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強,山東鄄城人,一九六三年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二年,先後任中共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長、局長、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二零一二年六月,任青海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二零一六年一月調回北京,任中共司法部副部長,直至二零二三年六月被免職。任職期間,劉志強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全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78人。這些法輪功學員大多在監獄或其它監管迫害場所受到過關押迫害和酷刑折磨。其中直接在監獄中被迫害致死的有37人。其他因在獄中遭受酷刑折磨而迫害致傷、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則難以計數。
下面是劉志強任青海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的部份迫害事實:
◎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趙宗華、劉其龍、魏進祿二零一四年九月被綁架,分別被城北區法院、城西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趙宗華被非法關押在青海女子監獄,劉其龍、魏進祿被非法關押在青海省海北州門源浩門監獄。
◎西寧市年近七十的法輪功學員徐春芳老人,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被綁架至洗腦班後,在洗腦班遭「610」迫害經歷恐嚇、威脅,強制逼迫老人放棄修煉等折磨,身體出現不適狀態,回家後家人將其送往醫院。在經歷近半年的痛苦折磨後,徐春芳老人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
◎寧夏中寧縣法輪功學員胡紅是個善良的農村婦女,背井離鄉到遠在一千多公里的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打工,二零一一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有了巨大變化,身體好了,性格也開朗了。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德令哈市發真相資料時,被德令哈市懷頭他拉鎮派出所的警察霍文璐、劉海寧等綁架,住所被抄,私人物品被搶走;隨後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胡紅在青海省德令哈市法院被非法庭審,被判刑四年。胡紅在青海省德令哈市看守所遭受嚴重迫害,致頭部重傷,二零一四年七月上旬被送到醫院搶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張桂清,女,六十四歲,現因實名控告江澤民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前後,青海省政法委,「六一零」等機構夥同當地派出所,單位或當地居委會辦事處等對訴江民眾綁架至聖銀賓館進行強制洗腦迫害。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迫害,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