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國福,男,漢族,一九七零年六月生,黑龍江大慶人,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大慶市公安局薩爾圖區分局副局長。
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時任大慶市公安局大同分局刑事偵查三隊隊長的丁國福,積極參與綁架採油八廠法輪功學員張士平、夏顯芳夫婦的罪惡行動,並對二人進行非法抄家、刑訊逼供。
八月六日晚,薩爾圖區公安分局警察將夏顯芳劫持到大慶第一看守所、將張士平劫持到大同區看守所繼續迫害。後又暗通大同區法院秘密開庭,誣判張士平四年,誣判夏顯芳五年。
二零一八年,任薩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的丁國福,參與「11.9」綁架案。例如: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趙秀英的綁架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三個便衣警察闖到趙秀英(五十來歲)原工作單位五官醫院欲綁架她,被告知趙秀英的工作關係已被分流到南區醫院,三個便衣去了南區醫院,得知趙秀英的具體工作單位是通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這三個便衣警察又去了通訊社區,趙秀英當時沒在單位。晚上六點鐘,薩區公安分局、火炬派出所六七個警察闖到趙秀英家,把她綁架。抄走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一本、一個筆記本電腦和手機(手機已還)。趙秀英當晚九點鐘被丈夫接回家,但不讓與外界接觸。
善惡必有報,只爭遲與早。奉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趕快停手,將功贖罪,與共產邪靈劃清界限。在天滅中共之際,上天給你們及其親人留下的機會稍縱即逝。參與作惡者一定會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懲處,無處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