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中國大陸又三名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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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近幾年,自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近日又得知,山東前副省長張務鋒獲刑十年、海南省東方市市委書記田麗霞和原新疆高院女副院長蔣新華涉嫌違法被查。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做人,返本歸真。這些官員,表面上,是因貪腐、違法被查,實則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國家糧食局局長、山東前副省長張務鋒被判刑十年 處罰金一百萬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消息,四川省德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國家糧食局局長、山東前副省長張務鋒受賄罪一案,被判刑十年,處罰金一百萬元;

張務鋒,一九六零年十月出生,山東萊蕪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任山東省臨沂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臨沂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任山東省副省長;二零一七至二零二二年,任國家糧食局局長。期間,張務鋒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張務鋒山東省臨沂市市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錢法君被當地「六一零」不法人員綁架到臨沂市洗腦班,遭「六一零」惡人蘇偉、陳軍等毒打及迫害性灌食,被迫害致無法行走,連上廁所都得有人幫助。

◎山東臨沂法輪功學員付桂英和鄧良存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分別被臨沂市蘭山區公檢法司部門在一審階段偷偷開庭,不讓正義律師辯護,非法重判兩名法輪功學員九年和七年。兩名法輪功學員上訴到臨沂市中院後,中院無視一審偷偷開庭,沒讓法輪功學員得到應有辯護和一審強行誣判等非法問題解決,維持原判決,付桂英和鄧良存在臨沂市看守所歷經了九個多月的非法關押後,被送山東女子監獄迫害。

◎山東省臨沂市,到二零一三年三月為止,已有四百多人次被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正月十三),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相溝鎮三義口法輪功學員楊繼鳳、王連田夫婦被綁架。

◎山東臨沂市法輪功學員王明香,在二零一三年元旦前後被非法庭審判刑。

海南省東方市市委書記田麗霞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消息,海南省東方市市委書記田麗霞被查。

田麗霞,女,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內蒙古商都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檢察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副院長等職,正處級審判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正處級)、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海南省海口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二零年四月,任海南省東方市委書記。期間,田麗霞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實:

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田麗霞任海南省海口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時,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海口市國保、海口洗腦班惡徒合謀,又以需要廣州法輪功學員連信群協助搬家為由,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將連信群從廣州騙到海口市,當時七、八個惡人按住連信群,強行將她非法拘禁在海口洗腦班(位於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島)迫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前後,海南省法輪功學員盧立強再被綁架,還有法輪功學員鄧賢誠及另兩位不知名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當時海南省海口市及瓊海市的兩個洗腦班,誘騙、綁架各地法輪功學員和外省法輪功學員。

◎海南三亞旅遊學校大二女生、法輪功學員李奇夢,當年二十歲,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被海口市國安廳警察綁架到海口市洗腦班。她母親向學校打聽,學校聯繫了洗腦班,洗腦班說不「轉化」不放人。

◎二零一零年八月,法輪功學員金昭宇在海口的房款被海口市美蘭區國安人員扣押,朋友遭綁架。河南鄭州國安人員威脅金昭宇,若你家海外親屬繼續呼籲,將會「害了」你們這些國內的人。

◎海南海口市海甸島珍珠御苑小區法輪功學員朱保本(男,70多歲)大約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半夜2點,被美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紅島派出所等人綁架。

◎法輪功學員馮志明是原中海實業有限公司物業公司(北京中海油集團下屬公司)總經理,馮志明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被其單位領導以考察房地產項目為由,騙至海南海口市市中心的一個洗腦班迫害,該洗腦班位於海口市民政局救助中心(收容所)內。有參與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邪悟人員參與,其中有陳海花、梁玉琳、宋岳勝等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天津塘沽渤海石油採技服採油工程研究院法輪功學員張文勝,被單位領導騙至海口洗腦班迫害。

原新疆高院女副院長蔣新華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消息,原新疆高院女副院長蔣新華因為嚴重違法被查。

蔣新華,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陝西長安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新疆高院民二庭庭長;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任新疆高級法院副院長。期間,蔣新華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三月,蔣新華任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部份迫害事實:

◎新疆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陳玉江於二零零四年前被邪黨非法判刑五年,非法關押在新疆第五監獄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前後,李夢春在新疆烏魯木齊市被非法開庭,李夢春,男,一九四八年生,法輪功學員當庭李夢春講述了大法的美好,目前仍未有審判結果。

◎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檢察院企圖在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曹洪旗、鄒科文。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六日消息,新疆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劉朝坤、陳萍夫婦及姪女劉紅霞,已被所謂的批捕、面臨邪黨人員的所謂審判。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消息,北京法輪功學員崔向東日前被新疆烏魯木齊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法輪功學員韓金忠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至今一直被關押在烏魯木齊,烏魯木齊邪黨法院欲對韓金忠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蔣新華任新疆高級法院副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部份迫害事實:

◎到二零二二年三月,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迫害至今近二十五年,新疆法輪功學員王軍強遭冤獄迫害累計十二年半,非法勞教兩次,每次兩年,共四年;兩次被非法判刑,一次五年,一次三年半,共八年半。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潘豔春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在新疆被綁架關押在新疆第一看守所,後被新疆法院誣判兩年,並被非法關押於新疆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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