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侍郎:迎合權貴謀私利,獲罪於天
清代學者袁枚在《新齊諧》裏記載了一則某侍郎因為執法中貪圖私利而遭報應的故事。
清代乾隆二十年間,朝廷派某侍郎大人,到黃河視察,住在陶莊公館。除夕夜侍郎與隨從提著燈火巡河,與當值的主簿喝了些酒。侍郎回到陶莊公館後很快入睡,睡夢中見到了去世的母親。母親見該侍郎來到這裏,大驚道:這裏不是人間,你來到這裏怎麼能回去呢?於是,帶侍郎去求河西邊的高僧想辦法讓侍郎回到陽間。
他們來到廟宇見到高僧,侍郎跪下叩拜,高僧不理他。侍郎問高僧:「我奉天子之命來巡查黃河,有甚麼罪行該死,也應該告訴我,讓我心服口服啊,為何您不理我呢?」老僧笑道:「你殺死的人太多,福祿已經耗盡,還問甚麼?」侍郎說:「我殺人雖多,但那些都是按照國法應該殺的啊,並非我的罪過呀!」高僧說:「你辦案的時候,心裏真有國法嗎?你只是貪圖私利,迎合權奸,想得寵升官而已!」
老僧取案上的玉如意,直指侍郎的心。侍郎覺得一股冷氣刺入心窩,冷徹五臟,心跳不止,汗如雨下,害怕得不能說話。過了一陣後他說:「我知罪了,以後改過,行嗎?」高僧說:「你並非能夠改過之人,但今天還不是你的死期,以後下地獄再算總賬吧。」於是吩咐一個和尚送他回陽間。
這時,他死去的母親走過來,哭道:「兒啊,你活不了幾天了!你為甚麼在執法時,不秉公辦事,卻貪圖私利,迎合權奸,妄想得寵升官呢?」侍郎面對母親,無地自容,長嘆一聲,從夢中醒來。不久,該侍郎生病,吐血而亡。
侍郎在執法過程中迎合權貴謀取私利,獲罪於天,祈禱懺悔為時已晚。人的命由天定,而福禍由人的心主宰,所以人無論是在工作還是為人處世,都應以天道為準則,心存善良,不以任何藉口戕害他人。
2、退伍老兵到地獄走一遭的親身經歷
一個人壞事做多了,死亡後只能到地獄裏去受罪領罰。明慧網有一篇報導《我到地獄走一遭的親身經歷》,講述一位退伍老兵在地獄看到一些曾經在人間執法的公檢法司人員,四個人一組反綁在一個刑具上,一根鋼钎同時橫穿四人的腰部,一邊一個刑役的差役,將鋼钎一推一拉,受刑者在痛苦中償還一個受害者。那場景非常淒慘,四個人極其痛苦的慘叫,滿地是血。這就是人在陽間做壞事,在地獄裏受刑償還自己的罪業。
在衙門裏行事事關百姓身家性命,所以慈善的人即便對真正的罪人施刑,也會心懷寬仁。《坐華志果》記載:吳興縣有一位大中丞,他的先父曾經當過郡府的刑杖手。他經常對同行們說:「公門裏面好修行!咱們在公門不做善事,就像走進寶山空手而回一樣。」這位刑杖手老先生,每天晚上都會把打人的刑杖浸泡在尿桶裏。為甚麼呢?因為小便可以化瘀生肌,浸泡後的刑杖打人,雖打得皮開肉綻,血肉狼藉,但不會化膿糜爛。老先生就用這種辦法救了很多人的性命。
老先生說「公門裏面好修行」,是指身在嘈雜的衙門,其實反而更能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保護百姓,不仗勢欺人、不傷人害命。老先生的仁愛之心符合了天道,雖然未出家入廟,也是在積德修身了。
3、現代公檢法人員遭報連連
現代社會許多人不相信善惡有報,有些在公檢法司等機構工作的人員,常常利用手中的權力誣陷、冤判無辜的民眾,甚至酷刑折磨,製造許多人間冤案。或許這些人和上面記述的那名侍郎一樣,說自己不過是「按照國家法律在辦事」。其實大家心裏都有一桿秤,不妨拿古代高僧的話對照一下:「你辦案的時候,心裏真有國法嗎?你只是貪圖私利,迎合權奸,想得寵升官而已!」我們再來看看幾個現代例子:
內蒙古赤峰市「六一零」頭子楊春悅家,前些年兒子車禍喪命,然後楊春悅自己死於腦癌。他的妻子痛苦的哀號:「老天啊,我們家到底缺了甚麼德啊……」知道底細的人私下議論道:「腳磨成泡自己走的,這是惡事做多了!」原來,楊春悅迫害法輪功,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製造了幾百起冤案,才毀了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如果楊春悅的妻子早點勸導丈夫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或許不會有這種結局了。
