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由於石玉潔身體極度消瘦衰弱,生命垂危,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看守所怕擔責,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法院給辦理了「取保候審」。石玉潔回家後一直無法正常進食,行走困難,直到現在一直都是家屬在伺候飲食起居。法院、看守所以服刑期未滿七個月為由,要檢查身體是否適合關押。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石玉潔、董海燕、陳淑玲去商場購物途中被綁架、關押,五月十八日被構陷到橋東檢察院,橋東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五一路派出所;七月五、六日又被五一路派出所再次構陷到橋東檢察院。期間家屬多次找過五一路公安要求儘快撤案、檢察院儘快退案。七月十日,家屬去橋東檢察院了解案情,受理此案的橋東檢察院檢察官李少龍說要將案卷移交市檢察院。七月十四日,家屬得知所謂「案子」被轉到橋西檢察院。家屬也多次找過受理此案的橋西檢察院檢察官董琪,要求撤訴。董琪表示要按所謂的法律程序走。
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上午,陳淑玲、石玉潔、董海燕在橋西法院被非法開庭,三人身體明顯都極度消瘦。石玉潔的身體狀況十分危急,她臉色蒼白,沒有一絲血色,人已瘦得脫相。庭審的全程石玉潔幾乎是閉著眼睛,只有法官提問才努力地睜一下眼。
當時法院人員也怕石玉潔出現不測,叫來一輛救護車和兩個醫生(這是法官王翠芳告知石玉潔家屬的)。
此前九月四日,律師在看守所接見石玉潔時,從監室到會見室那麼一段路,石玉潔足足走了一個小時,律師當天給法官打電話,強力建議馬上變更強制措施;也直接找看守所領導告訴他們目前石玉潔身體的狀況。看守所推說石玉潔的身體狀況是因為石玉潔絕食,不配合「治療」打點滴造成的。石玉潔曾在五月份絕食十來天,被灌食兩次之後胃部疼痛,就開始吃不了東西,目前只能靠吃一點流食維持生命。
石玉潔的丈夫見賢良的妻子被迫害成如此慘狀,肝腸欲斷、寢食難安,九月六日給張家口橋西法院法官王翠芳打電話,要求儘快釋放妻子、生命為重。王法官答覆:我們也是考慮她的身體狀況,今天已經給看守所發了一個書面函,如果看守所出具身體狀況需要治療的文案,法院馬上通知家屬接人。
第二天,石玉潔的丈夫又趕快去看守所送達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看守所又推脫說:法院才有變更強制措施的權力,看守所只是管羈押,沒有權力放人。
九月二十七日,石玉潔被保外就醫。十一月十七日,橋西法院的審判長王翠芳給陳淑玲、董海燕的家屬打電話讓十一月二十號到法院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去看守所接人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石玉潔、陳淑玲、董海燕的家屬接到橋西法院的電話通知,讓次日去法院取判決書。三人均被非法判刑七個月、罰款2000元。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6/18/218663.html