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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楊國泉在瀋陽東陵監獄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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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法輪功學員楊國泉,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因在開原威遠集市向世人講真相被綁架,後被開原市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以下是他自述在瀋陽東陵監獄經歷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我在開原威遠集市向世人講真相被鐵嶺開原威遠鎮派出所綁架到西豐看守所,後轉到開原看守所。被開原市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我被綁架到瀋陽東陵監獄一監區。在入監隊強制轉化,不讓睡覺,不讓購物,不讓打親情電話,被逼寫了所謂「五書」後,被分到一監區強制勞動。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我鼻子、嘴流了很多血,頭暈,血壓180─135,吃不下飯,這種情況王狀警察還強迫我幹活,我說:「我幹不了活。」警察指使犯人張時和姓鄭的犯人逼我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讓鋪不讓蓋,不讓枕小墊子,我頭暈不能走路,躺了三天,我背法、發正念後身體逐漸好起來。他們又罰我一動不動地坐在板凳上,不許睡覺,一上午只讓去一次廁所,不管憋啥樣也不讓請假。二十四天後,又換窄板凳懲罰。這種酷刑太殘酷,板凳太窄坐的臀部疼,腰痛,渾身都難受,我承受不住,找警察趙建,他說:「不坐凳就幹活。」又讓我幹活做奴工。

二零一九年八月,我牙壞了需要治療,王狀警察說正常收治療費,監外醫生另收打車錢,我同意了。後來警察又變卦了,所以,我八個月吃飯很費勁,這都是「人民警察」給我造成的痛苦。

我出監前,正值中共病毒疫情期間,開始說到期就放人,後來就變了,隔離十四天後,非法超期關押七天,給我和家人帶來不該承受的巨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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