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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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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據明慧資料記載,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三年間,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特務組織迫害,導致法輪功學員廖健甫、張世寧、夏梅仙被迫害致死,6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136位遭綁架迫害,91人次遭非法抄家迫害等。通過迫害數據顯示,二零一九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嚴重,遭綁架、非法開庭案例增多。

雲南省,簡稱雲或滇, 中國西南部邊疆地區的一個省份,全省轄16個州(市)、129個縣(市、區),包括八個地級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麗江市、普洱市、臨滄市;八個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怒江僳僳族自治州、迪慶藏族自治州。

2017年至2019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明細
 迫害致死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騷擾回家
2017張世寧2143233412
2018 173016122
2019夏梅仙、廖健甫26人非法開庭(其中14人被非法判刑)69523517
合計3人64142918131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1、廖健甫被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致死

四川省攀枝花市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廖健甫,二零一八年七月被綁架至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十一分區迫害,家屬曾兩次探視,得知他血壓高到240,又出現了腦梗,生命垂危。家屬曾多次申請保外就醫,但監獄卻見死不救,拒絕放人。廖健甫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點,在雲南第一監獄第十一分區被迫害致死。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廖健甫多次被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三次,合計十四年六個月。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廖健甫與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宋南瑜、付文德和雲南省華抨縣法輪功學員周富明,在華坪縣境內懸掛圖片和粘貼「法輪大法好」標語。同年十月十一日,宋南瑜、付文德被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抓捕。十月十二日,廖健甫被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批捕,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華坪縣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將構陷的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移送到華坪縣檢察院,同年十二月四日,華坪縣檢察院將構陷的案件移送到玉龍縣檢察院,玉龍縣檢察院將四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玉龍縣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玉龍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廖健甫、付文德、宋南瑜與周富明。法庭上,廖健甫念到涉及到法輪功的真相時,主審法官和鳳生阻止,不讓再念下去,廖健甫說:「你不讓我念,怎麼證實我無罪,你對我不公平。」在和鳳生阻止下,廖健甫寫了九頁辯護意見,只念了四分之一。

在麗江市政法委、司法局的非法操控下,玉龍縣法院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證據的情況下,枉法冤判四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廖建甫被冤判四年,處罰金三千元;宋南瑜被冤判三年半,處罰金三千元;周富明被冤判二年,處罰金二千元;付文德被冤判三年半,處罰金三千元。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廖建甫、付文德、周富明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宋南瑜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監獄。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點在雲南第一監獄第十一分區被迫害致死。

2、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夏梅仙女士遭迫害離世

昆明市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夏梅仙女士,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晚,離世,此前她被西山區法院通知等待開庭。

夏梅仙女士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梁源三區,二零一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她被醫院診斷為宮頸癌晚期,只有三個月的生命。修煉法輪大法後,夏女士在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下,健康、快樂的走過了七個年頭,令所有曾為她看過病的醫生都不敢置信。

重獲健康的夏女士,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卻遭到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的非法抄家,警察謊稱是物業管理人員,騙開門後,就衝進家中將夏女士學習的法輪功書籍及煉功音樂等物品全部搶走,並企圖將夏女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因夏女士女兒拿出母親在醫院的治療診斷書及醫院體檢結果不能收押才作罷,但是卻騙夏女士女兒交了三千元「保證金」。此後,夏女士還遭到社區人員的騷擾。

對夏梅仙女士非法抄家、恐嚇等一連串迫害,致使她與家人精神緊張、害怕,夏女士身體每況愈下,後期連走路都非常困難。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夏女士在家中昏迷,家人將她送到醫院,五天後含冤離世。

3、紅河州個舊市張世寧遭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致死

張世寧,男,六十多歲,個舊市百貨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與妻子張公勤、女兒張藝瑩被紅河州、個舊市六一零、國保大隊從家中強行綁架,隨後由於紅河州、個舊市政法委、六一零暗箱操控,法輪功學員張世寧與妻子各被非法判刑七年。張世寧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被迫害出現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狀態,並出現病危狀況,雲南省第一監獄怕出現生命危險承擔責任,在二零一七年將張世寧直接送回家,不久張世寧因迫害嚴重去世。

二、遭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1、已遭十二年非法關押迫害 雲南德宏州吳興明再被非法判五年

雲南省德宏州芒市風平鎮村民吳興明,因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傳遞法輪功遭迫害真相,二零一八年六月被綁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保山中院二審非法維持原誣判五年和勒索一萬元。

