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長海生於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他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
李長海 |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李長海給世人贈送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時,被吉林市龍潭區龍華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派出所遭惡警趙銳、李雷雨打嘴巴。臉被打腫變形。他們還將他的褲子扒掉,只剩下一個三角褲頭。李長海老人要去廁所,警察趙銳將只穿一個三角褲頭的李長海帶去上廁所。並一直罵罵咧咧的滿嘴髒話。警察一直折磨李長海到晚八點多鐘;然後搶走李長海家門鑰匙,脅迫李長海回家,警察親自開門,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個人物品及六千多元現金。
李長海老人遭扒光衣服毆打後送入吉林市拘留所,十五天後,龍華派出所與龍潭公安分局相互勾結,無視法律依據,將李長海轉入吉林市看守所進一步迫害。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李長海家人收到龍潭公安分局非法逮捕通知書,但辦案一欄是空白,沒有簽名,捏造的罪名更是荒唐可笑。家屬們不承認迫害,為此家人聘請了律師為其主持公道。律師按照法律程序到看守所會見了李長海,又到龍潭區檢察院查閱、複印了卷宗。
二零一二年六月下旬律師通知家屬,龍潭區檢察院已將李長海的案件退回龍潭區公安分局。但龍潭區分局仍拒絕釋放李長海。龍潭公安分局拼湊材料又上報龍潭區檢察院,龍潭區法院在沒通知家屬、沒通知律師的情況下於八月三十一日將李長海秘密非法庭審。二零一二年九月上旬,李長海的家人接到了吉林省公主嶺監獄的來信,得知李長海被非法判刑七年,並快速送往吉林省公主嶺監獄。
在監獄,李長海因堅持煉功,二零一三年曾被公主嶺監獄康復監區監區長劉海湧關押進「精神病號」內坐板,折磨半個多月,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出獄。李長海的養老金都被剝奪。
再次被綁架構陷、含冤離世
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李長海因粘貼大法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遭吉林市龍潭區公安分局綁架、非法抄家,有近百本大法書被非法抄走,他被非法監視居住。
三月三日下午五點鐘左右,李長海與妻子李淑雲及女兒李翠玲被龍潭分局遵義路派出所的三個警察從女兒李翠玲家綁架到派出所逼供。據稱李淑雲粘貼「躲大疫、保平安」的不乾膠被警察跟蹤。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各一台,手機四部、現金二萬八千元。二老說,你們把錢都拿走了,我們沒有生活費,這是我們自己家的錢。警察只給他們留下一千元,說這錢是哪來的?得有收據、證據,才能給。
酷刑演示:鐵椅子 |
在派出所非法關押期間,李淑雲被鎖在鐵椅子上十二個小時,放下後,她都不能走路了。副所長司宇大罵李淑雲,整個逼供就是讓她陷害其他法輪功學員。警察誘騙李翠玲父母只要說出兩名法輪功學員就放他們女兒回家,她父母說老家是缸窯的,在這裏誰也不認識,隨後警察對兩位老人破口大罵。在被非法關押了一宿一天後,於四日晚上兩位老人回到家裏。李翠玲被劫入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李長海被吉林市龍潭區新安派出所綁架,因血壓高,放回家,他被告知九月十二日再去新安派出所。李長海再次被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李長海老人被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並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起訴書聲稱:「李長海逃避公安機關傳喚,吉林市公安局龍潭分局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將其列為網上在逃人員,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抓獲歸案並於當日再次對其監視居住」。
一月十六日當天,李長海被吉林市昌邑區法院決定監視居住六個月。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10點多鐘,李長海老人在家含冤離世。
李長海的女兒李翠玲頻遭警察騷擾、恐嚇,甚至她應得的退休養老金從二零二零年七月起被中共部門非法剝奪。她的公公就是退休警察,結果被他的所謂同事嚇得癱瘓在床;李翠玲的丈夫,也因懼怕邪黨的迫害,被迫兩次與李翠玲離婚。李翠玲屢遭迫害的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報導《屢遭冤獄、夫離子散、被剝奪經濟來源……──吉林法輪功學員李翠玲遭迫害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