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男,漢族,一九六八年十一月生,四川蒼溪人。二零零六年六月至十月,任中共西昌市委副書記;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中共西昌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三年四月二零二零年八月,任四川西昌市委書記。
在李俊任職期間,西昌市法輪功學員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密監控,大面積的騷擾迫害和殘酷的非法判刑,以及勒索罰金的經濟掠奪迫害。
下面僅羅列從二零一三年四月到二零二零年八月,李俊任西昌市委書記期間,整理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情況:
一、李俊在此任期內,大力推進「網格化管理」和「天網工程」、「雪亮西昌」
「天網工程」、「雪亮西昌」和「網格化工程」打著「綜治(平安建設)」的幌子,很大一個作用是邪黨用來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西昌城鄉被劃分為一千四百多個網格,由專門的網格員負責,網格員收集區內人員信息,然後經過村(社區)管理站、鄉鎮(街道)分中心到市監管中心,形成四級聯動的監管機制。僅二零一四年一年,西昌市就新增了五百個高清攝像頭。到二零一五年,西昌市的高清攝像頭由百分之十增加到百分之五十三。「西昌經驗」還在省內交流,甚至到外省去「露臉」。
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被作為重點維控人員,在這套監控體系下,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密監控。比如二零一三年,李俊領導下的西昌市政法委加大對法輪功的監控迫害力度,對排查出的二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逐一落實穩控。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至八月十二日,西昌市發生了一系列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案,警察綁架的依據就是從「雪亮西昌」工程中街上密布的人臉識別攝像頭中查到了法輪功學員的行蹤。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如黃彪、羅明春、趙軍、周顯蓉、余洪英等。
二、李俊任市委書記期間,西昌市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和騷擾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西昌市國安綁架了在明陽農家樂聚餐過年的一群法輪功學員,張翼、廖安才、郭兵被當成「組織者」,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綁架發生之前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李俊在相關會議上大肆強調要加大「維穩」(即把信仰大法、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被作為社會不穩定因素維穩)力度。
二零一七年,法輪功學員羅明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七年到二零二零年,西昌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區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的「敲門行動」和」清零行動」迫害。由於各種原因,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無法具體統計,在明慧網上曝光的就有幾十人次,實際數字還要多許多。
二零一九年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六名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帶來深重的災難和嚴重的損失。
黃彪被非法判刑五年並勒索處罰金二萬元,癱瘓在家的妻子被民政局強行送到老年公寓;羅明春,四年並勒索罰金二萬元;趙軍,三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元;周顯蓉,二年並勒索罰金八千元;余洪英,一年半並勒索罰金六千元;徐紹瓊,一年二個月並勒索罰金五千元;老潘(周顯蓉的丈夫):半年並勒索罰金三千元。
自古善惡終有報,迫害佛法天理不容呀!參與推動這場迫害的西昌市市委書記李俊已遭惡報,被免去市委書記等職,正在被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