、起訴、判刑堅持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偌大的中國沒有法輪功學員的立足之地,沒有法輪功學員的生存空間。太原法輪功學員與全國法輪功學員一樣,時刻處於難以想像的危難之中。
2、歷盡艱難,資料點從無到有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至二零零一年這兩年間,山西太原法輪功學員家中普遍沒有電腦,學員普遍不會使用電腦,學員們遭遇迫害的案例也無法及時登陸明慧網曝光。那時,真相資料主要是靠外地傳入,然後由敢於面對時局的學員費盡艱辛,大包、小包的複印出來再輾轉傳予世人。那時的複印店早被公安「約法三章」,不許接法輪功的「活」,否則嚴厲懲罰!當年很難找到敢於「接活」的複印店。當時真正能走出來的學員還為數不多,而且走出來的學員又頻頻遭遇迫害。當時的情景用「黑雲壓城城欲摧」來比喻,毫不為過,整個太原城被籠罩在恐怖、黑暗的氣氛裏。
二零零一年,被當地迫害流離失所的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欒福生、仇麗華等輾轉來到山西太原,與太原幾位同修一起,冒著極大風險、頂著巨大壓力,在資金、人員極其匱乏的艱難條件下,建立了資料點,並立即啟動、運作。不久,真相資料面世太原,百姓開始了解真相。師父的講法經文,弟子們再也不需要依靠外援,都可以及時請到。
到二零零二年五月,資料點規模穩步擴大、延伸,並以太原為中心輻射到周邊多個城市。篇篇文章直擊謊言、件件資料闡明真相,民眾有了得救的希望。太原正氣的回升,令邪惡心驚膽寒。
3、「101大案」,迫害登峰造極
隨著資料點在證實大法中發揮越來越強大的作用,太原得救人數逐漸增多。邪惡勢力伺機反撲,罪惡的黑手蠢蠢欲動。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中共邪黨十六大前夕,由公安部重點督辦,山西省公安廳直接指揮,太原市萬柏林公安分局成立了由萬柏林公安分局副局長楊梅喜、緝毒組鄭永生任正副組長,由30名刑警組成的「101大案」專案組,出動全省大量警力,採用高科技偵查手段,對出租屋無所遺漏的進行地毯式排查。十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所有資料點的法輪功學員幾乎全部被綁架,惡警瘋狂抓捕了一百多名山西境內和來自河北省石家莊等城市的法輪功學員,太原大法資料點被悉數破壞。
百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邪惡「公安」採取了分區域立案的迫害形式。僅太原市遭綁架後被非法判刑關押到山西省榆次女監和祁縣男監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二十三人。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追捕中惡警鄭永生開槍射擊法輪功學員崔中江和孟峰偉兩位學員,二者腿均被擊穿、當下致殘。
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後,全部被強行戴手銬、腳鐐、電擊酷刑後非法審訊,許多學員在處於昏迷狀態的情況下被非法審訊。
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至九日非法開庭,非法審判二十三名法輪功學員。
八日早晨,太原市電閃雷鳴,暴雨傾盆,邪惡之徒不敢讓普通市民到法庭旁聽,把票發到有關單位及各居委會,並指定人員入場。即使這樣,旁聽後的群眾仍被法輪功學員的浩然正氣所震撼。他們說法庭上審的都是好人,現在是非都被顛倒了!並找法輪功學員打聽真相。
九日全體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同聲高呼:「法輪大法好!」邪黨法庭無法繼續「審判」,只好休庭。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最小的才只有十七歲,最大的是六十八歲的白髮蒼蒼的老者。
萬柏林公安分局瘋狂犯罪後,把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及被萬柏林分局搜刮資料點的錢財、機器設備等都拍成照片,大肆宣傳、展覽,鼓吹其所犯的罪行。「展覽」歷時三個多月,將其萬劫不復的罪惡行徑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三、慘絕人寰的迫害、滅絕人性的酷刑
1、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欒福生
欒福生,男,時年50歲,河北省政府房產科電工。二零零一年流離失所至山西,二零零二年十月底被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初被關押到山西省晉中監獄。
欒福生被晉中監獄集訓隊非法關在「獄中獄」──「嚴管號」四年。期間經歷了超出人體生理極限的多種酷刑,直到氣息奄奄才被允許送回家中。十九天後,欒福生在家人的悲憤和自身極度痛苦中含冤離世。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酷刑演示:暴打 |
2、石家莊法輪功學員丁立紅
酷刑演示:死人床 |
丁立紅,男,三十六歲,石家莊鐵路機務段火車司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流離失所來到山西榆次,被山西公安綁架並秘密關押,隨後被太原市萬柏林公安分局惡警酷刑逼供,綁到死人床持續強行灌食後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迫害致死。
3、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毛延平
毛延平,男,因被石家莊市當地警察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來到太原。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太原市萬柏林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惡警將正在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毛延平綁架。三天後,被喪失人性的刑警李靜峰活活毒打致死,年僅三十四歲。
4、北京朝陽區法輪功學員王志明
王志明當年三十一歲,山西榆次人,原北京朝陽區團結湖煉功點學員,中國服裝集團公司進出口部翻譯。多次被非法關押、並被警察毆打。後來被單位強制送到洗腦班。二零零一年七月來到山西一直參與製作真相資料,曾被山西公安非法關押,兩次正念闖出。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最後這次被關押中,惡警對王志明刑訊逼供,電擊、毒打,折磨了整整三天,王志明以「零口供」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含冤去世。
5、唐存新所遭遇的酷刑摧殘
