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輪大法 身心恢復健康
彭小妹從小是一個小便帶血、腰痛的毛病。二十多歲腰椎間盤突出,貧血、更年期綜合症、婦科病、美尼爾氏症、胃竇炎、還有腎盂腎炎、口腔白斑等疾病纏身。一九九六年四月,彭小妹走入大法修煉,她的各種病不治而癒,身心健康。
法輪功不僅使人身體健康,同時也會提升人的道德。彭小妹學習法輪功後,按照師父的要求真善忍做,為別人著想,不計較個人得失。她與丈夫結婚後,生了一個女兒。對此她婆婆對她有很大的意見,她也不願與婆婆來往,間隔很深。
後來,彭小妹修煉法輪大法了,身體好了,心態也跟著變了。彭小妹真心為婆婆著想,把她婆婆接到她家養老,雖然老人家沒到她家來,但在當時她的丈夫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彭小妹仍然堅持每月給婆婆生活費。後來,婆婆生病住院期間,她還特意到常德醫院照顧她,為她守夜。她婆婆在去世前,對彭小妹說:「法輪功會平反的!」她的姑姐都說:「這個彭小妹,學了法輪功,變了一個人。」
彭小妹是一名湖南省長沙市建設銀行醫務室的退休人員,單位每年的退休人員各種福利、每年大約有五千元的醫藥費報銷,單位人員每年都發信息,要她拿發票來報銷等,彭小妹都一一謝絕了。她不願為了個人利益來造假,享受這些福利。多年來,彭小妹學習法輪功身體健康,也為單位節約了一大筆醫藥費。
而就是這樣一個好人,一個一心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卻一次又一次的被暴力綁架。由於她多次被綁架迫害到危在旦夕時被送回家,所以她的身體一直恢復的很慢。每次強行給彭小妹做體檢時,她的多項指標都是不正常。
被抬到瀏陽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彭小妹正躺在家裏的床上,來了三個自稱是新河派出所的輔警,說:「新副所長叫我們來將你帶到瀏陽法院參加開庭的!」警察不准家人陪同她參加旁聽。在去的路上,彭小妹提出要上廁所,三個輔警請示領導後,沒有同意停車,導致彭小妹不得已尿濕了褲子。彭小妹就這樣被從家裏的床上強行抬到了瀏陽法院。
當日上午,彭小妹被強行在瀏陽法院開庭,開庭結束後,彭小妹問法官她現在這樣怎麼辦?法官陳愈超說道:「你煉好了,再收監。」(大意)此後,社區或派出所藉著「慰問」的理由,多次到她家看她身體怎麼樣?
依法上訴和申訴被駁回 再被綁架
彭小妹多年來處處替他人著想,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一個守法好公民,不僅強加莫須有的罪名,還多次被暴力綁架。對於瀏陽法院的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根據的判決不服,她拖著發著高燒虛弱的身體,向長沙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十一點三十分,新河派出所鄧姓警察胸前戴著執法儀和瀏陽法院鐘姓法官兩人一起到彭小妹家,送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過程中,兩人急急忙忙地要彭小妹簽字,並說派出所和法院都不再找她了。於是,鄧姓警察手裏拿著一份法律文書,說是給瀏陽法院的,彭小妹沒想到會拍照。她看到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上的內容和瀏陽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上的內容一模一樣:非法維持原判,監外執行。
彭小妹對他們說法輪功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她也沒有做壞事,她不簽字。警察要彭小妹的家人簽,家人也不簽。最後,他們倆說彭小妹拒簽,鄧警官簽完後,就都走了。
面對公檢法辦案人員的種種嚴重違法行為,彭小妹不僅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外,同時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社會的公平正義,她再次向長沙市中級法院提起申訴。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長沙市中級法院以一審「查證屬實」為由,駁回了彭小妹申訴狀。彭小妹在申訴理由中已經說明公安執法犯法、本案立案非法、一審庭審嚴重違法等情況。二審法院在已經知道一審庭審嚴重違反訴訟程序、庭審走過場,沒有經過法庭詳細調查、質證、辯論,二審並未開庭的情況下,仍然在二審判決書中說,一審「查證屬實」,事實卻是,「查證」都沒有,「屬實」何來呀?明顯是上邊命令。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彭小妹再次從自己的家中被綁架。前來綁架她的警察對她的家人揚言,要將她收監。
有的基層法官明知道違法有風險,但是又害怕丟飯碗,只好違心判法輪功學員有罪。這種加碼的司法迫害至今沒有停止,而且這種執法犯法很快應用於整個社會,司法腐敗已經成了社會的毒瘤,老百姓都深受其害。
中共政法系統從二零二一年二月底開始所謂「整頓」,對違法辦案者「過篩子」、「倒查」,二零二零年搞「倒查二十年」。大量公檢法人員落網,成了中共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替罪羊。很多人對迫害法輪功無動於衷,認為跟自己無關。其實在這場迫害中,不管是被迫害者還是迫害執行者,還有普通民眾,人人都是受害者。
長沙市中級法院:
黎璠(上訴主審法官)13975106228 (曾多次審理法輪功學員的案子)
鄒嘯弘(法官) 1881713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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