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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滄州市劉在雲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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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滄州市四位法輪功學員劉在雲、侯樹元、蘇春風和胡秀梅,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遭運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劉在雲、侯樹元遭冤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蘇春風、胡秀梅遭冤判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法輪功學員本人或代理律師已經向滄州市中級法院上訴。

劉在雲、侯樹元、胡秀梅已經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長達兩年三個多月;蘇春風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

四位好人被綁架和構陷的過程簡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劉在雲、蘇春風、侯樹元、胡秀梅在新華區鄧家屯村西口,被跟蹤而至的新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高福松等人綁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樹元被國保大隊教導員高福松劫持到滄州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劉在雲、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滄州市看守所。蘇春風因身體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國保大隊教導員高福松羅織陷害材料,將侯樹元、劉在雲、胡秀梅、蘇春風構陷到新華區檢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責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給孔令霞打電話詢問情況。孔令霞稱,案卷已經退回新華區分局國保大隊「補充偵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後,新華區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張勇等人,繼續拼湊所謂「證據」,偷偷給兩名法輪功學員的電動車上安裝定位監聽儀器、騷擾侯樹元和劉在雲的家人、騷擾蘇春風、侯樹元的同事、市場上的商戶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根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的事實經過撰寫法律意見,並分別去滄州市公安局新華分局、新華區檢察院、運河區檢察院、信訪處申訴控告部遞了交法律意見,指出新華分局、新華檢察院、運河檢察院製造冤假錯案,要求依法予以糾正,還當事人無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運河區檢察院檢察官孔令霞將構陷劉在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材料起訴致滄州市運河區法院,承辦法官付饒。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蘇春風在家中再次被新華分局國保隊長牛犇等人綁架。七月十三日,經三次體檢,在體檢不合格的情況下,蘇春風被牛犇等人強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劉在雲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迫害,主審法官劉忠誠。

善良的蘇春風被政保警察和滄州市看守所合謀迫害成重病

善良的蘇春風被滄州市看守所迫害出重病,無法正常排尿,被下尿管維持,在看守所中生活難以自理,身體狀況堪憂。因蘇春風沒有聘請律師,看守所也一直沒有告知家人蘇春風的身體出現重病。詳情待查。

早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份,蘇春風遭新華分局政保隊長牛犇和警察王亮綁架時,蘇春風的體檢兩次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後來政保警察和看守所合謀,第三次體檢後強行非法關押蘇春風。目前,蘇春風出現的重病,完全是政保警察和看守所迫害造成的直接結果,把無罪之人強行關押,政保警察執法犯法。

運河區法院非法冤判劉在雲等四名法輪功學員,毫無法律依據,且完全按照運河區檢察院的量刑建議進行宣判。開庭期間,運河區檢察院公訴人自己親口承認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存在瑕疵。主審法官劉忠誠私下裏和律師表示審判法輪功學員確實沒有法律依據。律師和當事人,當庭也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和自辨。

這次非法開庭及開庭結果,足以說明運河區法院已經完全喪失了獨立審判的能力,完全聽從滄州市政法委的指令,淪為迫害好人的工具。所謂的公平、正義、為人民服務等理念早已蕩然無存,成為欺世謊言。

新華分局政保大隊直接責任人:指導員 高福松 警察 張亮 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 張勇

運河區檢察院迫害直接責任人:檢察員 孔令霞 李賀佳 檢察官助理 李傳賀

運河區法院迫害直接責任人:審判長劉忠誠 審判員:趙穎梅 付饒
參與迫害相關機構及人員信息:
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分局:
局長王秀志16630869111
滄州市新華區政保大隊:(原國保大隊)
新任大隊長牛犇13930751668
指導員高福松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號056386
警察張亮15326708668
警察李某15130717699
警察:崔強、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指導員張勇 13603176819 警號054400
東環派出所:王亮17761564006
滄州市看守所:
電話:0317-5523116、0317-5523102
所長提壽德 0317-5523199
滄州市檢察院駐看守所魏姓檢察官18103170550
滄州市新華區法院:
審判長張靜0317-3165670
滄州市新華區檢察院:
第一檢察部:批捕起訴負責人耿偉0317-3166520
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
第一檢察部:
批捕起訴負責人孔令霞0317-5670655
檢察官助理李傳賀
運河區法院:
副院長馬永勝15690269708、13903176216
現主管法官劉忠誠0317-2129773
承辦法官付饒(女)0317-2129709
書記員:王豔、朱某0317-2047884
刑庭:
周化長13582675999
趙穎梅13903170786
滄州市第一巡視組:1560317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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