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梅州市政協副主席朱國城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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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中共官場「倒查三十年」,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諸多官員被查。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消息,廣東省梅州市政協副主席朱國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他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完整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的降臨。

朱國城,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廣東五華縣人。主要履歷:曾任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調研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四月,任梅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校長、市法制局局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二年二月,任梅州市政府秘書長;二零一七年四月,任梅江區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任梅州市政協副主席。期間,朱國城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朱國城任梅州市梅江區委書記、梅州市政協副主席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何清香女士在準備上班時,被梅縣區公安分局國保及梅江區金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被劫持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並勒索六萬元罰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大埔縣法輪功學員塗晴光,男,被梅江區公安、東郊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後被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法輪功學員葉秀芳,女,身份證年齡七十八歲,實際年齡已過八十歲,在如此高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葉秀芳到梅州城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區分局國保警察闖到葉秀芳在梅縣華僑城的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其綁架,後因身體原因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十月,葉秀芳遭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對葉秀芳非法判三年半刑,勒索三萬五千元。葉秀芳提出上訴,被非法駁回,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葉秀芳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其家人收到女子監獄的病情告知書,稱葉秀芳患有多發性腦梗死、高血壓病、糖尿病、下肢動脈硬化並多發斑塊形成、雙眼白內障。一個月後,葉秀芳女兒到女子監獄探望母親,發現母親已不能行走,是由兩名包夾扶著出來。

◎二零二零年,梅江區法輪功學員李玲蓮被梅縣區警察綁架,後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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