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去利益之心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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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面把我在修煉中三次去利益之心的經歷寫出來向師父彙報與同修交流。

一、裝修中去利益心

由於上班,家離單位較遠。我就在離單位較近處買了房子,買完後看看剩餘的錢也差不多夠裝修用,就想把它承包出去,不要在這上耽誤時間,以免影響學法煉功講真相,和家人商量後就開始行動了。

買房的時候看到三樓裝修的挺好,就去問房主誰給裝的。他說是一起信教(基督)的人給裝的,這人就住在這個小區。於是就給裝修的打電話,裝修工就來看房子。裝修工說自己信主,不騙人,不糊弄人,給別人幹活時房主非常信任他,缺啥都讓他去給買。還說他鋪的地磚,用車壓上去也不會壞。我心想這人挺好,就用他裝吧。過了幾天,就簽了合同又給他打過去一萬元,就開始裝修了。我和弟弟、裝修工一起去買瓷磚、拉門、理石窗口窗台,我看中的裝修工都嫌貴說超過合同的價位,就不同意買,其實也有低於合同價位的,平均下來他還是掙錢的。結果前期工程他剩很多。弟弟說:「這不是拿自己的錢讓人家花嗎?」我一聽心裏也不平衡了:「給他的價格是夠他掙的,還想多掙,咋不知足呢?」心裏就後悔。

因為是舊房子,講好了室內電線要換的。裝修工打電話說室內的電線是銅線,挺好的不用換。可是安燈時,安燈的工人說:「裝修工太不負責了,電線都掉皮了,多危險啊!」我聽後心裏就又一陣翻騰七上八下的,覺的被裝修工騙了。心裏這個氣啊,心想算賬時得給他去工錢料錢。結果算賬時,他說啥啥活是他多幹的,這錢不能扣……於是就與他發生爭執,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個煉功人,當時也沒爭出個結果就回家了。

回家後感覺心裏很堵,狀態不對勁就開始學法。師父的法,歸正了自己那顆不平衡的心,找到了修煉人的位置,也知道該怎麼做了。

女兒(同修)回來也跟我交流:「說不定你那是以前欠人家的,這世還了,能有偶然的事嗎?不失不得。」此時我意識到是我該去這個利益之心的時候了,應改變觀念,不能用人心去對待這個問題了。到了合同截止日期,我一分不差的給了裝修工裝修費。

二、出租房子,再去利益心

我在農村有一處平房,每月租金400元,一年4800元。每年四月初交租金,都是一年一交。第二年,租戶說沒錢,半年半年交,我說也行。第三年半年也沒交上。就給租戶打電話,她說丈夫有病住院了,晚些天交,我想特殊情況也同意了。可是要過年了,她還是沒交,也沒打電話說明理由。這時,鄰居A告訴我說她姑娘哪天結婚你來要唄,剛收完彩禮肯定有錢。還說,她欠好幾家的錢,也都說她姑娘結婚時來要,都說她不愛還錢。我聽後沒動心,鄰居雖然是為我「好」,可我是修煉人不能那樣逼著人要錢,要按照法的要求標準去做,不能按照常人的理去做,我就說再等等看。

一晃又到四月初了,租戶來電話說下年還租房子,但就不提上年租金。不但去年的給不上,今年的也沒有。後來說等佔地款下來再給,我想也許她生活確實困難就答應了她。

又過兩個多月,鄰居B告訴我說:「你家租戶的房款下來了,還不給房租錢,你咋不攆他走呢?你這房子也好出租。」鄰居A又說:「她兒子定親能沒錢嗎?都住一年多了,別不給錢再跑路。」面對這兩個「好心人」聽著他們的「勸告」我有點猶豫,這時師父的法出現在腦中:「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轉法輪》)於是心裏就想:她本來就沒錢,搬家也得花錢哪,我要不租她房子,誰還能租給她呢?我房子的租金在當地是最便宜的了,就等於是讓她看房子了,在附近找不到這樣的房子,前後寬敞,有種菜地,停車地。她可能真的沒有錢,若有錢誰願意欠人家的叫人家要債呢?如果她不給我錢偷偷搬走了,那也許就是我真的哪世欠她的。於是就決定不打電話要了,反正租戶也明白大法真相了,啥時能給就啥時給吧。

修煉真的很神奇,當我把心放下來、觀念一變,事情也跟著變。七月末租戶來電話了叫我去取錢。去年、今年的都給了,還說找不到我家,要不然就送過來了。還感謝我沒攆她走,千恩萬謝的。

此事讓我感觸很深,感謝師父幫我去了這個利益之心,感謝師父讓我講給她了大法真相,也慶幸自己能按著法的要求去做,讓明白真相的眾生在利益面前看到大法弟子的與眾不同及修大法的美好!感到修煉人的觀念真的很重要。

三、工資問題上三去利益心

我上班時,在職培訓兩年,退休時我們區那兩年不算工齡,別的區都算。今年六月初,單位人事打電話說,同事Y退休後,把區管工資的G給告了。告贏了,那兩年培訓也算工齡了,但必須有證實工作的相關證書證件,要我也準備證件。我退休後就搬家了。整理東西時,工作時培訓的證書,繼續教育證書和階段性的活動證書覺的沒用了就扔了。同事說做一個也行(假的),反正你也在職工作了,也不算是造假。同事還說,我加上這兩年工齡是個轉折點,工資能漲不少。我說我是煉功人不能做。同事說,去年沒退休的都是做的,連沒轉正之前的那幾年都得做,不然不算工齡。

到學法小組和同修交流此事,小組的同修說你真在職工作了,證明一下也可以。回家後想,這要行也挺好,每月還能多點工資。就此事打電話問同事,同事說你就做吧,去哪兒哪兒做,要不把樣子給你發過去。

晚上女兒(同修)打電話問我咋辦的?我說同修說不算做假,女兒說這可是考試啊,要想好,別犯錯誤啊!我一時也沒了主意了。

到另一個小組學法時又與同修交流,同修L說,你作證是不是去做假證那兒做呀?我說對。做假證是為了啥呀?漲工資,為錢。噢,我一下明白了,這不又是利益心嗎?當時就決定不做了,愛咋算咋算吧。可還有點不甘心,回家找找裝證書的袋子滿滿的,就偏偏扔這幾個要用的。就和女兒(同修)交流,女兒說啥事也不是偶然的,是師父為去你的利益心安排的。是啊,師父為了度我們,操了多少心,精心安排了各種提高我們心性的機會,還不悟,還死死抓住人的這點東西不放,太執著於世間的得失了。法理明白了,利益之心放下了,沒有了人的觀念也就不再去想這個問題了。

結語

正法已近尾聲,如何真修、實修自己,儘快達到師父對我們要求的標準是至關重要的,我們得加倍精進、走出人、走向神,兌現自己的誓約,對得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對得起自己呀!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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