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師父新經文的一點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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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三日】師父的新經文《遠離險惡》和《大法修煉是嚴肅的》發表之後,我看了一遍就放下了,覺的自己雖然修的不好,但絕不會那樣想,而且經文中說的是某些人,跟我也沒甚麼關係。

我想起自己剛得法時,學法常常跳著看,特別是學師父的各地講法,覺的很多問題都跟自己無關。修煉一段時間以後,才越來越發現很多問題自己都有,或者碰到過。我才明白,之前覺的與自己無關,是因為我學法太少,還不明白應該怎麼修煉造成的。

我再學師父的新經文時,看到師父說:「不要以為你講真相了,參加大法的活動了,參加了大法的項目了,就是為大法為師父做了甚麼了。那是師父叫你們互相救助,互相救人的同時度自己,這是末後眾生互相救。這不是為大法做。」(《遠離險惡》)

我突然想到,一直以來,在同修中常常聽到這樣的話:「這個⼈為大法做了很多,付出了好多。」或者「這個人本來在常人中有一個很高薪的工作,過著優越的生活,但是他放棄了,來做大法項目,為大法付出了很多。」等等。

如果覺的其他同修是在付出,那我自己做證實大法的項目時,同樣會覺的也是在為大法付出。現在學了師父的新經文,我發現這種想法是錯的。在那一刻,我覺的心裏有點難以接受,因為一下子顛覆了自己以前的認知。但一想,做證實大法的項目,一方面可以修自己,同時也在收救自己世界的眾生,確實都是在為自己做。我覺的難以接受,是因為習慣了以前的那種想法,一下子扭轉有點不適應,我想過一陣就好了。當時覺的這樣就想通了,也就沒再多想。

接下來的八月底、九月初,連著兩個星期客服部和公司各組織了一次出遊活動,我都報了名。當時也想連著兩個星期出去玩,是不是太多了。但覺的是難得一次,去吧。第一次玩的很開心。第二次去漂流的時候,玩的時候很開心,但在回程的車上,我的左手臂開始疼,疼的很厲害。我想是不是這兩週玩的太多了?但還是覺的自己很少這樣玩,肯定是平時缺乏鍛煉才會痛的。

到了第二天,我不但手臂痛,整個人都不舒服,像過病業關一樣。我這才不得不再想想,是不是不應該這樣玩。但又一想,別人休假都是休一至兩個星期,我沒有休假,只是玩兩天而已,這都不行嗎?頓時覺的很不公平。

這時,腦海中突然出現一個畫面,看到一個穿古裝的女子,但看不清長像,只聽見她說:「我不幹了,我要玩兒,我要玩兒。」這時,一個男子的聲音說:「這可是你自己簽的約啊,那你說咋辦?」聽到這話,我一下子愣住了。很明顯,這句話是說給我聽的。

我以前會想每個人的業力不同,福份不同,所以不要比較。我覺的別人的甚麼東西好,可是我沒有那個福份,當然就不會有。現在我才明白,每個人簽的約也不同,所以做的工作不同,生活方式也會不同。為甚麼有的人工作輕鬆,有的人工作就很累;為甚麼有人可以休很多假,有的人就要常常加班。所以還是不要看別⼈,走好自己的路才重要。想到這裏,我覺的都明白了。

但在接下來的幾天,那句話反覆在我腦海中響起「這是你自己簽的約啊」,「這是你自己簽的約啊」。我後來才明白,這是在提醒我,這句話還有其它的涵義。但當時我完全沒有意識到,就覺的自己怎麼突然又想起來這句話了,對這句話的理解還是停留在不要比較這點上。

我們參與的大法項目、大法工作,表面看是別人叫我們做的,看起來是我在為大法做事,為項目做事。但細想一下,修煉中沒有偶然的事情,我想這就是師父安排的機緣,讓我們能夠通過這些工作接觸到我們要救的人,完成自己的使命,完成自己的誓約。所以,不是我在為大法做甚麼,而是大法項目給了我一個能夠完成自己使命的機會、平台,幫助我去做自己要做的事。

