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時間,他就回來了。我問他:「誰打電話?叫你去幹甚麼?」他說:「居委會打電話,叫我去簽個名,保證你以後不再煉法輪功,不發傳單,這樣你的名就從『黑名單』裏除了。你想煉就在家煉,誰也不管你,這樣對兒女子孫上學找工作、當兵,都不找你麻煩,多好。」
我聽了這話,很吃驚,很嚴肅的說:「怎麼能這樣呢!你當這是甚麼事啦?這是修煉佛法,是學真善忍的,叫人做好人的,能說除名就除名了?你還叫我在家煉,你這不是把我推到火坑裏了嗎?給我造業,你也造了大業了!你怎麼能簽這個名?!你真是把我害了!」這時他也很生氣,沒說話就出去了,可能出去散散心。
我知道「簽字」這事對修煉人意味著甚麼,那不是背叛大法嗎?!我心裏很亂,不知道該對他說甚麼。天黑了,他才回來,我看時間已經很晚了,就沒再說話。
那兩天,心裏翻騰的很厲害,吃不好,睡不好。我想肯定要去我的甚麼心。
我丈夫身體不好,有糖尿病,脾氣也不好,但心很善良,我一直很敬重他。修煉大法後,更是甚麼事都讓著他,他切實看到了大法好,他自己也親身受益,我就沒深入給他講真相。我只把他當著親人,沒有把他看著是眾生,這都是情啊!
過了兩天,同修們集體學法切磋時,都說:修煉人心一定要善,善意的把事情說清楚。對丈夫也得像對世人一樣善。如果去居委會,就去講真相,救人是目地。
到了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又把這事問了一遍,他說:「這樣不好嗎?簽了名,黑榜上再也沒你的名了,想學你就在家學,他們再也不管了,這多好,我替你掩護過去了。」他還以為做了件好事呢。
我說:「我學了(法輪大法)二十多年,沒吃一分錢的藥,給你省了多少錢?!我去居委會說一下,講真相,把你簽的名要回來!」
我越說聲越大,越說越生氣,心裏那個火啊,我一點也沒生出慈悲心,和他爭來鬥去的。就在這腦袋發脹發熱的時候,丈夫迎面給了我一巴掌,並且用手指使勁點著我的頭,大罵著叫我滾出去!
這一巴掌把我打醒了!我這是幹甚麼呀?我這不是害了他嗎?沒救了他,還往火坑裏推他,這不是師父要的修煉人的善哪!我知道自己錯了,不再說話了。心裏平靜了,沒有了一點對丈夫的怨恨。
我思考著去不去居委會?去了以後怎麼說?(丈夫)簽那個名能要回來嗎?不給怎麼辦?怎麼講真相?腦子一片空白。於是,我給師父敬香,求師父加持,給弟子智慧。我甚麼都不想了,不求結果,就是講真相救他們。
第二天上午九點,我來到居委會,一個人說,主任在開會,不知甚麼時候完。我想:我不能白來!就在門外發正念,鏟除居委會這些人背後的亂鬼、亂神、共產邪靈,念正法口訣,一切由師父說了算。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會開完了,我就進去了。有一人問我:你找誰?我聽別人叫她主任,就笑了笑說:「找你呀,主任。」
她把我領到二樓她的辦公室,問我有啥事?我說:「你不認識我啦?就是前兩天打電話找我老頭來簽字那個……」她愣了一下說:「想起來了,大叔說,你不能走,整天在家,不能出門。」
我說:「誰說我不能走?不能出門?我這不走來了嗎?主任哪,我今天來的目地是要把這事說清楚,我學的真善忍,就得按真善忍去做,說真話、辦真事,自己的事自己辦,處處為別人著想。」
她說:「那天,大叔為你簽的名,不好嗎?他怕你不能走,我看也不是壞事。」我說:「我自己的事,自己說了算,誰也代替不了。」
她問我:「你煉這功有甚麼好處?」我說:「最大的好處就是祛病健身有奇效,按真善忍做人,提升人的道德。有多少人修煉前婆媳之間打的不可開交,學功之後婆媳之間和好了,比親母女還要親。我老頭得過糖尿病,有一次,犯了低血糖病,昏死過去,叫也叫不醒,子女都不在跟前;兒子在上海,孩子們著急的打電話,向120求救。下午四點多,小學生都放學了,路上堵車,眼看老頭不行了,口吐白沫,牙幫都硬了,我急的大哭。這時,我腦子裏打來一句話:你為甚麼不求師父救他呢?這時,我就大聲喊:師父!師父!師父啊,快救救我丈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就一直喊著,也不知道喊了多少遍,奇蹟出現了,我丈夫醒過來了。」
「還有一年,我煤氣中毒,那天我老頭出差,本來事情沒辦完不能回來,結果另有別的事,他突然回來了。他開門一看,我躺在地上,身邊還吐了一堆,問我,我也說不出話來。他想拉我起來,結果我身體癱軟。他又聞到煤氣味,他知道是煤氣中毒了,把門窗都打開了。他叫我上醫院,我沒去,到晚上一點多,頭還疼。我起來煉功,煉功當中,鼻子往外流黃水,毒都排出去了。」
她又問:「法輪是怎麼回事?」我說:「是師父給下在小腹部位的,是在另外空間裏,給煉功人調整身體的。」
她又問:「為甚麼退黨?」我說:「因為共產黨是個幽靈,它迫害法輪功,就是迫害佛法,把自己迫害倒了。你看中央那些大幹部,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王立軍這樣的大官,都坐牢,可想而知,共產黨還有希望嗎?」
我看她在看表,就說:「主任,我看你挺忙著的,今天就談到這吧,等有時間再聊。」
她說:「大姨,你不就想把簽名的單子毀了嗎?單子在某某那裏,她得下午四點回來,等她回來,我們上你家送去。」我說:「你們都挺忙,還是我來吧。」
下午,我又來到居委會,主任就叫某某把簽名那個單子拿給我。我拿過單子就看,她說:「你眼能看(清)哪?」我說:「二十多年前,就不用戴眼鏡了。」
她說:「你把那個單子撕了吧。」我就當場把那個單子撕了。我笑著與她告別,她親自把我送到門口說:「大姨慢走。」
我真沒想到是這樣的結果,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啊。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