在「101大案」中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唐存新,在投給明慧網的文章中寫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太原市北屯派出所警察在我工作期間把我帶到派出所。當時抓的法輪功學員很多,警察一個個兇神惡煞,對法輪功學員嚴刑拷打。把我的雙手在背後銬住,抓起銬子就往上提,當時手的皮就沒了,血淋淋的,整個手都腫了起來。一個姓劉的惡警口口聲聲說:讓你知道共產黨的厲害!這下知道了吧?一邊打一邊問。叫來五個警察用椅子把我壓住,五個人壓住我身體的各部位,用電警棍不停的從頭打到腳。姓劉的惡警用警靴踩住我的臉,用 「健身棒」不停的在身上打,健身棒打壞了,換一個警棍接著打,然後再讓跪酒瓶子。一直折磨了七、八個小時。最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誣判我七年徒刑。」
6、康淑琴曾經遭遇的迫害與現狀
二零零二年十月被太原市萬柏林區公安分局綁架、非法判刑長達十一年的康淑琴,所遭受的迫害罄竹難書,從她的遭遇中,可以看到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殘忍程度。
康淑琴,女,原太原市義務輔導站副站長、太原四十五中學教師。「101大案」被非法抓捕後康淑琴被全身電擊,臉部被電擊到沒有一點兒好皮膚。
她曾兩次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二零零二年十月又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在山西女子監獄中,遭受各種虐待和體罰,經受人難以想像、慘無人道的精神折磨和暴力摧殘。打罵、罰站、電擊、關禁閉,不許睡覺,下毒藥等折磨,是隨時發生的事,還逼迫幹她力所不能及的重活。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
其中有三年多,康淑琴被惡警焦慧卿單獨關進一個陰森恐怖小號房裏,由三個囚犯日夜包夾,不讓睡覺,不讓坐,不准動,原地站立,逼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只要稍微動一下,就被三犯連罵帶打,拳、腳雨點般的落在身上、頭上。
由於長期罰站折磨,康淑琴兩腿腫脹,不能彎曲,不能行走,包夾犯在大冬天故意把門窗打開,實施冷凍和飲食限制,有時一天只給一個小饅頭。康淑琴長期處於飢餓狀態,還被迫早上四、五點起床,到晚上十二點才讓睡覺,有時十多個小時不讓上廁所。由於被長期折磨、虐待,她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腰部疼痛,走路困難,走幾步就得坐下歇一歇,身體狀況堪憂。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寒風凜冽,滿頭白髮的六十五歲的康淑琴走出山西省女子監獄的大門,門外有等候已久的八十六歲的老父親、兄弟姐妹及十幾位親友。當康淑琴推開久別十一年的家門,首先映入眼簾的是癱瘓在床的老伴,他孤苦伶仃,處境淒慘。此時康淑琴以淚水代替語言……
出獄後,原單位第四十五中學不但拒絕歸還非法扣押她的十一年的退休金,並且還繼續扣押她的工資卡,令這位年過六旬的老人生活無著落。
康淑琴悲憤的說:第四十五中學負責人和「上面」不法人員無理刁難,致使我已十一年沒拿一分錢的退休金,家裏丈夫還癱瘓在床沒錢醫治,使我家庭生活雪上加霜,我真感到被逼到絕路上了。
四、被迫害失去生命的太原法輪功學員
1、太原官地礦工人康治國
太原萬柏林區法輪功學員康治國。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在太原市興華南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太原惡警抓捕,判刑四年。康治國在被晉中監獄關押期間,因不放棄信仰,被多次輪番酷刑暴打後,二零零五年五月中旬,終因器官功能衰竭於獄中身亡。年僅四十五歲。
2、含冤慘死的法輪功學員史寶琪
史寶琪,男,四十歲,家住太原市西山礦務局宿舍。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被太原市萬柏林區西銘派出所不法警察張起福等人酷刑逼供,身上被厚書報包裹(以不留外傷掩人耳目),施以酷刑,十一月底,惡警謊稱因「肺結核」、「胸膜炎」,將史寶琪送新康監獄(109醫院),在輸完不明藥液後,史寶琪大汗淋漓,不明不白含冤慘死。
3、含冤離世的張晉生
張晉生,男,時年六十二歲,太原市萬柏林區發改委公務員。於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二零零八年五月張晉生被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非法關押在晉中監獄。二零一零年,張晉生被晉中監獄關押迫害四年之後,殘酷迫害環境致使其健康惡化,導致嚴重胃癌,不允許保外就醫,直至命危被從新康監獄(109醫院)送回家中。半個月後,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晚含冤離世。
4、入獄僅三十八天就失去生命的趙存貴
趙存貴,六十二歲,太原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祁縣晉中監獄十五監區迫害,至八月一日,家屬接到晉中監獄通知稱在晉中監獄「突發疾病」,在山西省109醫院(新康監獄)死亡。家屬只被允許看遺體一次。醫院不讓查看病歷,說是沒有病歷。
5、楊長江、甄蓮花夫妻,楊長江,男,七十多歲,妻甄蓮花,女,六十五歲,太原市六一零、萬柏林分局、杜兒坪派出所、西銘派出所多次騷擾、綁架楊長江老人。二零零二年十月,太原市萬柏林分局六一零專案組將老人送往萬柏林看守所迫害,至身體極度衰弱後非法判三年緩五年刑期。老人因精神壓力過大,精神恍惚。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兩位老人雙雙含冤離世。
6、陳錦蘋,女,五十歲,太原市杏花嶺區學員,原山西省紡織品進出口公司職工。曾因堅修大法被綁架至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九年,開車去山西省長治市沁縣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後,被太原市杏花嶺公安局劫持到看守所迫害。迫害期間原本因煉功而恢復健康的身體不斷惡化,最後因不堪迫害、病情惡化而離世。
7、李繼華,女,六十多歲,太原山紡法輪功學員。在邪黨開十六大期間被迫害有家不能回,一直在外流離失所,在承受極大壓力下,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中旬不幸離世。
8、賀文雋,女,五十歲。二零零九年九月初,有位太原防輻射研究院法輪功學員去北京出差時,被北京惡警綁架,同時牽連到太原市賀文雋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北京警察與太原警察聯合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賀文雋抵制迫害,堅持修煉大法,被惡警強行在胳膊注射不明藥劑,隨後胳膊和乳房出現疼痛和腫脹。經醫院對賀文雋多次檢查、診斷,查不出任何病症。經過一年的折磨,賀文雋於二零一零年十月痛苦離世。
9、高鳳英,女,年近八旬。九九年「7﹒20」後,身邊的五個子女反覆被迫害,有的被關洗腦班、有的被非法勞教。作為母親,她時刻牽掛兒女的安危,可是自己也未能倖免。二零零四年前後的一個夏天夜晚,半夜三更,多個警察瘋狂的砸門、敲窗,企圖綁架老人。她打定主意,不開門、不開燈。老人本能的躲在牆角,渾身顫抖,孤獨無依。被驚動的鄰居責問警察:你們也是娘生爹養的,連一個快八十歲的老太太都不放過?僵持一陣後警察撤離,綁架未遂。老人由於受暴力恐嚇,身體出現異常,變得精神恍惚,反應遲鈍,雙腿酸軟無力。事隔不久癱瘓在床,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含冤離世,終年八十二歲。
