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張碧華今年71歲。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八點四十分左右,張碧華等八位法輪功學員在市中區德勝路向世人發放避災救命的真相資料時,被跟蹤他們的警察綁架到介福路派出所。事後得知,便衣警察已對他們跟蹤、偷拍半年之久。
已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啟林(男,80歲)、周雲燕(女,70歲)、李中秀(女,80歲)、曹德元(女,79歲)、劉中英(女,66歲)、楊光榮(女,60多歲)與另一個李姓學員被同時綁架。當天下午兩點多鐘,大部份學員被非法抄家。警察在張碧華家裏搜走了所有的大法書籍、十枚真相護身符卡片、三十份真相資料、十張真相幣等私人物品。張碧華被警察強制鎖在「老虎凳」裏非法審訊。當晚上十一點之後,才讓家人接她回家,其他七名學員也於當晚先後回到家。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介福路派出所幾名警察闖到張碧華家騷擾,張碧華當時有事外出,警察就叫她小兒子代寫了所謂的「三書」。兩天後,介福路派出所警察又上門說:之前寫的那個「三書」交不了差,必須本人按手印。張碧華在壓力下被逼按了手印。
二零二二年八月中旬,介福路派出所一名警察給張碧華的兒子打電話,叫她母子二人下午兩點鐘去一趟派出所。張碧華去了之後,警察叫她在一張表上簽字。張碧華說:你們造假,我只有三十份真相資料,你們的筆錄裏卻給寫成了兩百多份,十張真相幣改寫成六十張,十枚護身符真相卡片改成十包。張碧華說完後表示拒簽。雙方僵持了半個多小時。張碧華的兒子也知自己的母親是被警察構陷的,但警察同意「取保候審」,她兒子被逼無奈,母子只得在所謂的「取保候審」的決定書上簽字和按了手印。結果當天三點鐘之後,張碧華母子又被介福路派出所警察用車送到和平路船山區檢察院,警察將構陷材料當面轉給檢察院人員,又叫張碧華在上面簽了字。實際上,船山公安分局早在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就已將此案定為「取保候審」了,之後的程序按警方的說法都是按既定的方案在走程序。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船山區檢察院又給張碧華的兒子打電話,叫母子二人一同去檢察院訊問、核實材料。張碧華遂對檢察官述說自己被警察構陷的經過,警察純粹是在整黑材料。檢察官一聽,當事人所說與警察撰寫的材料大相徑庭,不合事實,證據明顯不足,就只做了筆錄。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張碧華身體突然出現不適,後到醫院體檢,查出了患腹腔腫瘤。之後她在家人的陪伴下,做了腹腔腫瘤切除手術。住院期間,檢察院還派便衣去醫院查看是否真有其事。
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介福路派出所再次給張的兒子打電話,叫母子兩人去派出所,當面取消了「取保候審」。之後,船山區檢察院因辦案單位移交的材料證據不足以及張碧華老人的身體出現病況之由,將材料退回辦案單位。此案就此結案。這也是本地多年來第一宗被檢察院退卷的成功案例。
張碧華修煉大法的經過及遭迫害事實簡述
張碧華女士原市中區紡織廠退休工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在修煉前曾患有頸椎炎、腰痛病、腎盂腎炎、婦科病、內(外)痔瘡。特別是腰痛病一旦發作,疼的直不起腰,不能幹一點家務活,還請人站在腰上去踩,能緩解一下疼痛;頸椎炎也令她頭不能左右轉動,嚴重時只好到醫院請醫生吊脖子,偶爾也貼膏藥,甚麼辦法都用盡了都無濟於事,只好硬拖苦扛。張碧華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疾病很快不翼而飛,從此她徹底擺脫了病痛的折磨。
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團於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張碧華女士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勒索,曾四次被綁架、關押。
第一次被育才路派出所綁架、罰款:二零零零年四月六日晚上七點左右,育才路派出所所長孫雲華(外號孫大漢)帶領三、四個警察闖到張碧華家裏,是她媳婦開的門,孫子在看電視,警察要去關電視,媳婦和孫子見警察到家裏這樣霸道無理,就與警察說理並去制止。當時張碧華正在家中看《轉法輪》,一點也不知情,聽見吵鬧聲就從陽台上走下來,來到客廳,問他們在幹甚麼?當警察得知她就是他們要尋找的人時,就開始在家裏大肆抄家,抄走大法經書《新加坡講法》、《美國講法》兩本,其它甚麼也沒找到,抄完後叫張碧華跟他們到派出所去問一個事。到了派出所才知道當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夏代秀(女、六十五歲)、黃鳳歧(男、七十五歲)、廖永倫(男、七十多歲)以及農機校的康姓學員。
那天晚上五位學員被連續非法審問三次,然後就將她們關到派出所裏。第二天又想把她們五人轉押到吳家灣看守所。當天,張碧華的兩個兒子到育才路派出所要人。負責的警察說:「你們交點罰款,保證你媽不上北京(上訪),馬上就可以放。」張的兩個兒子被勒索了兩千七百元錢(有收據),同時遭勒索的還有黃鳳歧(四千元)、廖永倫(五千元)、康姓學員(四千元)、夏代秀(兩千元),四月七日晚上五名學員才被放回家。
第二次遭市國保警察綁架、抄家、拘留、誣判迫害: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張碧華與同修黃鳳歧、陳家秀到安居區大安鎮趕集講真相,因陳家秀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當時張碧華和黃鳳歧不知情,後來被人告知,說陳家秀已遭大安鎮派出所綁架。
同年三月二十一日晚上七點多鐘,只見市國保頭子鄭大雙和李波帶著十幾個國保警察闖到張碧華的家裏,將她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和部份真相資料。鄭大雙叫張說出資料的來源就可以不帶走,張堅決不配合,他就把張碧華非法關到北門拘留所。第二天又對她輪番審訊。由於警力不夠,他們又抽調安居區的申劍波、大英縣的六一零頭子張鋒(音)、射洪縣的陳姓警察、蓬溪縣的警察對張碧華連續審問八天,每次都逼她說出資料點,張一次也沒有配合。
隨後,張碧華被轉押到永興看守所關了九個月,她被安居區邪黨法院誣判三年,監外執行四年,她於十一月三十日回到家。
第三次遭蓬溪縣大石派出所綁架、關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張碧華與兩名法輪功學員到蓬溪縣大石鎮講真相救人,被人誣告,張碧華和一名女學員遭大石派出所綁架。期間,被警察逼問姓名、搜身、非法照相、按手印、不讓吃午飯,警察從張碧華身上攜帶的購藥發票上得知了她的姓名,遂問其跑到這兒來幹甚麼?張碧華說:「發資料啊,我們是來救人的。」
從上午的十一點一直訊問到下午五點,然後又將張碧華兩人劫持到蓬溪縣醫院去體檢,那名女學員被查出患有高血壓,當時她倆被關押到蓬溪縣看守所,第二天才回到家裏。
第四次遭綁架、拘留: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張碧華在市中區濱江路向民眾發放真相資料,遭便衣跟蹤、綁架,被非法拘留五天。
希望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法系統內人員,及時醒悟,及時了解法輪功真相,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弟子,他們是世上最值得敬仰、尊重的人,他們的善舉是在喚醒每一個沉睡中的世人,其中也包括你和你的家人及親友。放下被謊言宣傳灌輸的仇恨與偏見吧,真相會為你撥開迷霧、看清謊言,擁有光明美好的未來。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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