吳興明,男,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今年四十歲,家住雲南省德宏州芒市風平鎮興橋社區居委會第五村民小組。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零年八月,帶著上訪信去北京有關單位反映問題,被非法拘留並遣返,因此被單位非法解聘,近二十年的時間裏,吳興明先後被三次共七年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零年,吳興明被昆明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五年四月被德宏州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德宏州非法勞教二年;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德宏中院非法判刑五年。一個善良的好人,僅僅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或是向民眾講清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卻先後遭受三次勞教、兩次判刑,十七多年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吳興明在雲南省保山市龍陵縣勐興鎮(勐糯街子旁的海頭村白水井二組)向群眾講大法真相,期間被不明真相的群眾舉報。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吳興明在回家的路上,經過龍陵縣半斤壩,被公安非法扣押,後被龍陵縣公安局拘留,並一直關押在龍陵縣看守所,吳興明隨身攜帶私人物品及家裏的東西均被惡警非法抄走。

二零一九年四月,保山市隆陽區檢察院對吳興明非法起訴後,被保山市中院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作出非法刑事判決,吳興明又被非法判刑五年有期徒刑,並非法勒索一萬元罰金。吳興明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向保山中院提起上訴,保山中院二審卻仍然維持原判。

期間吳興明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龍陵看守所,七月,被非法送往雲南省第一監獄遭迫害。

2、五年冤獄正上訴,李文波卻二次再被非法判刑六年

李文波,男,一九六六年出生,今年五十四歲,昆明市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古城村人。

二零一八年一月,李文波因所在的月山社區居委會展出污衊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展板,致信給晉寧區公、檢、法工作人員、月山社區工作人員,澄清事實,並要求撤銷展板。二零一八年二月,古城二組因他修煉法輪功而被村委會扣發一萬塊錢。李文波針對此事,寫信給村委會領導,指出此種做法不合理,要求退還扣發的錢。

李文波依法將兩封信遞交給負責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希望所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這本是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信訪行為,但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接到昆陽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叫他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對一個案子。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當晚,李文波被扣押到昆明市晉寧區看守所,被非法拘捕。

五個多月後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因李文波消化道出血、空腔臟器穿孔、腸梗阻、重度貧血等不適合繼續關押,變為取保候審。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四十五分,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取保候審在外的李文波非法開庭,之後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李文波非法判刑五年,並勒索罰款一萬元,還揚言要銷毀從他家非法抄去的法輪功書籍及資料。李文波當即表示要上訴。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車站煉功,被人惡意舉報後遭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之後,李文波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晉寧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文波非法開庭,之後,李文波再被非法判刑六年,目前李文波被非法關押在晉寧看守所,正在上訴。

3、四川省攀枝花市四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雲南省被非法判刑

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公安分局退休警察付文德,被非法剝奪生存權,退休金被東區公安分局扣壓,每個月只給二十二元,仁和區公安分局強迫他搬出在仁和轄區內的租房。

付文德老人今年七十歲,二零一四年二月學煉法輪功後,以前患有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一身輕鬆。為了讓更多的人受益於大法,他向人講真相。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付文德和法輪功學員宋楠瑜、石德仙、廖健甫,在雲南省華坪縣境內懸掛宣傳展板。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付文德、宋南瑜被雲南省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抓捕,非法抄家,搶走了付文德租房中的大法書籍、現金一千多元等私人物品。與此同時,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份,六十二歲的廖健甫和妻子石德仙在成都雙流縣出租房內被綁架,十月十三日下午三點左右,石德仙被劫持回攀枝花市,十多個身穿制服的警察撬門入她家搶劫。

雲南省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把構陷付文德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延期半個月時間,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審查到期。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取保候審,同時將案件退回公安局國保大隊補充偵查,限時一個月。

四名法輪功學員付文德、宋南瑜、石德仙、廖健甫同時向公安局、檢察院遞交了自辯意見書,還有向公安局、檢察院遞交了不起訴意見書。要求秉公執法,依法公正辦案。要求在偵查、審查過程中,對涉嫌的罪名必須要有真憑實據,不要張冠李戴強加罪名。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等真相資料都送給了他們。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雲南省華坪縣政法委、六一零操控法院非法判刑迫害。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廖建甫,六十五歲,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四年,處罰金三千元,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後被迫害致死。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付文德,七十歲,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三年半,處罰金三千元,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周富明,男,六十多歲,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二年,處罰金二千元,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宋南瑜,女,七十歲,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三年半,處罰金 三千元,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4、三位老人被綁架後直接劫持到監獄迫害