高鳳英生前照片 |
10、郗兆麟,女,六十六歲,太原市西山煤電總公司退休幹部。一九九八年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原來的病都好了。九九年7.20對法輪功進行非法打壓迫害後,街道、社區、派出所、單位不斷派人對她進行干擾、恐嚇、威逼,強制她放棄修煉,單位威脅她如果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將停發退休金,並逼迫她寫了不修煉的「保證」。在種種騷擾、迫害的壓力下,郗兆麟身心遭受嚴重摧殘,出現氣臌病的症狀,極度痛苦虛弱,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九日含冤離開了人世。
11、武雲岱,男,太原鋼鐵廠原副總經理。二零零五年,中共山西省委下文針對太鋼法輪功學員開始了新的迫害,要求太鋼黨委及保衛處(太原公安城北分局)在各下屬單位展開大排查,特別是對列出的十七名重點人員所在的單位,要求建立所謂的幫教轉化檔案及包保負責人,並實施監控和搜查。太鋼610成員、太鋼原黨委書記宋書信、太鋼時任黨委書記吳曉程、董事長陳川平、城北分局局長劉福海等,配合邪惡政治流氓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指使太鋼電視台、太鋼日報社編造了大量誣蔑法輪大法的電視節目、報紙及書籍。在當時這種極其邪惡的形勢壓力下,武雲岱舊病復發含冤去世。
12、高麗俊,女,四十二歲,太原軸承廠職工。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與丈夫王建榮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綁架,關押在太原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警方通知王建榮去醫院接人,此時高麗俊已是生命垂危,大小便失禁。後經家人精心照料稍有好轉,警方就將王建榮又押入看守所,三天後高麗俊在家裏去世,留下一十六歲的女兒無人照管。
13、魏自仲,男,八十歲,太原市電建三公司退休工人。一九九七年五月得法後,每天到煉功點煉功,參加集體學法,心性提高很快,身體一天比一天好,紅光滿面,精神飽滿。九九年7.20後,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使原有的修煉環境被破壞,對他打擊很大。二零零一年三月,兒子被邪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二年二月又在工作單位被公安綁架,家被抄,大法書被抄走。高齡老人不堪連續迫害和驚嚇,身體狀況堪憂,魏自仲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不幸去世。
14、張斌,男,三十八歲,太原市西山煤電集團公司職工。西山煤電集團公司騷擾、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郗兆麟後,繼續以種種手段威脅、逼迫公司其他法輪功學員放棄大法修煉。二零零五年底,公司機關黨委書記高榮等人以扣發單位(績效)工資等手段,威逼張斌所在公司通信處負責人對張斌施加壓力。該負責人以「單位同事都恨你」等等為由,逼迫張斌放棄大法修煉,給張斌造成巨大精神壓力。致使張斌在極度痛苦中,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含冤去世。
15、許萬香,女,五十五歲,太原市萬柏林區西銘鄉西銘村法輪功學員。九九年7.20以後,太原市萬柏林公安分局西銘派出所警察經常去她家裏,多次逼寫保證,不許煉功。二零零三年因向世人訴說自己修大法後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西銘派出所要送她勞教,因身體檢查不合格勞教所拒收。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西銘派出所所長帶著警察闖進許萬香家,搶走了她的大法書。後來她拼命奪回了自己的煉功磁帶。但終因承受不住嚴重的精神打擊和迫害,許萬香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離開了人世。
16、張守仁,太原市重型機器廠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去北京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非法關押到太原市萬柏林看守所酷刑折磨,惡警勒索了一千元,才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將張守仁放出來。回家後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含冤世。
17、楊慶敏被虐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原市西山煤電公司官地礦綜採二隊法輪功學員楊慶敏,在上班時被官地礦派出所惡警抓走,當晚即被虐殺,然後兇手用小車將遺體拉至官地礦區二號樓後的高壩上拋下,並欺騙百姓說是楊自己掉下去的。官地派出所殺人兇手害怕承擔責任,與官地礦黨委副書記魏佔軍密謀以「工傷死亡」處理。
18、劉銘忠,男,六十八歲,西山煤電集團公司杜兒坪礦職工,於二零零零年底上北京說明大法真相,被當地派出所不法人員抓捕,劫持回太原新店勞教所,受到勞教所惡警的酷刑迫害,劉銘忠已經奄奄一息了,被保外就醫,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含冤去世。
19、宋玉英,女,六十餘歲,太原古交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去北京證實大法,後被公安綁架回太原市南上莊拘留所非法關押。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又被送入太原市鎮城勞教所舉辦的所謂「法制教育學習班」。在洗腦班宋玉英抵制邪惡的一切要求,堅持學法、煉功,被罰站,長期關禁閉,被打得鼻青臉腫,不許睡覺強迫走到天亮,被放狼狗咬傷。洗腦班的迫害使宋玉英的身體極度虛弱。一天半夜,同室的功友在睡覺中被她的呻吟聲驚醒,發現她半個身子已從床上滾落到地下,人處於極度痛苦中,獄警沒有及時聯繫搶救,宋玉英很快就處於昏迷,宋玉英進入洗腦班一個月時間即被迫害致死。
20、張印香,女,五十二歲,曾先後遭受兩次洗腦班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她從洗腦班回來後,又多次受不法公安的騷擾恐嚇,致使神智不清,身體呈現半身不遂症狀,生活不能自理、癱瘓在床,日常起居全靠其丈夫田雲飛日夜照料。田雲飛曾在迫害中遭受過酷刑,毒打昏迷、多次被多根電棍電擊全身使左腿膝關節部位皮開肉綻、潰爛化膿、膿血粘衣。田雲飛二零一七年七月因向世人講真相被非法關押之後,失去丈夫的全天候服侍,張印香病情惡化,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五日清晨五點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二歲。而她的丈夫田雲飛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被非法冤判七年,至妻子離世都未能看最後一眼。
