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德君,六十六歲,東北某中學退休物理教師。煉功前,患有婦科病近二十年,做過子宮切除手術,身體虛弱不堪。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心地善良,無私。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早六點,莒南縣警察,通過對法輪功學員楊廣珍及其妹妹楊廣娥等的長期監控、跟蹤,調集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城西、城北派出所大批警察,有預謀的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毛德君、王鳳霞、魏本娥、楊廣娥及丈夫、楊廣娥不修煉的妹妹、妹夫,及一位常去楊廣娥家做衣服的世人,共八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點,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法院通過視頻,對毛德君女士非法庭審,主審法官吳淑芳,公訴人王健。
法庭上,來自北京的律師為毛德君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律師指出莒南縣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從毛德君家中非法搜查的物品沒有列出任何清單,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違反《憲法》,屬違法犯罪行為。信仰自由,毛德君信仰法輪功的一切思想行為都是合法的。
庭上,毛德君講述了自己煉功身體受益的經歷。她說,煉功前,婦科病折磨了她近二十年,最後不得不做了子宮切除手術,然而這並沒有解除病痛,身體依舊是虛弱不堪,甚至有一次上班時,暈倒在地。後來,聽別人介紹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就試著煉了起來,結果很快身體就康復了,正常了。就這樣,雖然法輪功被打壓已有二十一年之久,但她依然堅持下來,因為法輪功讓她有了一個健康的身體,並且她也越來越體會到法輪功還能讓人變得善良,能福益他人與整個社會。
面對律師的逐條辯駁,公訴人與法官無言以對,想必他們也自知對法輪功的審判只是走過場,完全是一種政治迫害。
據悉,法官吳淑芳遭莒南縣政法委六一零惡人威脅施壓,稱毛德君的「案子」已經捅到省裏去了,壓力很大。吳淑芳本人也不理解為何律師為毛德君女士做無罪辯護。吳淑芳不准毛德君女士陳述自己為何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質詢毛德君還煉不煉法輪功,將來還煉不煉?
二零一九年,法官吳淑芳曾非法庭審莒南縣六十五歲法輪功學員李慶花,莒南縣政法委、六一零圖謀對李慶花非法判刑,法官吳淑芳聽取了律師意見,沒有判刑,對李慶花處以兩千元現金處罰。
非法庭審歷時一個半小時。參加旁聽的親友切實地感受到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法律訴訟」,是那樣的虛弱乏力,只是一場假戲而已。
目前,毛德君被非法判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