◎八十三歲高齡的李培高老人被直接綁架到監獄

八十三歲高齡的李培高老人是雲南省建工集團安裝股份公司的退休工程師,二零一九年一月初遭到警察綁架,西山區永昌派出所警察電話通知老人的家屬,說李培高已經被送入雲南省第一監獄。

李培高老人一九九四年退休,獨居在家。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在雲南省委的法輪大法煉功點煉功,從那以後,二十多年的腸胃病、拉肚子、腿軟等症狀都消失了,身體健康,渾身有勁。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後,李培高老人堅持不懈的向有緣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二十年中至少被八次綁架、七次非法抄家,二零零一年被賓川縣公安局綁架抄家,勒索保證金二千元,還在賓川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二零零八年被五華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搶奪大量個人物品,其中包括價值一萬四千元的電腦一台,之後被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關押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培高老人發放真相資料再次被西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因年事已高被「取保候審」,但之後仍遭到西山區法院四年的冤判,監外執行。二零一九年一月初,李培高老人被直接綁架到監獄。就在老人被送入監獄的一個月之前,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下午,李培高老人還因贈送明慧真相日曆、小冊子被金碧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到西山區國保警察的非法抄家。

與夏女士同一天被非法抄家抓捕的還有朱翠芬、周惠芬、陽功秀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朱翠芬六十八歲,周惠芬六十一歲,倆人被抓捕後就直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十四歲的陽功秀老人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所謂「取保候審」,老人的兒子被警察騙了三千元保證金,卻連一個收據都沒給開。

西山區法院六月二十日的非法判決書,陽功秀老人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款二千元,朱翠芬和周惠芬分別被非法判刑一年二個月,分別罰款二千元。陽功秀老人向昆明市中級法院上訴後,中院的裁定依然維持邪惡的原判裁定下達後,陽功秀老人被直接綁架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七十一歲餘光明被判刑劫持到省第一監獄

紅河州彌勒市法輪功學員餘光明,七十一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上午,餘光明的妻子接到彌陽鎮派出所電話,說讓餘光明到派出所去一趟。下午,妻子陪餘光明去了派出所,一進門,沒有任何手續,幾個警察就把餘光明帶上警車,也不告訴家屬去哪裏。後來才打聽到被非法判三年有期徒刑,已非法押送雲南省第一監獄遭迫害。九月份,餘光明就被單位非法停發工資,這是餘光明第二次被綁架。

5、對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重判迫害

◎雲南彝族女工程師因花有字的錢遭警察折磨迫害、被非法判刑七年

雲南省曲靖市四十三歲的彝族法輪功學員何莉春女士,省建築十四局工程師,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領女兒到超市買東西時被人舉報所用的錢上有字,被國保警察綁架、折磨,後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何莉春帶女兒到曲靖市福萬家超市買東西時寫有真相的錢付款時被超市工作人員誣告,協警將其劫持到曲靖市麒麟區廖廊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警察沒收了何莉春的挎包,強迫她脫光衣服搜身,使何莉春受到極大侮辱。隨後警察粗魯地將何莉春推進審訊室進行審訊,直到晚上也不給吃飯、喝水。何莉春又渴又餓,再次提出吃飯、喝水要求時,一個警察不但不准,又叫了一個女警察再次要何莉春脫光衣服搜身,遭到何莉春拒絕。

警察暴怒,無理地要何莉春摘下八百度的眼鏡,又遭到拒絕後,警察叫來了兩個年輕協警,野蠻的將何莉春雙手從身後銬上,強行摘下她的眼鏡,再次把何莉春推進審訊室,把她背銬著鎖在審訊椅上,何莉春動彈不得,要求上衛生間也不允許,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解開手銬。

八月二十四日上午,曲靖市麒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去了五個警察(三男二女)審訊何莉春,因何莉春不配合,七、八個警察暴力對何莉春強迫採DNA血樣、拍照,其中警號059532的警察白開宇(音)野蠻的掰何莉春的右手腕,使何莉春疼痛鑽心,然後將何莉春推進審訊室,將她按倒在地上,她的整個身子、左臉和頭貼在地上不能動彈。警察白開宇(音,059532)叫其他警察不斷給何莉春撓癢、折磨她,使何莉春痛苦不堪,此時一個警察就強拉著何莉春的右手拇指按手印,致使何莉春的兩手腕、手臂到處青紫、腫脹,右大腿、左膝蓋處青紫,到看守所很長時間才消散掉。