張印香遺照 |
21、王雲霞,女,六十多歲,太原市杏花嶺區臥虎山晉安化工廠煉功點學員。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北京公安前門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山西駐京辦事處不法人員劫持,太原市杏花嶺區敦化坊派出所惡警高峰帶領警察將其從北京劫持回太原市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同時派人非法抄家。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又被從看守所直接劫持到設於太原男子勞教所的洗腦班中,直到六月份才回家。回家後惡警高峰依然經常去其家中騷擾、威脅,致使身體出現嚴重病狀,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不幸去世。
五、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從明慧網收集到的二十年來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因信息被封鎖,更多案例不得而知。
1、被非法判刑的太原法輪功學員名單(現收集到99人)
姓名 | 非法刑期 | 勒索罰金 | 姓名 | 非法刑期 | 勒索罰金 |
梁宏 | 一年半 | 田雲飛 | 七年 | 六千元 | |
李燕 | 七年 | 薛福貴 | 三年 | 四千元 | |
田江 | 三年 | 連素蘭 | 二年 | 三千元 | |
張妍 | 三年 | 趙紅波 | 累計六年半 | ||
王志剛 | 三年 | 韓來青 | 四年 | ||
逯德新 | 三年 | 葛春玲 | 五年 | ||
段鳳琴 | 三年 | 趙素梅 | 三年 | ||
李棉珍 | 三年 | 王自琴 | 三年 | ||
劉潤蓮 | 三年 | 劉風林 | 十三個月 | ||
李愛蓮 | 累計六年半 | 趙雲霞 | 十四個月 | ||
李金蘭 | 四年半 | 侯清共 | 一年 | ||
夏憶林 | 累計七年 | 劉景遠 | 一年 | ||
程永躍 | 累計九年半 | 張晉生 | 七年半 | ||
曹佔清 | 三年 | 張月琴 | 五年 | ||
李錫福 | 三年 | 魏秀芬 | 七年 | ||
任小青 | 三年 | 五千元 | 白原仙 | 三年 | |
李潤芳 | 累計十四年十個月 | 五千元 | 郭秀萍 | 三年兩個月 | |
季國珍 | 四年 | 溫朔雁 | 累計十四年 | ||
劉柏蓮 | 三年半 | 董愛玲 | 三年 | ||
劉拉拉 | 三年 | 陳志勇 | 六年 | ||
任素雲 | 三年 | 賀愛華 | 四年 | ||
李金蘭 | 四年半 | 一萬元 | 杜 冰 | 累計七年 | |
楊素賢 | 累計十四年半 | 楊 斌 | 三年 | ||
邊平鴿 | 七年 | 杜晉海 | 三年 緩刑三年 | ||
李桂璞 | 三年 | 五千元 | 趙存虎 | 三年 緩刑三年 | |
冀德蓮 | 三年 | 周真 | 三年緩刑 | ||
周 瀾 | 五年 | 梁臨生 | 五年 | ||
杜友柱 | 三年 | 程永躍 | 六年 | ||
王心 | 三年二個月 | 靳國友 | 四年 | ||
賈增靜 | 二年 | 馮荷枝 | 三年 | ||
王淑芝 | 三年 | 張利軍 | 七年 | ||
劉文淵 | 三年 | 王欣 | 三年 | ||
梁中華 | 四年 | 武玉平 | 三年 | ||
陳志勇 | 六年 | 王新江 | 七年 | ||
杜桂蘭 | 三年(監外執行) | 孫志芬 | 十年 | 三萬元 | |
王素平 | 累計十四年 | 三萬元 | 張清香 | 六年 | 二萬元 |
田玉琴 | 六年 | 二萬元 | 羅保軍 | 五年 | 二萬元 |
張潤英 | 二年 | 一萬元 | 郭潤鮮 | 一年 | 六千元 |
胡蘭英 | 一年 | 五千元 | 曹冬只 | 三年 | |
郝潤蓮 | 四年 | 曹老虎 | 三年 | ||
趙輝瑞 | 四年半 | 曹春旺 | 三年 | ||
王心 | 三年兩個月 | 趙軍利 | 三年 | ||
郭秀萍 | 三年兩個月 | 羅書英 | 一年三個月 | ||
靳國友 | 四年 | 羅竹英 | 一年三個月 | ||
周華 | 三年 | 楊翠紅 | 兩年 | ||
趙喜寬 | 三年半 | 遊麗琴 | 三年半 | ||
申雙才 | 四年(監外執行) | 李宏 | 三年半 | ||
邢清雲 | 五年(監外執行) | 黃金玉 | 三年半 | ||
周勛臻 | 三年(監外執行) | 趙凱 | 七年半 | ||
王國建 | 三年 |
2、「101大案」被非法判刑的山西境內法輪功學員名單(現收集到22人)
姓名 | 非法刑期 | 姓名 | 非法刑期 |
康淑琴 | 十一年 | 趙國華 | 四年 |
崔中江 | 十年 | 裴旭濱 | 四年 |
孟峰偉 | 九年 | 張保軍 | 四年 |
毛愛萍 | 八年 | 李國政 | 四年 |
康淑梅 | 八年 | 康治國 | 四年 |
王樹蘭 | 八年 | 聶新榮 | 四年 |
楊素賢 | 七年六個月 | 張存娥 | 三年 |
馬廷紅 | 七年 | 楊長江 | 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
唐存新 | 七年 | 劉毅 | 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
任志傑 | 七年 | 徐改玲 | 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
申國勝 | 五年 | 周立 | 七年 |
六、被折磨至精神失常
1、錢小英被關精神病院18年
二零零一年初,因在太原市五一廣場煉功,被關進太原市看守所。被同號惡徒多次毆打致頭部受傷,不久被枉判勞教。勞教期間,時常無故遭惡人毒打,逐漸神志不清,可勞教所惡警造謠說她裝瘋,以此為由將她關禁閉室加重迫害,直到她被逼瘋,送入精神病院。
十八年過去了,錢小英至今仍被關在精神病院,與世隔絕,其近況無法知曉,令人擔憂。
2、李宏因長期酷刑致精神失常,殘弱女子屢遭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中旬,山西女子監獄二隊指導員王富英,折磨太原法輪功學員李宏,抽打、罰站、超長時間固定坐小凳、關小號、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限制大小便,種種酷刑,致使李宏再次精神失常(在此前勞教期間曾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3、侯秋果被逼瘋,神智不清
二零零三年一月,法輪功學員侯秋果被綁架到太原市女子勞教所三中隊迫害。惡警和猶大立即圍攻迫害,每天輪流值班洗腦、謾罵、毒打,被惡警用二百二十伏電壓過電,並惡毒攻擊大法,在惡警和猶大的逼迫下,侯秋果入所不到十天就被逼瘋,神智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直至二零零三年三月勞教所才讓家屬將她接走。
4、張衛紅(張增梅)被非法服用不明藥物,致精神錯亂
太原市九一小學六十五歲退休教師張衛紅,又名張增梅,曾兩次被劫持太原新店勞教所迫害,被非法服用不明藥物,導致精神錯亂。
