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悟大法弟子的神通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每當看到明慧網上報導同修被打、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都令人很痛心,同修在受苦受難啊,而且根本是不應該承受的。

我經常想,師父早就講了這方面的法,難中的同修怎麼不運用功能神通呢?

師父說:「大法弟子在正念強、沒有怕心的情況下可以用正念反制行惡者。無論惡警用電棍或是壞人用藥物注射迫害,都可以用正念使電流與藥物轉到施暴者身上去。立掌或不用立掌都可以,正念一出即可。」[1]

師父說:「在各種迫害中,為了制止迫害,都可以用正念反制惡人,包括用拳腳打學員者。正念強會使其拳腳打在自己身上,或使惡警、壞人互相行惡,也可以使痛傷全部轉到行兇的惡人、惡警那去,但前提是,你們在正念強、沒有怕心,沒有人的執著、顧慮心與仇恨心的狀態下有效。念出即刻見效。正念過程中不驚不怕,惡人施暴不停正念不止。」[1]

在明慧網上的交流文章中,可能普遍感覺認為天目所見才是功能神通,即天目等於神通,其實不是這樣的。很多的交流文章裏,眾多的功能神通早已被大法弟子所用。有時有意,有時無意;有的事情大,有的事情小;有的專記一件事,有的幾句話帶過;有的馬上就報應,有的延時才報應;有的只不過是功能神通沒有具體的名稱而已。

記的一篇文章中,老太太大法弟子被扭痛胳膊,說胳膊被扭痛不該承受,讓它轉到那個小警察身上,一會兒那個小警察捂著胳膊,叫著「好痛」跑出去了。另一篇文章中,大法弟子被抓時,對警察說你抓我腿不疼嗎?結果那警察真的腿疼很長時間,沒辦法,最後找人看說是得罪神佛,遭報應了。這個警察很明智,找人放了這位大法弟子,腿就好了。

寫到這裏,我體會到這兩個例子都有對搬運功的運用。第一個例子還好理解,把「疼痛」從自己身上搬運到別人身上去了(密勒日巴佛也用過);第二個例子是因為警察迫害大法弟子做壞事造業了,造業就得還業,還業的形式說不定是得病、丟錢、遭災甚麼的,時間也不確定。大法弟子正的一念,定下警察以腿疼形式還業並現世現報,好像把還業的方式方法很快搬運過來定下了。

這樣看來,我們對功能的理解很是狹隘。搬運功不只是搬運物體,對「疼痛」、「病痛」都可以搬運,甚至命運(還業方式、時間)也能搬運,功能神通使用的對像應包括世間萬事萬物。師父講過「佛光普照,禮義圓明」[2]。如果功能神通不起作用,那麼是不是我們的場不夠強大,不夠慈悲,不夠純正,才沒有那麼大的力量?「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2]功能神通是物質構成的,如周天運轉中形成的能量帶,大法弟子的正念在另外空間不也是物質構成的嗎?正念和功能神通是對等的,是有強大關聯的。大法弟子簡單的一句話,簡單的一念,純正的一念,就能不經意間顯現了功能神通的佛法威力。

再者,面對惡人、惡警,我們就不應該慈悲對待了嗎?他們當初是不是也拋下了神的光環下走三界?他們的背後是不是也對應了無數的天體、無量的眾生?如果不能得救,這一切怎麼辦?惋惜與後悔都來不及了。明慧網上報導已有兩萬多人遭惡報,惡大者殃及家人,這其中應該有能得救卻沒能救的啊,惡報非大法弟子所願。然而早點運用功能神通除惡,震攝惡人惡警與世人,少造罪業,停止迫害,多留時機警醒眾生,救人方為大法弟子所願。

運用功能神通不為證實自己,顯示自己,為的是證實大法維護大法,為的救度眾生。

個人一點認識。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三》〈正念制止行惡〉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