◎只因發送一本年曆 昆明婦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昆明法輪功學員高惠仙,因為免費送給安寧區太平街道辦事處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一本精美的明慧年曆,被不明真相的何順貴惡意舉報。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高惠仙被非法庭審,現得知,高惠仙被冤判七年,判決書(2019)雲112刑初1245號。

高惠仙,今年五十六歲,雲南省玉溪市人,原是雲南安寧昆鋼橋鋼廠350車間吊車工。高惠仙從小身體就不好,經常感冒發燒,身體虛弱。通過修煉法輪功,短短的時間,高惠仙以前身體的不適都消失了,感覺一身輕。在家裏,高惠仙的父母、丈夫和女兒都看到了她的變化,身體好了,主動做起家務,遇到家庭矛盾,家人向她發火,她都能忍,從內心找自己的不是。

可是,這樣的好人,因為信仰真、善、忍,曾被中共在二零零三年和二零零七年兩次被非法判刑,遭冤獄迫害九年,如今又被冤判七年,合計十六年。

◎高翠芳只因二張不粘膠卻被迫害病危 母親控告法官違法

昆明石林縣法輪功學員高翠芳的母親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昆明市尋甸縣法院法官章雲江知法犯法的行為,要求釋放處於病危的女兒高翠芳。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半左右,石林法輪功學員高翠芳被石林縣北大村派出所所長馬樹雲帶著尋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七、八個警察從家中強行抬走。家人幾天後才收到拘留通知書,得知高翠芳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據稱,高翠芳在尋甸打工時,只因為貼了兩張「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尋甸國保李學華看到牆上的不乾膠後,費盡心機在村裏到處打聽是誰貼的,還叫沒有文化的三個無知村民做筆錄,然後陷害高翠芳。

家屬一直不能送錢給被關押中的高翠芳,看守所說尋甸縣國保警察不同意送。家屬多次跟看守所和尋甸警察李學華溝通,雙方互相推諉,造成高翠芳在看守所無法買任何生活基本用品和食物,身體嚴重虛弱,情緒不穩,脖子發炎,四肢無力。

在檢察院和律師都建議取保釋放的情況下,法官章雲江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看守所對病危的高翠芳開庭,並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罰款四千。對章雲江的違反法律、違反天理人性的行為,家屬們憤怒地向尋甸縣法院和昆明中級法院控告,並繼續請律師上訴。

高翠芳的母親認為,尋甸縣法院法官章雲江不公開、且在高翠芳罹患嚴重疾病的狀態的情況下強制開庭開庭,他違反了《憲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高翠芳的母親要求上級機關秉公執法,糾正並追究法官章雲江的違法責任,還高翠芳的公正和合法權利,立即釋放高翠芳,使她得到良好的治療。

6、嵩明縣七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自二零一九年五月起,昆明市嵩明縣政法委、公安局就多次聯合組織縣內政法系統人員召開會議,專題通報、研究部署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關行動。嵩明縣政法委書記王家凌、常務副書記劉建敏、副書記李文友(原六一零辦主任)、副書記梁忠喜(原綜治辦主任)、副書記范雲喜(縣掃黑除惡辦副主任),公安局長楊紹聰、副局長李興隆、副局長夏躍江、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金福、副大隊長章建群、隊員段慶波、李國雄、馬某某等,對縣內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同事進行綁架、抄家、刑拘及逮捕,並對家屬恐嚇、威脅。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嵩陽派出所所長王彥明帶八個警察,闖到嵩陽街道東北街法輪功學員董明仙家非法抄家,並對董明仙非法審訊,逼迫其交待所謂「情況」,之後又經常派便衣盯梢董明仙,派警察隔三差五的到董明仙家搜查、恐嚇。

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派一名女警,到嵩明縣直屬機關幼兒園劫持了法輪功學員裴灩鈁(該幼兒園教師)並綁架到昆明市看守所。縣公安局還出動了多個警察,到裴灩鈁居住的園丁小區非法抄家。並逼迫裴灩鈁的家屬,交代此前有過接觸的法輪功學員和朋友,警察以繼續深挖查找相關設備及證據為由,在縣內實施了之後的綁架、抄家及刑事拘留的非法行為。

