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法輪功學員王悅忠被非法判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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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內蒙古赤峰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悅忠,二零二二年八月在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女兒家被國保警察綁架,後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八月,他又被從家中綁架,遭非法開庭,二零二四年一月被濟南市長青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王悅忠已上訴。

王悅忠修煉法輪功前患有腰肌勞損,經常感冒發燒,後來發展到小傷寒,嚴重心臟病(發作時心臟晚上跳動40多下,白天跳動100多下),吃藥吃出了的胃病。王悅忠一九九六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這些病全好了,內心豁達開朗,身心健康。不管是在家裏,還是在單位,累活髒活搶著幹,好事讓給別人,是大家公認的好人。

王悅忠到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女兒家居住,幫助接送外孫女。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濟南市槐蔭區國保警察及經三路西市場派出所警察到王悅忠女兒家敲門,欺騙說是查核酸的。王悅忠開門後,進來的卻是國保及派出所警察,他們沒有任何搜查證件及法律依據,就開始抄家,掠走大量個人家庭用品及書籍等,甚至連個人寫的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做人而獲得身心變化的心得體會都掠走,並把王悅忠綁架。

家人問詢原因時得知,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濟南市槐蔭區緯十一路232號樓道內,住戶韓廣陣在自家門上的攝像頭內看到有人發法輪大法真相資料,向公安惡意舉報。九月一日,王悅忠女兒交三千元錢,為王悅忠辦理了取保候審。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公安局警察再次謊稱讓王悅忠到公安局辦理「結案」手續,把王悅忠騙到公安局,但卻把王悅忠關押到看守所,說拘留十四天。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又把王悅忠移交到槐蔭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圖謀在十二月十九日非法開庭。

二零二四年一月,王悅忠被濟南市長青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他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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