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三惡警責任人,是2019年11月被甘肅省檢察院逮捕並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表面上看,該三惡警察是因濫用職權獲罪,其實是迫害法輪功及其學員遭到了應有的天罰。
王致文,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人。2011年9月從正寧縣公安局政委的職位升任寧縣公安局局長,2016年1月升任慶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至今。
程偉,男,漢族,慶陽市環縣人,2013年6月任寧縣公安局政委,2016年2月調慶城縣公安局任局長。
樊永剛,男,漢族,慶陽市寧縣人,2011年任寧縣公安局副局長,2011年至2016年,主管國保大隊、看守所等單位。
王致文、程偉、樊永剛在任寧縣任職期間,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先後非法拘留或抄家等迫害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每逢惡黨的敏感日,他們總先要部署迫害勾當,死心塌地為惡黨鼓邪氣、壯邪膽。還製造了震驚全縣的兩次大綁架案:
「7.17」綁架案: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他們召開全縣公安警察會議,以有人舉報市委、市政府辦公大樓發現法輪功傳單為名,部署全縣警力,在全縣大搜捕。共有五名學員被非法抄了家,還將學員李勤本非法關進拘留所十天。抄去電腦五台、打印機、刻錄機、MP3等播放器許多,因信息渠道有限,具體數字現在難以統計。
「7.7」綁架案: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王致文、程偉、樊永剛邪性大發,以有人起訴江澤民的為名,揚言這是公安部督辦的大要案,抽調全縣警力,展開非法大搜捕,四名學員被抄家,抄去電腦四台、打印機、刻錄機等設備多台。當天有李建國、李勤本、郭振邦三名學員被非法判行政拘留。李建國被判拘留十五天,李勤本被判十天,劫持到正寧縣拘留所非法關押,郭振邦因為病重,被非法所外執行。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惡警樊永剛為了逼迫害范俊草老人按指印,指示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胡寧生、教導員賈中紅一行四人,強行闖入范俊草家,未出示任何證件,用強制手段迫使老人按指印,因老人堅決不從,賈中紅等惡警就在光天化日之下,粗暴把范俊草老人從家中拽出,在地上拖磨著拉走,一直拖到公路邊小學。惡警惡行遭小學校長痛斥,惡警遂把老人綁架到寧縣公安局,以賈中紅為首的三男一女四人,聯手行兇,用老虎凳、上腳鐐、戴手銬折磨老人,並抓住老人已被摧殘的無知覺的手,強行按下指印。
二零一二年七月底,法輪功學員范俊草進京打橫幅證實大法好,被惡警綁架。寧縣國保大隊長胡寧生,教導員賈中紅帶人前去將范俊草老人押回,八月一日投進縣看守所。從進看守所的第一天起,范俊草老人就反迫害,零口供,零簽字,並以絕食抗議非人道折磨。惡警變本加厲,每隔三天灌食一次,所灌的麵糊糊裏面不知加進甚麼藥物,灌後的反應是,腸胃火燒火燎般的疼。十幾天後她的身體就非常虛弱。就這樣,賈中紅等惡警還上報勞教,於八月二十九日將老人劫持到甘肅省榆中縣女子勞教所,被拒收。惡警胡寧生、賈中紅又是塞黑錢,又是找關係,千方百計想把她塞進該勞教所,但最終失敗。惡警胡寧生、賈中紅將她押送回家,無理要求她簽字,她拒絕。胡要家人代簽。范俊草制止,但她的丈夫受邪黨毒害,在中共實施的國家恐怖中十分害怕,當著惡警的面,將她一拳打翻在地。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學員呂銀霞在寧縣一小區發真相資料,被惡人構陷,胡寧生、賈中紅帶人將其綁架,二月後,將冤案轉到寧縣檢察院起訴,與二零一四年四月,非法冤判四年,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遭受殘酷迫害,並開除其公職。十幾年的迫害,使其直接經濟損失約五十多萬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西峰區的學員張治和,到慶陽市寧縣焦村鄉西溝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村支書構陷,並扣下他的摩托車,他只好打車回家。一月後,寧縣國保大隊長胡寧生和一名下屬及西峰區董志鎮派出所一個警察綁架了他,並抄了他家,搶走了他的大法書籍。將張劫持到寧縣看守所迫害。張治和在看守所遭到惡警指派的犯人毒打、上背銬、銬鐵椅子等酷刑,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並被寧縣法院冤判三年,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劫持到天水監獄迫害至今。
王致文在慶陽市公安局任職以來,先後還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段小燕十年、焦麗麗八年、王明全七年、曹明四年、王玉霞五年、郭彩萍三年、祁慧榮三年、韋雪玲三年、張志和三年、李玉三年、姜雪琴四年、何雪絨一年半、楊眉七年、拓俊茸四年、強維秀於2019年3月份開庭,非法審理,被冤判四年。
人在做,天在看。奉勸那些還在迫害好人的惡人惡警,趕緊懸崖勒馬、將功贖罪,上天給你們的時間,的確很有限了,希望你們看看法輪功學員所傳的真相資料,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