六月十六日,嵩陽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吳桂仙、蘇麗芳(小麗) ,並分別到兩人家中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人民幣近十萬元(其中真相幣一萬餘元),並對家屬恐嚇,隨後將吳桂仙、蘇麗芳兩人綁架到昆明市看守所。

七月一日,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嵩陽派出所警察再次到嵩明縣直機關幼兒園,劫持了法輪功學員裴灩鈁的同事黃豔紅,理由是裴灩鈁被綁架當天,曾給黃豔紅打過電話,讓她幫忙接一下孩子,就此認為兩人有交接。隨後,警察又到黃豔紅居住的五機關小區非法抄家,全程沒有抄到甚麼東西,但仍將黃豔紅綁架到昆明市看守所。

八月六日,嵩陽派出所、國保大隊四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許鳳仙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隨後將許鳳仙強行帶走,說是帶去問話,第二天才告知家人,許鳳仙已經被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八月七日,嵩陽派出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菊香,並將其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晚,嵩明縣公安局下屬的嵩陽、楊橋、楊林等派出所警察對縣內大法弟子實施「敲門行動」,闖到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搜查,聲稱當晚是根據昆明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只要找到一張與法輪功有關的紙片,都要把人帶走,搜查過程中,還一再向家屬問詢是否還在修煉,並逼迫不准再參與修煉。對裴灩鈁等七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迫害,並非法抄家、非法批捕、非法開庭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尋甸縣法院對裴灩鈁、董明仙、吳桂仙、蘇麗芳四名法輪功學員和黃豔紅共五人非法庭審。十二月二十三日,尋甸縣法院又對許鳳仙、張菊香非法庭審。

三、被綁架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1、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至二一九年這三年中,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對比,尤以二零一九年遭綁架迫害嚴重,達67人,其中二人已被劫持到監獄遭迫害,另有37人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遭迫害。

◎二零一九年中共以「七十週年大慶」維穩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甚至實施抄家、綁架,昆明市下屬各區縣國保大隊、公安、派出所、有的還聯合單位,在六一零等統一部署下,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實施了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迫害。

八、九月份,在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操控下,國保警察、派出所警察、社區、司法所不法人員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抄家。派出所警察根據上級公安局所謂「維穩」安排,大規模上門對曾經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訓誡」,對被綁架過、曾經「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談話」或抄家;為製造恐怖氣氛,無理由地綁架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二十八人遭綁架迫害。

據統計如下: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史美玲被綁架並被非法批捕,剛出獄不久的何蓮春回老家時被綁架並被非法批捕,昆明丁桂英、彭桂蘭、李謙、張鐘一、鐘賢、白海英、魏家碧、西雙版納法輪功學員邰惠和她母親、昆明法輪功學員韓震昆、賀桂珍、王匯真和張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學法時被綁架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桂英老人、肖玉霞、湯文祥夫婦、普寶玉、四川籍法輪功學員王淑玲、一女高中生因為上網、許鳳仙、鄺德英、施甸縣法輪功學員董紹全遭綁架。

2、法輪功學員集體學習法輪功著作《轉法輪》卻遭綁架

《轉法輪》是法輪功的主要著作,是迄今為止翻譯成外國文種最多的中文書籍。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這部著作中,闡述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從本質上說明疾病的起因,並給修煉者指出了解決之道。在《轉法輪》出版至今的二十六年間,包括中國在內的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一億多不同族裔的民眾,通過閱讀不同文種的《轉法輪》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身心受益。

然而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卻將在家集體學習《轉法輪》的法輪功學員視為大敵,並暴力闖入公民家中未出示證件便違規實施以綁架的非法邪惡行徑。

◎六名六十歲以上的老人一起讀《轉法輪》遭綁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匯真、張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年齡均在六十歲以上)在王匯真家集體閱讀《轉法輪》,被西山區東陸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六名法輪功學員被帶到派出所後,四名七十歲以上的學員,作了筆錄當晚被釋放,由警察分別送回家,到家時進行了拍照。警察預謀非法關押王匯真和張良,但因體檢不合格,王匯真肚子大(嚴重腹水),張良血壓高,無奈在第二日凌晨將兩人釋放,但卻分別安排便衣警察坐在家中看守。