七、控告罪魁禍首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現政權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後,全球掀起控告江澤民浪潮。太原法輪功學員真名實姓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訴。據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統計:山西太原訴江控告人數376人,控告案例328例。
1、太原市法輪功學員侯利軍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他在訴狀中陳述的迫害事實摘要:
45歲的侯利軍曾於二零零零年初被非法抓捕,之後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奴役折磨。二零零二年五月才被釋放。二零零二年十月他再次被綁架,慘遭酷刑逼供。後來他得以逃脫,十多年來一直流落他鄉。
侯利軍自述:我先後被關押在三個勞教所,分別為太原鎮城勞教所,山西永濟虞鄉勞教所,山西新店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日早上,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的梁志強和秦峰把我綁架,足足有十幾個刑警採用各種慘無人道方式對我刑訊逼供:先將我的雙手從背後銬上,然後由兩名刑警,一個抬我的頭,一個抬我的腳,把我高高舉起,再狠狠的摔在水泥地上,由於全身的重量全部壓在兩個手腕上,當時就感到兩個手腕就象骨折了似的,痛徹肺腑。
我的雙手被手銬銬在背後,把我的鞋扒掉,電棍劈里啪啦的冒著藍光打在我身上,就像幾百根鋼針同時扎入身體,就像拿個大鐵錘狠狠的重擊身體,這兩種感覺夾雜在一起,皮膚火燒火燎的疼痛。我被打的站都站不起來,思想意識都模糊了,只覺得整個房間都有一股濃烈的,皮肉被燒焦的味道。
當時我已經六天沒有吃飯喝水了,身體已經很虛弱了,就這樣他們都殘忍的對我酷刑逼供。
後來因為我不斷的絕食抗議,有一次突然摔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看守所怕我死在裏面承擔責任,第二天就把我送到了醫院。在醫院裏我體重降到70來斤,心跳只有40多下,眼睛看東西,就像在洗澡堂一樣看甚麼都是霧氣濛濛的。
盛夏酷暑,我穿著毛衣都感到冷,身體兩側腎臟劇痛難忍,翻身都很費勁。醫院檢查說:我心衰竭和腎衰竭,接連下過兩次病危通知書。
當我絕食到了105天時,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終於逃離了出來。
十多年來,我有家不能回,一直流落他鄉,居無定所,不敢和家裏人聯繫,怕警察給家人找麻煩。
我的母親也被非法關押了11年,在山西省女子監獄內,受盡了各種酷刑折磨,好不容易九死一生活著出來,又被太原市45中學校長扣押了退休金,十幾年的工資一分都不給,非常艱難。
這麼多年來,我們家遭受這麼多迫害,使我的父親在精神和肉體上受到了巨大的
打擊,得了腦血栓,癱瘓在床,生活無法自理,甚為悲慘。
2、逯德新控告元凶江澤民
他在訴狀中說:「……2001年我被抓入太原市和平北路派出所,毒打酷刑折磨二十一天,全身被毒打電擊沒有一處好地方,短袖衫和褲子都被打爛,從褲腳爛到大腿根,頭上往出流黃水和血,幾個警察動用多個電棍同時電擊。我被打得多次小便失禁,意識模糊,泡在尿中。惡警還讓別人拿來鹽,往我傷口上抹鹽。……」
他在訴狀中說:「1995年7月幫我治病的一個醫生給我推薦法輪功。煉功前我一直是父母的心病,一方面自己多年的疾病讓父母和自己無比頭疼,另一方面我那時脾氣暴躁。煉法輪功後多年困擾我的疾病很快就好了,各方面變化很大,完全像變了一個人。當時正上高中,學習緊張,自己卻從一個學習成績很差變為一個成績優秀令別人刮目相看的學生,同學都說『他煉法輪功煉的』,這些都有目共睹。」
「當我成為當地第一個考上重點大學的學生後,父母到處舉債湊學費,我是他們的精神支柱和驕傲,也是周圍人的驕傲。可我剛畢業還沒回報他們就被顛倒黑白送進監獄……這場大迫害使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多少好人流離失所,多少鮮活生命被活活折磨致死!」
3、被迫害雙目重殘的王志剛控告元凶江澤民
王志剛,當時 40 歲,太原工業大學畢業,原萬柏林區個體書店經營者,以下是王志剛訴狀中提供的事實:我修煉法輪功後,以「真善忍」為人生準則,把書店裏道德低下的圖書徹底清除。幾次發現收到 50 元假鈔,我想假鈔給誰害誰,就把它們撕掉了。這在沒學法輪功前是做不到的。有幾年,書店就在太原理工大校園,學生宿舍水房的水龍頭常有壞的,水嘩嘩流,告訴後勤維修,但沒動靜。我就自己買扳手和水龍頭換上。這事有好幾次,有人看見以為這是我的本職工作。 1998 年南方大洪水,我和母親捐款 15000 元,是太原個人捐款最高額。《太原晚報》1998 年8 月8 日有報導。 1999 年「7.20」後,我五次被非法關押(累計七年 嚴酷鐵窗生活)。在晉中監獄,兩眼被打成重傷「玻璃體積血」,左眼看不見東西;右眼視力微弱。我從小學習成績優秀,現在人生事業盡毀!目前與 77 歲母親相依為命。眼睛受傷後多次劇痛,有時持續疼痛沒有間隙,痛得在地上翻滾,徹夜難眠,一身一身出汗,身體顫抖臉上疼痛的淚水和汗水交織。其痛苦我一生中都未經歷過。
4、李錫福代女寫《訴狀》控告元凶江澤民
李錫福控訴說:「我女兒李潤芳,44歲。2010年被非法判刑6年,至今還在山西榆次女子監獄受迫害。監獄方面不允許我女兒控告江澤民,我是她的父親李錫福,我認為我有權利代女兒控告,把她的冤屈說出來,把江澤民告上法庭。
下面是他在訴狀中陳述的迫害事實摘要:
1999年12月20號左右,我和女兒一起去北京上訪。到了國務院上訪局,女兒把寫好的材料遞給接待人,並給他講法輪功如何好,他聽後就通知山西駐京辦事處,後由我廠公安科來人把我和女兒帶的一千六百元錢搜走,將我和女兒戴上手銬,把我送柴村看守所,女兒送市女子看守所刑拘一個月放回。
過了年,我又一個人進京上訪,女兒留在家,公安和社區天天上門騷擾,又抄家又要女兒轉化。在這種壓力下,2000年春,女兒懷抱《轉法輪》,身無分文,獨自走上了去北京的「上訪路」。她不知去北京的路如何走,只認為沿著鐵路往北走就能到北京,就這樣無吃無喝,心裏想著大法好,夜以繼日走的頭昏目眩,精疲力盡,還未走出太原時,只感到身後有火車呼嘯而過,她當時腿像灌了鉛似的挪不了步,當火車過後有人將她送入太原鐵路醫院。醫生問她:「你為甚麼在鐵道上走」,她說:「我要沿鐵路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個公道,法輪大法好。」
醫生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要上訪,就決定截肢,也不通知家人,女兒被截掉了一隻腳。從此,女兒成為殘疾人。平常走路需戴假肢。至今16年來,我女兒李潤芳被刑拘1個月、勞教兩次、加期3個月、被非法判刑6年,大好青春都是在監牢裏度過。至2015年7月李潤芳出獄,她身陷冤獄累計長達十一年四個月之久。」
二零一六年出獄後的李潤芳多次去澗河派出所找所長武瑞明辦身份證,都被無理要求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否則不予辦理。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李潤芳再次找武瑞明要求辦理戶口和身份證。武瑞明卻非法扣押了李潤芳,並帶人抄家,採取的是先抓人後定罪的非法手段。武瑞明還以編造的謊言作偽證,致使蒙冤十一年四個月的李潤芳再次被杏花嶺區法院冤判三年半,累計冤判刑期十四年十個月。
5、省農業科學研究院生物技術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梁宏控告江澤民。
