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市67歲黃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高州法輪功學員黃惠芳女士,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被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年底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黃惠芳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黃惠芳女士,一九五四年十月出生,茂名高州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原本體弱多病的她,修煉後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親身體驗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

為了讓鄉鄰也明白真相受益,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黃惠芳來到高州市桂園路,免費向世人派發真相資料,遭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

晚上八點,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一行至少十二人,闖到黃惠芳家中非法查抄,並將她劫持到高州公安局辦案中心。第二天,黃惠芳被高州公安局以「取保候審」的方式釋放回家。

但高州公安局並沒有停止對黃惠芳的構陷。二零二零年十月,黃惠芳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茂南區法院作出非法逮捕的決定。二十七日,黃惠芳被茂南公安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二零年底,黃惠芳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黃惠芳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級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黃惠芳屢遭中共騷擾、綁架迫害。二零零零年三月,黃惠芳到北京上訪,要求還法輪功清白,在桂林火車站被綁架,身上僅有的五十多元錢被搶,並被非法刑訊,惡人不讓她坐,逼著她跪了幾個鐘頭。三月三日回到高州後,被南關派出所抄家,並被高州公安局劫持到石鼓戒毒所,非法行政拘留了十五天,並被迫交了兩千元錢。隨後,黃惠芳長時間被南關派出所騷擾。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南關派出所三個警察開著警車上門騷擾,黃惠芳立即把門關上,然後衝上二樓陽台質問警察來幹甚麼。警察問黃惠芳是否還煉法輪功,黃惠芳回答說「煉」!警察又向她要電話,黃惠芳嚴肅地予以拒絕。另一個警察拿手機對黃惠芳非法拍照,黃惠芳指出其違法。十月十日下午,又有兩個警察上門騷擾,問黃惠芳是否還煉功,另一個警察又非法拍照。

南關派出所還長期騷擾法輪功學員李建英。

二十二年來,江氏流氓集團在中國大陸動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學員,造成了千千萬萬的家庭妻離子散,居無寧日。在此呼籲各界正義之士,幫助制止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南關派出所,2021年8月7日開始已經被撤銷,相關業務由城南派出所承接。


南關派出所

0668-6662076
張華燕,時任所長,13929233110
鄧錦明 13929739160
車勁輝 13924355119
李嬋 13922058686
鐘任 13929735555
羅勇 13828609278
蔡秀耀 13828612388
黃慕南 13580013037
蘇殿志 13902547960
梁君 13929732996
朱高日 13924265619
吳彪瑞 13922036157
鄧聖華 13138789315
張燦 13702663110

(c) 1999-2025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