◎李瓊等五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學習法輪功著作被綁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中午兩點半左右,文山市西華派出所人員八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王文英家,把門鎖砸爛後闖進家,把正在學法的五名法輪功學員一同綁架到西華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任懷萍、馬春分別非法拘留十五天。他們是:王文英:女 五十三歲,李(群)瓊:女 五十五歲,余豔芬:女 七十多歲,任懷萍:女 七十多歲,馬春:男 五十二歲。其中王文英和李群隨後被非法批捕、非法開庭並被非法判刑。

◎紅河州蒙自市法輪功學員集體學習《轉法輪》遭綁架後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紅河州蒙自市法輪功學員劉鳳美、趙鳳媛、劉淡華在鄧如誅家學法閱讀《轉法輪》書籍時,被紅河州蒙自市公安國保大隊和西城派出所聯合綁架迫害。後來,劉鳳美、趙鳳媛、鄧如誅被非法構陷,並被非法判刑迫害。鄧如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劉鳳美被非法判刑三年、趙鳳媛被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3、多位老年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中共和江氏犯罪集團,卻對修煉法輪功的老人實施非法騷擾、綁架、非法判刑等迫害,部份參與迫害人員毫不手軟、喪盡天良。

以二零一九年為例,就有超過六十五歲以上的有二十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代金蘭六十五歲、李竹秀六十九歲、王美玲六十六歲,張鐘一六十六歲,張良六十六歲,王進仙六十五歲、朱亞明七十五歲、吳世春七十多歲、魏家碧七十歲、四名老年學員七十歲以上、王素瓊七十多歲、陽功秀七十四歲、聶碧華七十六歲、賀桂珍七十六歲、韓俊毅七十九歲、李瑞華七十八歲、李培高八十三歲。

其中,李培高八十三歲和陽功秀七十四歲直接被綁架當天就被劫持到監獄遭迫害,李竹秀六十九歲、王進仙六十五歲已被非法判刑,賀桂珍七十六歲、李瑞華七十八歲、朱亞明七十五歲已被非法開庭,王美玲六十六歲、吳世春七十多歲、張鐘一六十六歲、王素瓊七十多歲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遭迫害。

四、參與迫害的中共人員遭惡報部份案例

善惡有報,如影隨形。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或稱法輪佛法,是佛家上乘功法,適合在常人社會修煉,不用出家。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必下無生之門。那些追隨中共和江氏犯罪集團執行迫害者,如不將功補過,挽回損失,將面臨中共人員的終身問責、法律的追查、良心道義的譴責、以及以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對參與迫害者及其家屬子女在簽證、海外資產查封等方面的制裁、還有天理的嚴懲。下面是整理的遭惡報主要案例。

1、原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省長、政法委書記秦光榮遭惡報落馬

秦光榮,男,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理省長、省長,二零一一年九月起任雲南省委書記。根據有關媒體報導:原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因為給周永康家族輸送了數百億元的利益,及上千億元錫礦資源,目前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時是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告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

秦光榮從雲南省政法委書記升遷至省長、省委書記,就是靠賣力迫害法輪功。秦光榮在一九九九年一月到二零一四年任職雲南政法委書記,副省長、省長、省委書記期間極力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打壓法輪功。

在雲南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廳的直接操控指揮下,公安部門不僅將迫害法輪功與其他刑事罪犯一樣同等對待,而且每遇節假日、邪黨會議、重大活動等「敏感日」期間都要進行所謂的「嚴打」,或者開展所謂的「專項鬥爭」,最為突出的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99』昆明世博會」閉幕式,中共六一零頭目李嵐清到雲南期間、二零零四年年底《九評共產黨》發表期間、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二零一一年五月,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周永康秘密竄到雲南期間,二零一二年「大法洪傳二十週年」等敏感日子,全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酷的打壓,每一次都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抄家、關押,數十人被非法勞教或判刑。雲南迫害法輪功每一樁血案都與秦光榮相關。

2、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原昆明市公安局長趙立功遭惡報

據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雲南消息: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原昆明市公安局長趙立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被查。

趙立功,一九六二年七月生,長期在中共雲南省公安廳工作,曾任刑警總隊偵查處處長、刑警總隊副總隊長等職;二零零零年五月任紅河州公安局局長(副廳級);二零零四年一月任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工作負責人(主持工作);二零零五年六月任刑偵總隊總隊長;二零一零年六月後任中共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昆明市副市長;二零一五年八月起,任中共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3、雲南省公安廳梁正軍遭惡報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雲南省紀委網站公布了雲南省公安廳技偵總隊總隊長梁正軍「涉嫌嚴重違紀」被審查的消息。