下面是他在訴狀中陳述的迫害事實摘要:
梁宏,男,54歲,原太原市義務輔導站副站長。梁宏先生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說:「十六年來,我被非法關牢房、穿囚服、戴罪犯名牌、戴手銬、拍囚照、滾大板、按手印、罰站、謾罵、包夾、不讓上廁所、剝奪睡眠……老家的父母和老岳母承受精神打擊,難堪重負,老岳母在悲苦中離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妻子去山西省委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當天下午把我送進太原市看守所,以所謂的「擾亂公共秩序」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同年八月四日,我被非法刑事拘留,至九月四日被取保候審。同年十一月二日我再次被非法逮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由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太原市迎澤區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我被判處一年半徒刑。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八日,刑滿釋放後,不允許我回家,由公安及「610」非法組織直接將我劫持到太原市「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迫害,直到二零零一年九月底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我被綁架、抄家,將我妻子,女兒同時綁架到太原市迎澤公安分局及國保大隊,因女兒馬上要中考,半夜放回。他們把家裏所有東西翻個底朝天,也沒有搜到他們想要的法輪功的相關物品。為了捏造「證據」,他們搶走了我工作的電腦,電腦有我個人資料、項目研究工作資料、現金、我妻子工資存摺、手機、MP3等等。
在太原市郝莊派出所,我被關在籠子裏一個月,妻子被關一個星期。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由於身體條件不合格,被勞教所拒收三次,郝莊派出所警察和勞教局領導吵,到醫院找關係,強行將我送入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裏,不讓睡覺、吸毒犯包夾,長期奴役勞動,非法洗腦等,在身體、精神上都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底我從勞教所回家,勞教所讓當地「610」接人。回家後,當地派出所對我重點監控,經常騷擾,搞得家人、孩子人心惶惶,害怕我再次遭到迫害。
6、高級工程師李燕控告江澤民。
下面是她在訴狀中陳述的迫害事實摘要:
「十六年來,我被非法關牢房、穿囚服、戴罪犯名牌、戴手銬腳鐐、拍囚照、滾大板、按手印、採血、揪頭髮、罰站、毒打謾罵、不讓上廁所、剝奪睡眠,遭搶奪財物、撤職、開除公職、截斷收入,人格受到極大的侮辱,人身權利受到極大的侵犯。」李燕今年55歲,一九九七年李燕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的頑疾(慢性肝炎、腸胃炎、重度角膜炎等)很快痊癒了,找到了生命的真正意義。
李燕女士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來,江澤民一夥通過「610」非法組織利用公檢法及單位對我實施了非法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四次、抄家三次、勞教兩次、判刑一次(累計遭陷冤獄九年多)及開除公職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及數百萬元的經濟損失。」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後,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判勞教一年。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三日被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判勞教一年三個月。在勞教所,不讓上廁所,還要罰站,逼迫「轉化」寫「四書」,用盡各種流氓卑鄙的迫害手段。發現我在明慧網上的嚴正聲明(轉化作廢)後,把我調到邪教組,又把我下到一隊。在一隊,我被奴役勞動,每天搬大量的假木頭汾酒盒子,強迫超體力勞動。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五月十六日晚九點多,和平南路派出所戶籍員王莉琴帶領四個該所男警察在我居住的小區門口將我暴力攔劫綁架,搶走了我正開的汽車、車內物品及身上的家門鑰匙。他們把我銬在和平南路派出所的老虎凳上。半夜一點多,我被押送到太原市迎澤區城管派出所。
該年八月,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捏造「事實」起訴,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開庭。開庭前他們不通知家屬,禁止律師為我作無罪辯護。區法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我七年徒刑,我不服,上訴到市中級法院。中院發還重審,我又上訴,最後中院維持原判。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我被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副監獄長薛月仙及十隊教導員焦慧卿安排對我迫害。焦專門成立了「小號房」,挑選了以李飛為首的四個詐騙、販毒、貪污犯包夾「轉化」我,同時指使她們每天逼我看攻擊、誹謗、污衊大法的各種造假錄像,不讓我閉眼(煉功前患角膜炎幾乎失明),不讓睡覺,罰站,限制上廁所(只有在樓道水房廁所沒人時,才能去),對我侮辱謾罵,長期用「熬鷹」及車輪戰的方式逼迫我放棄信仰。焦又對包夾我的人施壓,包夾犯人為了早日離開這個罪惡的小號房,對我軟硬兼施,從背「監規」開始步步逼我「轉化」。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我出獄回家,監獄讓當地「610」接人。回家後,「610」讓街道辦事處及社區繼續對我重點監控。和平南路派出所戶籍員吳凱把我當重犯要犯對待,以解凍戶口為名扣了我的戶口本,逼我照相、採血,揪我頭髮做DNA,為江澤民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活體庫提供資源信息。
由於我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家人被騷擾、威脅,丈夫承受不了無盡的迫害,到監獄與我離婚。子女無法在我身邊讀書,遠離他鄉。老母親雖歷經「運動」,也難以承受女兒被殘酷迫害、自己被不斷騷擾的痛苦,精神備受打擊,含冤離世。江澤民極其團夥的迫害使我家破人亡,夫離子散。
7、經濟師季國麗控告江澤民
季國麗當年經濟師證照 |
季國麗,早年從教,就職於大型國企──中國化學工程第二建設公司(簡稱二化建公司)子弟小學教師崗位。八十年代後期至九十年代出任 「二化建公司經理辦公室」秘書、秘書科長,期間經公司上級主管評審機構審批,聘為「經濟師」。
