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雲南玉溪李玲珍被非法判刑七年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玉溪市法輪功學員李玲珍因告訴一位保安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警察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一月初,李玲珍再被綁架,當地法院強行開庭,李玲珍已被非法判刑七年,入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李玲珍,今年五十多歲,曾經是玉溪市紅塔區春和鎮黑村小學老師。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李玲珍在市中心的一個地下商城裏,和一名身著保安服裝的男子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被保安倉促舉報。李玲珍被當地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家中大法書籍、個人電腦等物品與兩萬元左右的現金,均被抄走。

因當時在疫情期間,當地公安不能完成移送手續,李玲珍,在親人簽字作保後,被「取保候審」,回到家裏。

然而,檢察院與法院為了構陷李玲珍,數次要求李玲珍前去「報到」,「配合他們的工作」,均被李玲珍拒絕了,因為李玲珍認為講述法輪大法被迫害真相,修煉法輪功是她的信仰和公民權利。

二零二一年一月初的一個夜晚,警察到李玲珍家,破門而入,再次將李玲珍綁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當地法院強行開庭。李玲珍拒絕開庭,被法院人員用輪椅推上法庭。李玲珍被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之後,李玲珍被劫入到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玲珍多次被非法關押、強迫「轉化」。二零零二年十月,李玲珍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昆明市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她受到嚴重迫害,原本白白胖胖、直爽開朗的人,變得枯瘦如柴、脆弱畏縮。

李玲珍重修大法後,才慢慢恢復往日容光。因為她堅持信仰,在其後幾年裏,也不時被六一零辦公室騷擾迫害。這次瘟疫期間,只因講大法真相,她再度受到中共暴力機構的嚴重迫害,被非法判刑入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