這時我再看之前的那些說法,就清楚問題在哪裏了。說「這個⼈為大法做了很多,付出了好多」,其實是他為了兌現他的誓約做了很多,而不是為大法做了很多。那個人放棄了高薪的工作來做大法項目,其實是他選擇了一條能夠更好的履行自己誓約的路,也不是為大法付出了甚麼。當然,對於他的世界和他要救的眾生來說,他的確付出了很多,確實很了不起,但這並不是對大法付出。

我覺的這就有點像是師父把快要淹死的我們救起來後,指導我們造了一艘船,讓我們劃著這條船去救自己的親人。當我們辛苦划船的時候,可能會想雖然很累,但為了救自己的親人,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誰也不會覺的自己是在為師父、為這條船付出甚麼吧。相反,我們會很感恩師父,感謝有這條船。

我想我們在遇到一些關難,一時過不去,產生怨恨時,最起碼心裏要想:「對師父要懷著感恩之心。」事實上,我們也確實是在師父的幫助下,借助大法項目的力量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我想如果以我自己的力量,我去網上講真相,我能救幾個人?但是通過媒體,每天觸及幾百萬的民眾,把我們的作用放大了幾千、幾萬倍可能都不止,所以這哪裏是我在為師父、為項目付出,分明就是師父和大法項目在幫助我啊!

後來我又想起一件事。幾年前,一個項目組的一位協調人跟我說,他們組裏有個人老遲到,影響到後續其他人的工作。協調人叫他按時上班,可是那個人說:「我就是這樣。反正你們缺人,你也不敢不要我。」我當時聽了非常氣憤,我說:「這樣的人你還留著幹嘛?叫他走啊!」協調人說:「他說的對,我真的不敢叫他走,因為我們真的很缺人啊。」我聽了,覺的大法弟子做事真是太難了,不但有中共、舊勢力干擾,自己人有的還不配合,這個人簡直就不像個修煉人。

那次與協調人談話之後,我就沒再想起這件事。現在突然想起來,我才發現,我跟這個我覺的不像是個大法弟子的人,其實有個共同的問題:就是我們都把項目工作當成是別人的事情在做,只不過我做的比他認真一些,但本質上是一樣的。

當我們覺的自己是在幫助別人做事的時候,狀態好的時候還好,狀態不好的時候,就會不當回事、不負責任,還有各種計較,會覺的:「我是在幫你,我能幫你做一點就不錯了,你還對我要求那麼多。如果沒有我,就你這點錢還找不到人幹呢。」可實質上,到底是誰在幫誰呢?如果想到這就是自己要履行的誓約,是在給自己做,心態就不同了,會更能承擔責任,想要儘量做好。雖然也會有狀態不好、懈怠的時候,但會少了很多計較和抱怨,不會不計後果的不想幹就不幹了。因為自己簽的約,要做的事是推不掉的,而且是有定量的。

表面看,沒做完的工作有別人去做。但實際自己要完成的量,並沒有少,沒人能幫的上,只會越積越多,以後還得加倍趕工去補上。如果因為自己沒做好,耽誤了別人的工作,那不僅要補自己的,還欠了別人的,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嗎?還不如平時就儘量做好。不過話說起來容易,平時不一定能想起來。但能意識到這些,有時候能夠提醒一下自己也是好的。

師父說:「過去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情,大家都在想:我要怎麼樣學好法,我怎麼樣為大法做工作,我怎麼樣能夠提高,我怎麼樣能夠做的更好;總感覺是在學大法,而不是身在大法當中的一員。經過了這一年以後,我發現大家完全變了,你們沒有了原來的那種想法。無論為大法做甚麼,無論你在幹甚麼,你們都把自己擺到大法當中,沒有原來的那種我想要為大法幹點甚麼、我想要如何提高。無論你們做甚麼,都沒有去想自己是在為大法做甚麼、應該怎麼樣去為大法做、我怎麼樣能夠為這個法做好,都把自己擺在大法當中,你就像大法中的一個粒子一樣,無論幹甚麼自己就應該那樣做。雖然你沒有明確的這樣的意識,或你沒有明確的語言表白,其實你們的行動已經是這樣,這就是我看到的大家經過這一年以後發生的最大的變化。也就是說,你們已經完全在法中了。」(《導航》〈北美大湖區法會講法〉)

以前我學到這段講法時,總覺的有點糊塗,不太明白。現在才體會到為大法做甚麼和把自己擺在大法當中,是完全不同的心態。

以上是我近期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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