太原市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季國麗,在中共前頭子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四次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留、兩次非法勞教。十六年來,她與家人承受了諸多的苦難。下面是她在訴狀中陳述的迫害事實摘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九時許上訪歸家途中,我被劫持到萬柏林區和平南路派出所,當即被所長石生林綁架。萬柏林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兼「610辦公室」主任包紅斌等二人連夜對我非法突審。包紅斌以『此前他們監聽、監控竊取到的我與市輔導站成員的通話錄音』為由,肆意誣陷至二十二日清晨並被抄家,當晚被非法關押到太原看守所,刑事拘留二十六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和平南路派出所警察騰長海等二人,來到我家,強行將我劫持到派出所。他們讓我寫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如實寫道:「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使人身體健康、道德高尚,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我怎麼能不煉?」就這樣,我被二次非法抄家,被萬柏林分局第二次以「擾亂社會秩序」的莫須有罪名,非法刑事拘留兩個月。
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晚十時左右,突然聽到一陣敲門聲,家人將房門打開後,闖進來的是和平南路派出所副所長霍克義及另外五、六個警察,還有街道、居委會成員等一行十來個人。進門後在霍克義授意下,幾個警察開始翻箱倒櫃,肆意抄家。他們搜走了大法書籍《轉法輪》、煉功帶和師父講法經文等,再次將我強行綁架非法刑事拘留並被太原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擾亂社會秩序」,枉判勞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下旬,弟弟季國祥因講真相,遭人構陷,被非法勞教;二化建公司又據此將季國祥開除公職。我於二月三日寫了一篇《禍福就在一念間》的勸善信,當面交給公司經理劉建亭、黨委書記王貴良、工會副主席葛金鐸等公司領導及公安處處長王雙林以及相關部門的十三位負責人,信中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告訴他們要善待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許,龍泉派出所副所長樊昭慶帶領三、四個警察來到我家,以了解情況為由,讓我跟他們走一趟。我拒絕前去。一直僵持到中午近十二時,他們退去。下午兩點多鐘樊昭慶又帶他的五、六個人馬前來,一個年輕力壯的警察挽著袖子嘴裏喊著:「你走也得走,不走,抬也得把你抬走!」綁架既成事實。
到派出所之後,萬柏林公安分局局長助理(不知其姓名),貌似公允的說:「都是你原單位的領導沒有把事情處理好。」他們給我看了二化建公司報送給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以及抄送給龍泉派出所等公安部門及「610」等機構的構陷材料及我在零八年二月三日以書面形式寫給公司十幾位領導講真相的《勸善信》附件。我又因此獲「罪」,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後,被太原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勞教一年。在被非法羈押期間,再度被非法抄家。
萬柏林公安分局「610辦公室」主任包紅斌帶領分局警察、萬柏林區街辦主任、萬柏林區610人員、派出所警察、社區書記、主任、副主任等多人多次上門,製造社會輿論及不良社會影響。包紅斌威脅說:「我隨時都可以把你送進去」!
在這十幾年的時間裏,我失去了人身自由,每次出入院門都要被值班人員私下登記,隨時有「影子」跟蹤。不但家中電話被長期監控,而且社區還曾派一位居委會委員每天八小時守候在我的家門口,實施盯梢、監視。
二零零一年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太原市社保中心把我的養老金全部扣除,一分沒有。二零零一年,二化建公司延期發放的九七年我的年終承包兌現獎幾千元(數目不詳),也因我修大法而被二化建公司無理扣發。
九九年九月我的大兒子正待舉辦婚禮,因我遭非法囚禁,其女友在被威逼下洒淚退婚。母陷囹圄、女友離去,雙重災難的降臨致使兒子萬念俱灰,他痛不欲生,精神幾近崩潰……我的小兒子也因我遭遇迫害而抑鬱寡歡,精神狀態與前相比判若兩人。
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被非法刑拘後,老伴多次被脅迫向萬柏林區「國保」交待我的「問題」,他每次都戰戰兢兢,背負著沉重的壓力,不知如何是好。無論在單位,還是在鄰里之間他都感到難以面對,抬不起頭來。
十六年來自己和家人蒙受莫大的人格侮辱、極大的精神傷害和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
八、因訴江被綁架、拘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至二零一六年,太原市至少有112名以真名實姓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遭當地派出所警察騷擾、綁架、拘留。
被綁架到派出所的學員被帶入「辦案區」經非法「拍照、按指紋、採集血樣、作筆錄」等程序後,各派出所依據公安內部文件:對年齡在70歲以上被判拘留者不予行政拘留,對70歲以下者處行政拘留5天至15天不等的非法處罰。
現將從明慧網上收集到的遭當地派出所警察騷擾、綁架、拘留的學員名單摘錄如下:
1、萬柏林區53人次
李燕(拘留) | 王嵐(拘留未執行) | 王志燕(拘留) | 王志剛(拘留) | 劉素麗(拘留) |
季國麗(拘留未執行) | 閻潤秀(拘留) | 趙慧雲(拘留) | 曹玉珍(拘留) | 郝建仁(拘留) |
彭某(拘留) | 王蘭梅(拘留) | 張月琴(拘留) | 張紅英(拘留) | 成秀蘭(拘留) |
曹愛秀(綁架) | 張妍(綁架) | 史玉梅(綁架) | 萍兒(綁架) | 徐金英(綁架) |
潤花(綁架) | 冀德蓮(綁架) | 武國蕊(綁架) | 拉香(綁架) | 任素雲(拘留) |
曹佔清(拘留) | 王自琴(拘留) | 曹春香(綁架) | 薛富貴(拘留) | 田雲飛(拘留) |
周鳳鳴(拘留未執行) | 劉素英(拘留) | 徐賢惠(拘留) | 朱玉華(綁架) | 張九蘭(綁架) |
季國祥(在外地打工,遭騷擾、抄家) | 高繼萍(拘留) | 范杏花(拘留) | 雷秀萍(拘留) | 薛素雲(拘留) |
薛素麗(拘留) | 季國榮(拘留) | 張全鎖(拘留) | 胡玉娥(拘留) | 田春香(拘留) |
王志剛(第二次拘留) | 成潔(拘留) | 任素芹(拘留) | 張秀英(拘留) | 王海龍(綁架) |
李順琴(上門騷擾) | 李俊(拘留) | 姚玉華(拘留) |
2、太原市尖草坪區15人
