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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陸市八旬婆婆黃明芳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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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上午,湖北省安陸市法院非法庭審八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黃明芳。黃明芳老人堅持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合法,沒有犯罪,拒絕簽字。她在法庭上出現頭暈症狀,法院宣布當日休庭。黃明芳現被非法關押在安陸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安陸府城派出所副所長黃亞軍糾結了安陸市公檢法司、政法委、「610」、社區人員共十三人闖入黃明芳家裏非法抄家,將她的六十一本大法書籍、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物品抄走,甚至將她的幾千元生活費也搶走,並以當地一名法輪功學員因講真相被警察綁架一案涉及到黃明芳老人為由,下午三點半鐘,這些人將黃明芳綁架到府城派出所非法審訊,直到晚上十點多鐘才將她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上午十點左右,安陸市國保大隊一汪姓警察、府城派出所兩警察及社區一女性人員共四人到黃明芳老人家敲門,她沒有開門。過了一會兒,黃明芳以為他們走了,就與老伴出門準備到親戚家去。兩位老人在超市門口等車時,警察尾隨而至,把黃明芳劫持到檢察院。檢察院的人問她大法資料、電腦是誰給的,黃明芳說是親家給的,現在他們都去世了。檢察院的人又問黃明芳有哪些病,她說自己以前有神經官能症、胃下垂、高血壓、胃潰瘍等,煉法輪功後都好了。老人質問:你們把我的書都抄走了,我也不能學法了,病犯了怎麼辦?警察說:你就在家裏煉,書是不可能給你的。最後,國保警察汪某對黃明芳說:「你的事還未了,(我們)再來要開門,打電話要接。」檢察院的人則說:「你已經被起訴了,你可以請律師,不請律師我們可以免費給你請律師。」然後就把起訴書給了黃明芳老人。一個多小時後,他們把黃明芳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陸府城派出所副所長黃亞軍和國保警察汪某闖入黃明芳家,將她綁架到安陸市法院。法院人員稱要對她開庭了,可以請律師。七月二十七日,有人看見一輛警車停在黃明芳家的樓下,當天黃明芳不在家。第二天,黃明芳老人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凌晨三點多鐘,湖北省應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五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劉姣伢家中,綁架了流離失所的老婆婆黃明芳。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上午八點四十分,安陸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黃明芳老人,家屬未來得及請律師,是法院指派的律師。在法庭上,黃明芳堅持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合法,沒有犯罪,拒絕簽字。黃明芳在法庭上出現頭暈症狀,法院宣布當日休庭。她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安陸市看守所。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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