河南省魯山縣法院至少對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經刑事庭副庭長楊東升一人之手,就非法重判了二人。法輪功學員在自己遭受迫害的情況下,還善勸楊東升:不要冤判法輪功修煉人,會損毀自己福德遭到報應的。楊東升不聽勸,還說:「只有沒用的人才信善惡有報,想說服我,沒門!誰能把我怎麼樣!有共產黨給我撐腰,不管甚麼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黨保持一致,對法輪功決不手軟。」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河南省魯山縣法院警車在鄭堯高速公路上發生嚴重車禍,車上十人三死七傷,楊東升等三名庭長身亡。
楊東升等人說這些話、做這些事的時候,不知三尺頭上有神靈,人間私語,天聞若雷;多行不義必自斃,連懺悔祈禱的機會都沒有了。上天可不是根據你是否執行上級命令來判定你的對錯,而是根據你做事時發出的心是自私惡念還是善意,來判定你的功過的。
鄂安福,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法官,四十五歲,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腦出血,歷經近兩個月的搶救後身亡。據悉,鄂安福在臨終前,不斷叮囑家屬:「快去找煉法輪功的!」並向法輪功學員懺悔自己的罪行。他為甚麼要找法輪功學員呢?原來,鄂安福在二零零一年對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秘密判刑三年至八年,其中女教師王敏是他昔日的同事,也被他送進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臨終前鄂安福望見了地獄之門,想找法輪功學員贖罪,可惜為時已晚。
結語:轉機就在一念間
那麼是不是對上天犯了罪的就沒救了呢?好像也不是,比如湖北教師劉某的經歷。這位劉姓男教師,三十多歲,在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某學校任教。嘉魚縣古名沙陽堡,取《詩經•小雅•南有嘉魚》之義得名,地處長江中游南岸、北與武漢接壤,歷史悠久。身為教師,置身文化之地,劉某卻不幸聽信了中共謊言,不但不信善惡有報,還對法輪功師父和法輪功出言不敬。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勸善,他不想聽也不想信。
二零零三年一天下午,劉某的兒子在盪鞦韆時撞傷大腿根部,血流不止。孩子被送醫搶救。醫院一檢查,小孩的小便處已撞爛,不敢接收,劉某只好叫車去武漢。在路上,劉某突然想起了上午自己對法輪功師父出言不敬,那一瞬間,他明白了:法輪功學員講的是真的!於是,他馬上在心裏向法輪功師父認錯懺悔,並求法輪功師父幫忙救他的兒子。劉某要妻子也一直求法輪功師父救兒子。佛法慈悲,車還未到武漢,劉某兒子傷口處的血止住了。在武漢醫院沒打一針,只吃了一片藥。第二天早上,他兒子排出正常尿液。從此以後,劉某知道尊敬法輪大法了,他講起此事都會說:「法輪功真神!」
本文特別提醒,今天還在被中共謊言欺騙、認為無佛無神的公檢法司等機構的人員,今後在工作中遇到法輪功案件的時候,一定要三思慎行、選擇良知。真善忍是天理,不該誹謗與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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