王錫雲(拘留未執行) | 付濤(多次被騷擾) | 郭仁欽(拘留) | 楊賓(拘留) | 武玉(拘留) |
田玉慶(拘留未執行) | 趙存貴(騷擾、抄家) | 李桂璞(騷擾) | 曹老虎(拘留) | 曹妻(被綁架) |
李錫福(拘留) | 侯清共(拘留) | 劉榮(綁架) | 趙雲霞(拘留) | 胡敦毅(騷擾) |
3、太原市迎澤區21人
吳守花夫婦2人(綁架) | 康淑琴(綁架) | 田翠果(拘留) | 趙玲(拘留) | 夏憶林(拘留) |
方有琨夫婦2人(綁架) | 葛輝(拘留) | 韓秀娥(拘留) | 尹雪梅(綁架) | 李金陸(拘留) |
吳守花夫妻2人(騷擾) | 張月琴(拘留) | 王志宏(拘留) | 姚玉玲(拘留) | |
董蘇偉(拘留) | 李金陸(拘留) | 石桂英(拘留) | 杜晉海(拘留) |
4、太原市小店區9人
高俊蘭(拘留未執行) | 申國勝(拘留) | 申豔霞(拘留) | 蔡水雲(拘留) | 陳秀娥(拘留) |
孟廣玲(綁架) | 畢祖榮(綁架) | 王翠萍(拘留) | 馬志遠(綁架) |
5、太原市晉源區4人
王秀蘭(上門騷擾) | 趙國華(上門騷擾) | 任毛花(拘留) | 王豔霞(拘留) |
6、杏花嶺區 10人
劉風林 拘留未執行 | 任慶華 拘留未執行 | 鄭建英(騷擾) | 張九蘭(拘留) | 李海英(綁架) |
魏秀玲 拘留未執行 | 楊斌(拘留) | 劉金香(拘留) | 胡五栓(拘留) | 趙桂花(騷擾) |
7、因「訴江」被非法判刑的李錫福
李錫福:78歲,太原鋼鐵集團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七月通過尖草坪郵政支局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被郵局「安檢暫扣」。李錫福對郵局提出控告。太原市晉源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對李錫福非法開庭,律師做無罪辯護。李錫福仍被非法冤判三年。
8、因「訴江」被非法判刑的夏憶林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早晨七點多,太原迎澤派出所四、五個警察在刑警隊長張勁松的帶領下,把夏憶林和丈夫、女兒以及三歲的小外孫帶到迎澤派出所。搶走了夏憶林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還非法搜查了其女兒的家,沒有履行任何手續。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夏憶林非法開庭。夏憶林被冤判四年,上訴後太原市中院二審維持冤判。
9、因「訴江」被非法冤判三年的楊斌
楊斌因訴江被行政拘留後又被轉到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七年年底,因楊斌在洗腦班拒絕簽字,不妥協,被暗箱操作,在未經開庭審理、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楊斌被非法冤判三年。
九、迫害還在繼續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上午十一點,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孫志芬(60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王蘭梅(72歲)等九人庭審。
九名法輪功學員平均年齡六十多歲,多數是老太太,出庭時全部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
王素平自我辯護時提到,法輪大法開傳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傳統回歸、福益社會,如今法輪功弘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普遍受到歡迎,唯獨在中國卻遭到打壓。公訴人任欣貴與法官郭曉琴多次打斷她的發言,不讓提法輪功。
甚至最後案件總結階段,公訴人任欣貴還惡語謾罵大法,法輪功學員孫志芬出言進行制止,反被法官令法警按住,孫志芬當庭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位家屬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安警察偽造證人,在沒開具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及綁架,所有「證據」都是後補的,整個過程都是非法的,整個案件都是在構陷。
六月九日得知,太原市九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其中八位學員在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已被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罰款,刑期從1年至10年不等,並且均被劫持入獄。(具體名單與刑期見本文前表:(二十年來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表)
二十年來,太原市各級公檢法部門被脅迫參與構陷與迫害,嚴重違法,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已長達二十年之久。在這二十年裏,山西省太原市被綁架、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至少725人次;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49人;被迫害致殘者5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者4人;非法判刑至少143人次,刑期最長者達11年,年齡最大者81歲;遭勞教迫害至少80人次;遭洗腦班迫害至少123人次;被迫害失聯的法輪功學員至少3人;勒索錢財至少29.43萬元;非法搶奪現金及財物價值至少35.79萬元。
整整二十年,山西太原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親屬和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與其家人一樣,經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和魔難。但是,法輪功學員依然遵循「真善忍」的原則正念正行,揭露邪惡、講清真相,使越來越多的民眾看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退出了邪惡的黨、團、隊組織,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二十年,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的滔天罪行!天滅中共在即, 奉勸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公檢法司人員,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補過,善待法輪功學員。只有這樣,才是每位公檢法司人員明智的選擇!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