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東莞市參與迫害法輪功人員遭惡報部份案例:
▼謝鈿琛,東莞市610人員,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令,直接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一月,謝鈿琛遭惡報,患肝癌死亡。
▼梁國英, 東莞市副市長,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副市長梁國英(副廳級,五十七歲),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並被採取強制措施。
▼黃少峰,原廣東興寧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原廣東省東莞市政府官員,濱海。灣新區(東莞港)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原興寧政法委書記,黃少峰,因嚴重違紀違法,遭惡報被開除公職並受審查。黃少峰任職期間,積極追隨中共邪黨,不遺餘力的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被法輪功學員曝光到明慧網的惡人榜上。
▼高少鵬,東莞市中共政法委原副書記。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法院對東莞市中共政法委原副書記高少鵬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高少鵬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沒收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
▼二零一四年,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嚴小康,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盧偉琪,中堂公安分局局長何成,虎門公安分局博湧派出所所長張國賢,厚街公安分局厚街派出所所長王沛基,鳳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所長李太山被免職。其實,他們都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了。其中,梁國英、嚴小康、盧偉琪、鄧金祥的惡行和名字在海外明慧網上曝光。
▼曾某,東莞市南城區新城派出所副所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在新城派出所內上吊自殺。該所多次迫害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三年多前,該所另一副所長自殺身亡。
▼鄧金祥,廣東省東莞市黃江公安分局原局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四月四日,鄧金祥因貪污、私分國有資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整理這些惡報案例,是想再一次喚醒參與迫害的東莞各級人員,為自己與你們親人的未來著想,停止迫害,在大清算到來之前趕快醒悟、贖罪,這是上天還在給你們機會,一旦錯失,後果是可怕的!因為對法輪佛法所犯下的罪惡是彌天大罪,人是償還不起的,但是卻必須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