梁正軍長期在雲南公安系統任職,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並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二零零八年七月起任普洱市(地級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現職至今。

梁正軍在擔任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作出抓捕指令。梁正軍的落馬,正是其執行江氏流氓集團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招致的惡報。

4、原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許前飛遭惡報

許前飛,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二零零八年一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三年一月,許前飛調任江蘇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紀委網站宣布,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許前飛在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時,對雲南各級法院的誣判法輪功學員有糾錯責任,而許前飛卻不作為。

5、紅河州政法委書記和建遭惡報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中共雲南省紅河州政法委原書記和建,被當局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無官不貪的中共官場,這些政法委人員被以「反貪」的名義查處,表面上是因為他們貪腐,但根本原因是他們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天譴和惡報。

和建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任紅河州政法委書記至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在政法委書記這個職位上任職長達十二年之久,這期間正是中共持續迫害法輪功的瘋狂階段,政法委書記和建積極追隨江澤民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群體大打出手,為他今天遭天譴埋下了伏筆。

6、雲南大理市公安局局長李彪遭報應落馬

據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雲南省消息,昭通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原大理州公安局局長李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近年來,雲南省公安系統官員頻頻落馬。今年以來,除李彪外,還有雲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長、原雲南曲靖市公安局局長、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長、騰衝縣公安局局長早明光,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德宏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從品,前西雙版納州公安邊防支隊勐臘大隊大隊長廖福全,元謀縣公安局政委李晶,大理公安局副局長楊偉仁、大理公安局副局長楊建軍、大理公安局副局長劉鴻俊、及大理公安局副局長潘峰等先後落馬。

7、景洪市檢察院檢察長楊鋒遭惡報被起訴

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反貪局長、原景洪市檢察院檢察長楊鋒,盲目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勾結公安、法院、六一零邪惡組織,非法批捕、起訴講真相救人的法輪功學員,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冤獄迫害,因此而造下了重大罪業,受到了天理報應。

楊鋒於二零一八年三月被紀委監察委留置調查,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被「雙開」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8、雲南省第一監獄監獄長梁軍遭惡報被逮捕

二零一九年八月初,雲南省第一監獄監獄長梁軍(男)因涉嫌利用職權違法被逮捕。

雲南省第一監獄是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黑窩,梁軍積極執行中共邪黨政法委、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邪惡組織的指令,對被非法關押的學員施以各種酷刑,從肉體上精神上折磨法輪功學員,造成多人被迫害致殘和致死,他還在大會小會上說不準上明慧網,不准發布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消息等。

綜上所述,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三年間,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特務組織迫害,導致法輪功學員廖健甫、張世寧、夏梅仙三人遭迫害致死或遭迫害離世,四十四人被非法判刑,一百三十六人遭綁架,八十五人次遭非法抄家迫害,七十九人次遭非法騷擾迫害。

從迫害致死案例看,其中,四川省攀枝花市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廖健甫等四人年齡都已超過六十五歲,雖四人一度被「取保候審」,卻被麗江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迫害,尤其是廖健甫出現生命垂危,但雲南省麗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和雲南省第一監獄卻熟視無睹、置若罔聞,最後釀成廖健甫被迫害致死的悲劇發生。對於法輪功學員廖健甫被迫害致死,麗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及雲南省第一監獄應負主要責任。

從非法判刑案例看,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及部份各級政法委、六一零,無視憲法、無視公民享有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執法犯法,違規操作。對法輪功學員大肆非法判刑,只要發現和法輪功有關的一本台曆、兩張光盤、不粘膠都可以隨意綁架任意非法判刑,甚至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學習佛法書籍都可被綁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迫害。

從綁架案例看,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各級政法委、六一零參與迫害,以「敲門行動」和所謂的維穩為由,由雲南省部份國保、派出所等,參與迫害製造恐怖,隨意綁架、非法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施加壓力,並無視長幼尊卑,老弱病殘,對法輪功學員凶殘迫害、無法無天、膽大妄為。

從整體迫害情況來看,昆明市區遭迫害嚴重,參與迫害的是雲南省政法委、六一零及部份政法委、六一零、國保、派出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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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明細表
2、參與迫害的雲南省政法委及六一零系統主要責任人及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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