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勤 |
當天下午三點開庭,五點半結束。兩位律師配合默契,依法較充份的為張勤作了無罪辯護。張勤在法庭上表現比較平和,語氣柔中帶剛,既講了真相、又不失剛毅。
當天上海虹橋機場因大雨能見度降低,無法降落,律師乘坐的飛機改飛南京機場,等到下午一點才飛回上海。電話打到法院,開始法院不願做改變,通過兩律師的溝通說服,法院最終答應延後一小時到三點開庭。
張勤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家住上海市徐匯區,原是上海市勝德塑料有限公司的技術骨幹,曾任總工程師、質監科科長等職務。一九九四年九月,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李洪志師父的教導,在家庭、在單位、在社會上,張勤處處做一個好人。
張勤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曾經兩次被非法判刑,刑期分別為四年和五年,還被勞教迫害一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張勤在地鐵站遭兩個特勤糾纏,被非法關押在徐匯區看守所。警察到張勤的家搶走了他的大法書、打印機等。
在非法抓捕過程中,張勤的頭部被按痛、受傷,行動不能自如。在看守所期間,張勤要求鑑定,但看守所不給鑑定。張勤對野蠻綁架及非法關押提出控告,徐匯區監察委受理了控告。
當時,張勤的母親去世不久,張勤被非法關押,家中只有九十多歲的老父親獨自在家。老父親給國保警察寫信、打電話,要求放人。徐匯區610、國保警察非但不放人,反而把張勤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張勤被徐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又把張勤構陷到徐匯區法院。
關於張勤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冤獄十年 上海工程師張勤再面臨非法庭審》《冤獄九年 勞教一年 上海工程師控告江澤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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