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與各區級公安分局和下屬派出所在全市綁架法輪功學員。3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5人被騷擾恐嚇。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被非法抄家。
家住在天津市大港油田北苑西裏的楊雲響也同時被綁架,街道居委會一女人謊稱楊雲響家欠費斷電了,騙開家門,十多個警察便衣一窩蜂的非法闖入,把家中翻的遍地狼藉,搶走電腦兩台,打印機三台,現金兩萬多,十多部手機等。
楊雲響被不法警察綁架走時,外套都沒讓穿,只穿了秋衣秋褲。
在實施綁架抄家過程中,天津警察採取戶外斷電誘人外出或在路途攔截等卑劣手段。重點針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真相電話查問,搶劫現金、銀行卡等。有警察話中透露對法輪功學員早已布控。
當時被綁架的37名法輪功學員中,至少14人被非法批捕,目前已知有10人已被冤判入獄,其中天津市武清區上馬台鄉法輪功學員、牙醫李永泉,被警察綁架到上馬台派出所,遭非人酷刑折磨,造成嚴重傷殘,後被誣判十一年,在天津濱海監獄遭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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